我真讨厌成长,讨厌时间,讨厌它们把那个喜欢吃糖的男孩变成了开始喝酒的少年。
沈川后来到底还是没有参加中考,据说去读了美发学校。我有时能看见他和一群男生凑在家附近的美发店门前,在那群染着红色、黄色头发的男生中间,我依然可以一眼就看见他,看见他黑得像夜幕一般的头发。我很想知道,是否他抬眼时依旧目若晨星,但他从来都不望向我。
再后来,他爸妈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母子俩分别搬离了那个家。
我和沈川很少能再遇见,分离猝不及防,连个仪式都没有。
高一那年的寒假,我读校外补习班时遇见了小学同学,她八卦地问我:“你和那个贪污犯的儿子还有联系吗?”
那种眼神真让人生厌。
我从不知道原来我身体里住着那样暴戾的一个自己,我和她吵了起来,还撕了她的作业本。隔天,她哥哥在补习班门口拦住了我,把我推搡在地。
那件事后来传到我妈的耳朵里,我被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她说她很失望,觉得我越来越像沈川,叛逆,自弃。我忽地就笑了,我说我哪有沈川那种水平,我连他的十分之一都不及。我妈大概也觉得自己话说重了,摆了摆手,一笑了之。
我已经可以把沈川的名字当成玩笑说出来,只是越笑越心酸。
没过几天,和我吵架的那个姑娘火急火燎地给我打电话,说:“你快过来吧,沈川疯了,他带了人在打我哥。”
冬日阴翳,天空是压抑
清冷的灰色,仿佛时光也被无止境地拉长。
等我找到地方的时候,人群已经散了,街道清冷,有细碎的雪糁子在北风里飘着。但我仍一眼就可以认出他,穿军绿色的棉外套,头发依然是那种夺目的黑,远远地靠着墙根坐着。然后有人突然吹了一声口哨,喊他:“川哥,这不是你那公主吗?”大家哄笑。
我还没回过神来,沈川已大步跨过来,拉着我跑向马路对面。
他拉着的是我的手。
年轻的大男生的手,掌心硬朗,骨骼分明。
我忘了那天的很多细节,却唯独记得那只手的触感。我和他认识这么多年,这还是唯一一次触到他掌心的温度。
在路的拐角,远到已经听不见身后的笑声,他停下来,说:“好久不见啊小尾巴。”
我说:“你别再打架了。”
良久,他伸出手,在我的额头上轻轻弹了一下,说:“你傻啊,就那么被别人欺负,你不也是有哥的人吗!”
我总觉得他说这句话时小心翼翼,我们终归不再像从前那般了吧。
在那之后,我偶尔会梦见那只手,温暖又宽厚。
转眼到三月,我生日的那个晚上,下了晚自习,和几个同学骑自行车回家。突然,有人骑车从路口冲过来,我的同学吓得尖叫。那人一个急转弯,一只手突然握住我的车把。我惊慌地扭过头,就看见沈川的笑脸。在黑夜里,笑得那么明亮。
他把一个盒子扔到我的车筐里,一边骑一边说:“突然想起今天是你的生日,生日快乐。”停了一会儿,他又笑着说,“我明天要去广州了,做生意。”
这算是我曾耿耿于怀的告别仪式吧。
回到家,我打开那个盒子,里面装满了糖,高级太妃糖。我剥了一颗又一颗,只是怎样都吃不出那年的水果香气。
这一年,我十七岁,沈川十八岁。
自此,我们再未相遇。
直到很多年过去,我身边有了要嫁的人。回老房子去送请柬,遇见老邻居,他们说小川前几天才回来过,卖了房子又走了,好像到处做生意,过得还算可以。
我无意识地摩挲着手心,其实我一直怀念那只手的温度。
我尘埃落定,披上白纱;他只身远走,奔赴天涯。
听起来浪漫又忧伤,说起来却是一段平淡无奇的旧事。
生命里总有太多的人来来去去。来,不经邀约;去,不留痕迹。似乎所有的相遇,不过是为了充盈生命中的某一段章节而已。
在人情离散中,我早已学会随遇、随缘、随时、随喜。
和沈川有关的回忆,只有十年。那十年之间,我们遇见过亲密与疏离,遇见过善与恶,遇见过死亡与新生,遇见过灾难与平安,唯独没有遇见爱情。
可最好的回忆,却是那不曾发生过的事。
你来过一下子,至今我仍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