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外甥女太高兴,外甥女傻啦!(1 / 2)

余锦康完整地讲述了犯案全过程。

也许是记忆中的讥笑声始终在纠缠,又或者是重新回忆起童年的高跟鞋,才终于找回真正的自己……余锦康认为,没有理由让伤害他的人那么好过。

初次见到他们,他十一岁,是记事的年纪,他将工作人员名单上这四个人的名字和职业牢牢记在心底,因此长大之后再去找他们,并不是难事。

余锦康计划的这起连环凶杀案,有着完整的预谋。

当年还是化妆师的郑世鸿,不愿意为他化妆,但当时还给自己找了个说辞,像是小男孩不需要这些花里胡哨的装饰之类的……起初他的态度只是冷漠,并非讥笑。

而先嘲讽余锦康的,其实应该是负责管理搭建舞台工人的马国华。

就像警方查到的那样,余锦康去应聘,顺利地留在集装箱厂工作,马国华成了他的管工。

人到中年,马国华不再像年轻时那样充满干劲,他大多数时候都在偷懒,得过且过,同时担忧着集装箱厂倒闭后,自己该何去何从。

听人说,他和妻子感情和睦,孩子们也非常孝顺,余锦康吃着盒饭,听工友们的议论,总是笑着的。心中已经设想过无数次他惨死的画面,光是默默回味,就已经让余锦康热血上涌,迫不及待。

“有这么幸福和谐的家庭,他一定很舍不得死吧。”余锦康说。

他用一周的时间,熟悉马国华工作表、家庭住址、上下班的路线等等……但直接下手,太容易暴露自己,因此,在离开集装厂后,余锦康去了新景酒店做泊车的工作。

酒店经理张志强是个目中无人的败类。

他将车钥匙丢给余锦康,用很高的姿态,由上至下地打量他,而后轻蔑地说,见过这么好的车子吗,别刮花了。

这位张经理喜欢为难人,但余锦康从来不会和他发生争执,同样只是盯着他看,在心底描绘一万次杀死他的细节,默默地陶醉。

他的死亡倒计时,早就已经开始。

“所以,其实杀人没有先后顺序,是随机的?”莫振邦说。

“只有郑世鸿,我把他留在最后一个。”余锦康冷静地抬起眼,又继续道,“去早餐铺工作,就太招摇了,一是冯耀文没有招人的打算,二是等到案发,警察很容易就会查到我身上。所以,我只是有事没事都去深水埗走一走,买些小吃解解馋。我不会特地打听冯耀文的事,不过他出轨被儿子打,整条深水埗哪个街坊不知道?可惜了,毕竟是亲生儿子,打老豆打得太轻,只是脸上挂了彩。”

第一次下手,余锦康选择的是马国华。

当时,他已经离开集装箱厂大约半年时间,工厂的人员流动本来就频繁,再加上在工作中他从未和管工产生摩擦,就算警方要查,也不会查到他身上。

他一直在想,找一个合适的时机动手。

直到那个下雨天。

“儿童剧场演出那天,也下很大的雨。”余锦康说,“我妈牵着我回家,一路都在数落,她不知道我在后台发生了什么,只觉得自己白白花钱买了票、租了演出服和假发,还浪费了难得的休息日,结果没见到我上台。我从来没有怪过我妈,她已经很不容易了。”

“我没有解释,只是低着头。”

“雨越来越大,我们没带伞,就算我在哭,也不会被人*注意。”

“十一岁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雨天。”

第一次动手那天,雨太大了,大到他回忆起儿童剧场的后台。

因此下班后,他连酒店制服都没有换下,直接去了马国华家。初次杀人,余锦康并没有这么周密的计划,雨声回荡在耳畔时,他全副武装,站在马国华家门口。

余锦康算准马国华下班的时间,等了很久,却没等到他出现。他才知道在自己辞职后,集装箱厂生意不景气,工作时长改革,就连管工也需要上夜班。

一周的时间,足够余锦康了解集装箱厂的地形,他赶到厂里已经很晚,在厂房,马国华就像是有预感一般,怎么躺都不舒服,忽然听见脚步声,疑惑地转头。

“他记得我,因为我在半年前,是他手下的工人。”余锦康的唇角扬起一抹冷笑,“他认出我后,刚想问我怎么来了,突然就瞟了一眼,看见我穿的鞋子。”

“他一定很奇怪,那个看起来很‘正常’的工人,怎么会这样?”

马国华根本没有认出,他就是十几年前儿童剧场那个孩子。也许,在漫长的岁月里,这位马管工,早就忘记曾经发生过什么。

但是,在看见那双高跟鞋时,他的眼神同样讥嘲,唇角上扬的弧度也和当年如出一辙。

但是,他的笑容很快就定格了。

或者说,他的生命在那一瞬定格。

“他站起来,明显还是想取笑我,我没有再和他解释什么,和这种人说再多,有意义吗?我指了一个方向,让他看那边。正常人都会转身看过去吧——”余锦康比了一个勒紧绳索的手势,咬紧牙关,“就在他转身时,我杀死了他。”

余锦康并没有儿童剧场那张大合照。

但再回忆那天的细节,仿佛周遭一切嘈杂的声音都被屏蔽,注意力就像是镜头一般锁定,他看见的、听见的,只和那四个人有关。

他看见马国华差点跌倒,手掌朝上。

于是,就让他在死后同样保持这样的姿势。

“修眉刀、唇膏和腮红,都是我在路边小店随便买的。”余锦康说,“和小时候一样,我不会化妆。”

凶手用的修眉刀,和詹伟强吃回扣的修眉刀是同一个品牌,不过巧合而已。

但第一次,他太急,尤其听见有人出来查看的脚步声,立即逃跑,不小心将小刀落下了。

“我以为自己完蛋了。”

“但没想到,等了一段时间,没人来抓我,报纸上只有很小的版面登了这起案子。”

他向新景酒店提出辞职。

原本应该像上一起案子一样,隔半年才下手,但余锦康发现,他的身体似乎不对劲。

余锦康去了医院,检查结果出来,医生遗憾且抱歉地摇摇头。

父母用尽毕生积蓄,为他治疗,他积极地配合,只为了留下这条命,亲手送冯耀文、张志强和郑世鸿去死。

一年的时间,余锦康瘦了很多。他本来就矮,如今又瘦又矮,母亲很心疼,总是偷偷躲起来哭。

但他的状态,却一天比一天好。

“花了这么多钱治疗,病情稳定了。接下来,我可以好好和他们算账。”余锦康说,“肯定是连老天都见不得他们活得好好的。”

第二个是冯耀文。

十几年时间过去,余锦康从那个躲在角落瑟瑟发抖的孩子,长成一个成年人。

站在冯耀文面前,对方同样认不出他。

“是不是想学人去选港姐?”余锦康说,“我问他还记不记得这句话,然后,杀死了他。”

易冬美提过,余锦康在入职简历上写,他曾参加过蝇量级柔道比赛。

即便冯耀文健硕,但到底不是柔道亚军的对手,在死前,他苦苦求饶,说自己错了……但是,已经太迟。

“他不是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只是想活下来而已。”

第三个,是张志强。

余锦康提前踩过点,张志强家楼下装着监控,看门的阿伯非常需要这份工作,盯得紧,一有风吹草动立马起身。而新景酒店,一天二十四小时人来人往,很难避过酒店客人和前台的视线。所以,他把张志强约到废弃的旺角唐楼。

“我对他太了解了,就算结婚生子,还是狗改不了吃屎。”

“在电话里,我压低声音告诉他——有新货到,玩得开。半个小时后,他屁颠屁颠就来了。”

“真是可笑,说出来都脏了我的嘴。”

在余锦康的提醒下,张志强倒是对他有点印象。

他说,多大的事,至于惦记到现在吗?这是他留在这个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

最后,是郑世鸿。

“他看起来,倒是像个好人。”余锦康嗤笑,“有钱了,当上大企业家,穿西装打领带,捐个款就上报纸,学着做体面人。”

郑世鸿是在死前的最后一刻想起他的。

也许是职业使然,化妆师的眼睛总是比普通人要毒辣一些。原来站在自己身后勒紧绳索的,是当年那个没有眉毛的小孩。十几年后,长大后的孩子剃光他的眉毛,捡起他丢在地上的烟,塞到他的唇缝中。

“儿童剧场的所有演出结束后,摄像师给我们拍照。”

“一个家长客气地对郑世鸿说,谢谢他给孩子化了这么好看的舞台妆。他笑得多有礼貌,还迟疑手中夹着的烟会不会熏到那个孩子,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谁都不会想到,这个道貌岸然的郑校长身体里,住着个恶魔。除了我,只有我知道。”

“完整了。”余锦康闭上眼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杀光了,四个人,一个都不少。”

警方沉默着,笔尖停在笔录纸上许久。

曾经那个弱小的孩子,在长大后,精心策划这场复仇,亲手了结那些曾经欺凌过他的人。

直至死的那一刻,他们脑海中对他的记忆仍旧是模糊的。

而他,将仇恨埋在心底,铭记一生。

“易冬美、曾绍平和曾咏轩呢?”莫振邦问。

余锦康的神色顿了一下,眼底的兴奋逐渐敛下。

其实不应该杀易老师一家的。

他知道,自己没多久好活了,就算被逮捕也无妨。只是,父母会知道这一切。

所以,他鬼使神差地,去了易冬美家里。

“我不……”余锦康艰难道,“我不想,他们对我失望。”

余锦康的父母,拿出毕生积蓄,只为了医治他。

他希望他们永远不知道,儿子就是电视新闻上那个连环杀人犯。

在易老师家时,如惊雷炸响天空的枪声,打断了他。

余锦康说,他的人生是从十一岁开始,被画上刺目的分割符号。

从前他神采飞扬地站在台前,后来,喜欢躲在人后。

在角落里那些日子,余锦康很少被看见。那天警察问他有关于詹伟强的事,他说,强哥是个好人,这并不是违心的场面话。

人都是多面的,詹伟强也从泥泞里爬出来,因为理解,他愿意给自己好脸色。

“人啊。”余锦康的唇角牵起苦涩的弧度,“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才有‘感同身受’。”

……

盛放挂断电话,还很不服气。

从观察室出来的梁sir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颗糖果,让他消消气。

王经纪太不识相了!

但是,虽然不高兴,糖还是要吃的,房子也还是要给外甥女买的。

三岁崽崽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

等回到晴仔的工位坐好,他就像是回自己家一样自在。

今天,盛放小朋友完全有理由昂首挺胸。

毕竟外甥女的表现这么突出,他作为小舅,也沾光啦!

审讯终于告一段落,警员们揉着肩膀捏着腰,在CID办公室里谈论着案情。

“四个加起来一百多岁的大人,居然合起伙欺负一个十一岁的孩子。”

“但就算是这样,也不能成为他连杀四个人的理由!这根本就是丧心病狂!”

“冷静点,我不是在为他开脱。但这样的案例太多了,小孩生来只是一张白纸,问题是——”

“不管怎么说,咏珊的爹地妈咪和大哥是无辜的,只差一点,连环杀人案里的死者名单就要更长了。四个人或七个人,并不是简单的数字,而是本来应该活蹦乱跳的生命啊!”

“不能说同情,也不是理解,更谈不上原谅。但这本来可以避免,不该成为十几年后案卷里凶手的杀人动机。”

那些童年里冰冷、潮湿的阴影,成为他们必须背负一生的伤痕。

“但他还有疼爱他的父母。我始终觉得,不需要对凶手这么宽容,为他找说辞。如果所有童年有阴影的,都去杀人,这个世界就乱套了!”

“不管怎么说,这案子总算结了。”

“这次一定要好好庆祝!上次破了壁炉白骨案说要好好庆功,结果又发现命案。”

“莫sir,你答应过的天台烧烤是不是可以兑现了?”

“我记得清清楚楚,有人说生蚝无限量供应,冰啤酒也管够——不知道还算不算数?”

大家已经换了个话题,盛放却还在伤感。

可怜的、辛苦的、悲惨的童年……说的不是他的外甥女吗?幸好孩子一身正气,没有走上犯罪的道路,否则警察小舅舅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大义灭亲。

盛放忍不住看向祝晴。

要对她更好一点!

祝晴心情复杂。

那个原文中的天才少年,走上经济犯罪的道路,他不缺钱,只是想要将法理公道和规则玩弄于股掌之间。但这段时间的相处,放放分明是个乖小孩,原剧情没有详细描写,这个可怜的小反派,到底经历了些什么呢?

还是要对他好一点。

……

雨夜连环杀人案告一段落,重案B组警员的高调一如既往。

尤其是之前和A组差点要打起来的徐家乐和豪仔,走路时把下巴扬得很高。

他们也学着A组人马似的拖着长音的阴阳怪气。

“没办法,我们B组就是人才济济。”

“有些人是羡慕不来的。”

终于扳回一局,B组警员不知道多痛快。

A组那帮人脸色难看得要命,连茶水间都不去了,生怕给对方炫耀的机会。

莫振邦随他们去,笑着摇摇头,朝众人拍了拍手。

“下午茶我请,想吃什么随便点!”

一群年轻人的注意力被他吸引过去,一个个都开始起哄。

“光下午茶哪够啊?”

“午饭也得算你的。”

“莫sir,正好大家都吃腻警署x餐厅了……”

“x餐厅的饭,我都吃吐了,莫sir请客,肯定去吃阿翠海鲜楼——

“你们这帮家伙。午饭哪里轮得到莫sir请客?”黎叔帮莫sir说话,朝着走廊方向努了努嘴,“当然是算他的。”

皮鞋跟砸到地面的脚步声,大家再熟悉不过了。

一阵哄笑中,只见西装革履的翁兆麟高级督察绕过走廊拐角走出来。

“好好好。”翁兆麟说,“想吃什么尽管出声,算我的。”

曾咏珊凑到祝晴耳边。

上次她说,翁兆麟出了名的小气,从庆功宴省下来的钱都用来添置他的名表藏品。但是现在,她很大人不记小人过地摆摆手——

“其实他这个人也没这么坏啦,就是很讨厌。”

翁兆麟刚刚结束记者招待会,代表警队向媒体发言。

此时他扯了扯自己笔挺的西服领口,对莫振邦说:“这次升职试,必须报名。”

“这么多年了……”他搭了搭莫sir的肩膀,“早该想通了。”

祝晴一直觉得奇怪,拉了拉曾咏珊的袖口。

她轻声问:“组里有高级督察和沙展,怎么偏偏没有督察?”

“以前的督察递调职表时,你还没毕业呢。”曾咏珊说,“苏sir的小孩确诊自闭症,他和他太太需要用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夫妻俩都转去文职部门工作。”

“有时候,肩上几粒花也没这么重要。”

“至于莫sir……其实当年,他督察笔试第一,只是没有去参加面试,自己放弃了晋升机会。”

曾咏珊压低声音告诉祝晴,加入警队以来,莫振邦破获不少重案要案。案卷叠在一起,比盛家小少爷还高。就算只是熬资历,他也早该当上督察了。

“但是那次笔试后,一起爆炸案,他和同僚临时调班。”

“他活下来了,但是那位同僚……”

“老套吧?现在连TVB都不这么演啦。从那以后,莫sir消沉了很长时间。”

祝晴愕然:“只是意外,大家都不想的。”

“但莫sir过不去心理关。”曾咏珊压低声音,“他好愧疚,一直在‘赎罪’。这些年,除了帮那位同僚赡养老人外,甚至还……抚养对方留下的女儿。”

这并不是个秘密,莫振邦从不避讳,组里大家都知道。

除了新来的祝晴。

她怔住:“囡囡?”

“没错。他和他太太,早就把囡囡当成自己的亲生女儿来养。”

“所以莫sir对我们这么照顾,他在意团队里的每一个人……不管怎么说,他们一家三口现在很幸福。也希望,莫sir可以走出来吧。”

翁兆麟还在继续劝说:“三十四岁还在做沙展,传出去都不怕人笑?”

“翁sir。”莫振邦抬眼,“我现在可以告你年龄歧视了。”

“费事和你吵。我直接替你报名,到时候去不去考试,随便你。”翁兆麟转身要走,忽地又停下脚步,回头说道:“督察位置空了这么久,你不做,谁来做?”

工位上,大家都坐着。

盛放也坐着,在人群中,他小小的,晃着短腿听大人说话。

慢慢地,他站起来。

但是很快,被祝晴按回去,就像是打地鼠的游戏。

他俩用小气音对话——

“晴仔,他不做,我来做啊!”

“你来还不如我来。”

一片寂静。

所有的视线都落在他们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