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什么?”
盛放小朋友想要学习,怎样当一名警察。
外甥女是madam,他就是未来的阿sir,他们警察世家的“地基”,从现在开始打起。
小舅舅有了一颗督察梦。
“……”祝晴嘀咕,“我都还没当督察呢。”
祝晴破案有功,带上小跟班收集证据,倒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昨晚,小朋友表现良好,就当是给他的奖励了。
未来的盛督察跟着外甥女去查案,看什么都觉得新奇,有关于办案流程,他通通记在心里,但脑袋瓜就这么大,有点难办。
“晴仔,你给我买个笔记本,我要做笔记。”
“会写几个字?”
“你!”小少爷没法反驳,“那就买录音笔!”
买录音笔的话题,持续了一小会儿。
半个小时后,外甥女和小舅舅一起在医院门口和证人朱大雄碰面。
朱大雄告诉madam,他和老婆商量好了,以后她在家做饭,送去码头和工地卖盒饭的工作就交给自己。他们夫妻俩有体力,又不怕辛苦,日子总会慢慢好起来的。
说这番话的时候,朱大雄的眼里有光,等到医生给他检查完,光芒散开,变得茫然。
“红绿色盲?”
祝晴一直以为,红绿色盲是简单的两种颜色对调。
但原来,这其中还有很大的学问。
医生说:“红绿颜色对调……这是很多人因为字面意思而产生的误解。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极少数红绿色对调的病例,是病人大脑皮层异常,导致颜色处理的错误,但这个并不属于红绿色盲。”
“真正的红绿色盲,是天生缺少对这两种颜色的辨认能力。”
朱大雄这才知道,原来他从小看见的,都是异常的颜色。
儿时家里兄弟姐妹多,能吃饱饭就不错了,后来成家,又一直在为生活奔忙,没有人跟他说什么是对,也没有人纠正他什么是错。一直以来,他都是自己适应,就连红绿灯也只是简单地通过灯的位置和亮度来辨认,习惯成自然,不曾怀疑过自己根本无法准确地分辨颜色。
在工地也是一样,是老乡给他介绍这份工作,朱大雄打的是零工,对于很多工作内容都不熟悉,因此拿错了头盔。但如果时间长了,光凭头盔的厚度和材质,他就能认出来。
其实在日常工作中,体力远比辨认颜色更重要。
就这样,日子稀里糊涂地过到现在,竟从来没有人觉得不对劲。
祝晴拿着医生的诊断证明,以及重新给朱大雄做的笔录,做出医院。
一年前集装箱厂那件案子,他可能把黄褐色看成红色。
或者说,在朱大雄心里,那就是红色。
既然抓到嫌疑人,那么接下来就以他为圆心,扩大调查范围。
就像俄罗斯方块,每一块形状都有它应该去的落点。
案件的脉络,变得清晰明朗。
……
菲曼国际美容学院的保安阿康,全名余锦康。
自从昨天凌晨被带回警署,他一直没有说话。
此时,祝晴推门进入审讯室。
他抬起眼,手铐底下,双手交握拧在一起。
余锦康看起来和之前不一样。
明明第一次见面时,他抖成筛子,后来接受问询,小心翼翼地询问自己会不会成为凶手下一个下手的对象……当时曾咏珊还很好心地告诉他,按照犯罪心理学家的分析,凶手不会对二十岁的他下手。
他固执地坚持,自己已经二十五岁——
那一天,祝晴和曾咏珊都笑了。
没想到,这一切,居然全都是余锦康的障眼法。
胆小怕事的保安,实则双手沾满鲜血,背负着这么多条人命。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负责审讯余锦康的警员,换了一批又一批。
祝晴和徐家乐坐在他面前。
祝晴是带着资料袋和一次性杯子进来的。
她抬起手,握住水杯。
余锦康冷冷地看着这位女警准备的小恩小惠。
他把头转过去,然而转到一半,就见她拿起杯子,自己喝了一口,根本没有想要将一次性杯子推上前的意思。
徐家乐站起来出去一趟,进来时,手中拿着一件衣服。
黄褐色的制服,领子的纽扣是定制的,精致讲究,胸口还印着字,这是新景酒店的工作服。
“特地向新景酒店的泊车小弟借了这身制服。”徐家乐说,“不陌生吧。”
徐家乐从资料袋里抽出警方四处拼凑得来的,余锦康的履历。
近一年半的时间,他先后做过三份工作。
最早时,在葵涌码头路的洪记货柜改装厂,那份工作,只持续不到一周的时间。余锦康在那里上班,是为了熟悉工厂的地形,好对马国华下手。
第二份工作,是新景酒店的泊车小弟。
也许是为了接近酒店经理张志强。
“第一次下手,就是当泊车小弟的时期。”徐家乐继续道,“那天深夜,是什么刺激了你,导致你连工作服都没换,直接赶去葵涌码头路?”
“第三份工作,是美容学院的保安。”祝晴接上徐家乐的话,“从新景酒店辞职之后,你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没有参加工作,为什么?”
余锦康的目光,直直地盯着那身泊车小弟的制服。
他自己的那件衣服,并没有还给酒店,早就烧掉了,也为此,被罚了押金。
“我来帮你回答。”祝晴给他递上一份病历,“短时间内明显消瘦,查出来就已经是末期。你生病了,身体状况无法承受,不得不停手,但是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所以休整这一年时间后,你来到菲曼。”
每次下手之前,他会先悄然无息地接近受害者。
以此熟悉对方的作息、家庭情况、生活习惯……
“我们一直在调查儿童剧场里和四位死者产生过节的成年人。”
“但其实,雨夜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是剧场里的孩子。”
审讯桌上的案卷里,夹着一张儿童剧场在场人员的名单。
小演员们的名字,排在最后几行。
徐家乐:“我们已经在你的宿舍里找到刮眉刀片、用剩的唇膏、腮红,连高跟鞋都藏在床底下,证据确凿,你赖不掉了。”
余锦康神色微动。
那一份份尸检报告上精准的数据表明,按照勒痕角度等,大致确定,凶手身高在一米七左右。
目击者朱大雄去年看见的凶手,也是同样的身高范围。
但是,余锦康格外矮小。
初见时,同事甚至碎嘴地调侃,他的个子还不如曾咏珊高。
也是因为这样,一开始,谁都不曾怀疑他是凶手。
直到案情出现一个个无法解释的破绽,祝晴将它们联系在一起,才赫然意识到这样的可能性。
“当年的儿童剧场里,发生了什么?”她追问,故意停顿片刻,“马国华、冯耀文、张志强,还有郑世鸿……他们很无辜。”
到这时,余锦康突然变得激动。
像是竭力地忍耐着,他的手攥成拳,重重砸在审讯桌上。
“谁说他们无辜?”
“他们该死。”
“他们全都该死!”
这个其貌不扬的矮小男人,因情绪激烈,整个人抖动起来,言语间的怒意根本就压制不住。
十几年前的记忆,被他尘封在心底,从未对人提起,但每一次回忆,都让余锦康反复加深对那四个人的恨意。
“那易冬美呢?还有曾绍平和曾咏轩……”
“难道他们也该死?”
余锦康重新抿唇,像是突然泄了气,没有再接话。
儿童剧场那张大合照里,一共有五十三个人。
其中有二十多个小朋友,他们的岁数差不多大,发型和服装搭配就只有男生和女生之分,每个人脸上都化着很厚的妆容。一开始,全组人看不出究竟哪个是儿时的余锦康,直到刚才,盛放指出一个小孩的身影,不解地问——
他为什么穿着高跟鞋?
此时,祝晴指着相片第三排角落的孩子身影。
“我想,穿高跟鞋杀人,不是为了混淆警方的视线。”祝晴平静地注视着他,“纯粹是你的个人癖好。”
余锦康闭上眼,呼吸急促。
也是这时,莫sir开门,来和徐家乐交换。
审讯室隔壁的观察间里,每个人都静静地等待着他说出真相。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终于,余锦康开了口。
那一年,儿童剧场的演出很流行。
班级里那些爱好表演的同学,总是会在课间提及,周六早上要去音乐厅表演。那时,余锦康喜欢唱歌,喜欢跳舞,喜欢学着电视上的动画片,自己改编演出,他问过音乐老师,那就是舞台剧。
听说,报名表演是免费的,但家长观看演出需要购买门票。
那时他们家没有足够的钱,余锦康连想都不敢想,将心愿藏在心底。
然而没想到,妈妈愿意圆他的梦。
“周一放学回家,我看见床头放了儿童剧场的门票。”余锦康的眼神里有了光彩,“我妈说,我能去演出了。”
余锦康回忆,余母怀孕时做梦都想要一个乖巧的女儿,等他出生后,希望破灭,但他从小长得干净秀气,就算被当成女孩养,也不违和。
“后来长大,爸妈不再给我穿小女孩的衣服。”
“但是,舞台剧的表演,反串角色是很正常的。”
直到现在,他都还记得,那天站在香江音乐厅门口,自己有多兴奋。
他准备的剧目,是《白雪公主》片段。余锦康在家练习了一次又一次,他用不同的声线,表演皇后与魔镜的对话,妈妈说他一定能拿到最佳演出奖,奖品是一套儿童剧场独家定制的演出服。
“你们不会知道我有多期待。”余锦康沉默良久,眸中的光逐渐黯淡,“是他们,毁了这场演出。”
当年的余锦康,并没有意识到,在心底,他认同自己应该是一个女孩。
母亲租的演出服非常廉价,但他很满足,期待地等待着化妆师为他化上舞台妆。
“是华丽的演出服。”余锦康的神情有些陶醉,“蓬蓬的大裙摆。”
儿童剧场里,奇形怪状的人多了。
有模仿小红帽的男生,有一人分饰两角扮演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女生,还有穿着小鸭子服装唱儿歌时嘎嘎乱叫的双胞胎。
郑世鸿的嘲笑,却偏偏落在他一个人身上。
长大后,余锦康才知道,那时刚进入这个行业的郑世鸿,同样被人笑话,他把这份屈辱,转嫁给更加弱小的存在。
“他不愿意帮我化妆。”余锦康说,“他说,男孩子化什么妆?”
但是,他演的是白雪公主的继母。
戴着假发,穿着蓬蓬裙,还套了一双妈妈的高跟鞋,一切准备就绪,只剩夸张的舞台妆了。
儿时的余锦康,一直等着,就像是等待郑世鸿的恩赐,希望他转头看自己一眼。
然而,他没有理会自己。
最后,余锦康坐在椅子上,偷偷用了化妆师的化妆品。
他不会用,将嘴唇涂得很红,脸颊上的腮红也成了猴子屁股。
搭建舞台的马国华经过,不经意踩到他脚边的高跟鞋,由上至下打量他好几眼,发出刺耳的笑声。
郑世鸿注意到他偷用化妆品,非常生气,将唇膏旋出,烦躁地在他的唇角用力摁压。
红色的膏体往上延展,像在微笑,更像小丑。
余锦康清楚地记得,那些刻薄的言语。
他们彼此之间根本不认识,却盲目地跟着领头的人哄笑。
化妆师郑世鸿一脸厌恶,戳他的眉头,讥讽他连眉毛都没有。
分早餐的老板冯耀文拿着一瓶牛奶回头问,是不是想学人去选港姐?
协助活动礼仪的张志强说,照照镜子啦,像鬼片里的纸扎人。
直到现在,余锦康仍旧觉得,他只是运气不好。
这么多人反串表演,就只有他,撞在了郑世鸿的枪口上。也许那天这位郑校长正好心情糟糕,剩下三位同样因为生活中的琐事烦心,想要找个宣泄的出口。
于是那些恶意,直直冲他而来。
那一年,余锦康十一岁。
那场演出,他本该是最后一位表演者。但台上的小主持人一遍一遍报幕,他却只是坐在镜子前,用纸巾将自己嘴上的口红擦干净,擦得嘴角都蹭破了皮。
妈妈在观众席上等不到他出场,在演出结束后来到后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拉着他和大家拍大合照。
从那以后,余锦康不再表演,也不再穿女装,将蓬蓬的公主裙和假发藏在心底隐蔽的角落。
进入青春期后,他的眉毛慢慢变浓,为了让自己阳刚一些,他学柔道、跆拳道,只是个子依旧不高。
长大后的余锦康,总是强迫自己做很多事,并不快乐。
他的本能,他的天性,始终被压抑着,直到后来的某一天,他又想起母亲的高跟鞋。
“他们毁的,不仅仅是我期待已久的表演。”
“还有我十一岁以后的人生。”
祝晴:“为什么第一个向马国华下手?”
那些过往,就像是一段很长的噩梦。
“为什么……”余锦康如梦初醒,嘴角浮现诡异的笑,自顾自说道,“你们肯定想不到,他们知道我就是当年那个小孩时,是什么反应。”
“沙沙”声响回荡在密闭的审讯室里。
祝晴将笔录纸再翻过一页。
故事太长了,接下来他要讲述的,是详细的作案过程。
莫振邦敲了敲审讯桌:“继续吧。”
……
B组警员们,大多挤在观察室,只有盛放坚守在工位上。
翁督察来过一趟,挑着眉头打量这个小孩,但是孩子的眼皮子都没有抬一下,自然又淡定。
来的时候,家乐、咏珊、豪仔什么的,都跟他说了——
这次最终破获案件,他外甥女是大功臣,翁督察可不会赶走他。
桌上台历明明白白地写着,今天是星期三。
一做起事,就没日没夜,连他们家的头等大事都忘记,真拿这孩子没办法!
为了不被打扰,进审讯室前,祝晴将BB机留在工位抽屉里。
现在,BB机响了好几次。
这个点打个没完,猜不到客户在工作吗?
盛放跑到文职警员面前,踮起脚尖,小手扒拉着桌面:“珍姐,我要回个电话。”
“你用吧。”珍姐失笑,拿起电话听筒弯腰递给他。
地产经纪熟悉的声音顺着电话线传过来。
今天是周三,他们约定好傍晚签临时合同。还有一些细节,需要再确认。
“晴仔在忙,和我确认。”
地产经纪那头沉默几秒:“让你们家能话事的大人听电话。”
盛放皱起小眉头。
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王经纪根本不知道谁才是大佬。
“不买了!”少爷仔放狠话。
想了想,还是担心这套心仪许久的房子被别人买走。
放放舅舅咬着小米牙宣布:“其实是骗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