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1 / 2)

第一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一)你了解我们每天吃饭的学校食堂吗?

学校食堂为在校的学生和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制作、食品供应及就餐的空间。

有资质的供餐单位可以根据学校的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

在学校食堂中从事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工作人员叫作食品安全从业人员。

(二)学校为我们的午餐把关

学校的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

学校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

学校坚持公益便利原则,围绕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

(三)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

1校长和老师会陪学生一起用餐

学校建立了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都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我们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学校一般不得设置小卖部

校内一般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如果有住校的学生,有必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3学校里可以看到的食品安全信息

在校园或者食堂的公示栏里,可以看到每周学生餐的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

学校建立了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如公众号、网站等)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4学校的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学校有畅通的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学校会组织师生家长代表(主要是家委会)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会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5食堂应具备的资质和注意事项

(1)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堂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悬挂或者摆放在食堂的显著位置。

食堂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不可以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2)食堂的从业人员要进行如下健康管理和培训: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要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要进行临时健康检查。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2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要在学校食堂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3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除此之外,食堂从业人员应做到:1加工操作直接入口的食品前要洗手消毒。2进入工作岗位前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3不得在食堂内吸烟。

(3)不能加工和使用的食品有:1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2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4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肉制品;5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4)学校食堂应该具有以下硬件设施。

1根据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2就餐区或者就餐区附近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3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校验;4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的场所并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5)采购食品及原料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