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学龄儿童零食选择(1 / 2)

第四节学龄儿童零食选择

零食就是一日三餐之外所吃的所有固体或液体食物(不包括水)。

近年来我国儿童青少年的膳食营养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也存在零食消费过多、缺乏科学指导等问题。我国2岁及以上人群零食消费率从20世纪90年代的112%上升至近期的567%,零食提供能量占每日总能量的10%左右。学龄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养成良好饮食习惯的重要阶段,过多或不合理零食消费行为可能增加肥胖及相关慢性病发生的风险。因此,引导儿童青少年树立正确的饮食观和健康观,减少或纠正不良的零食消费行为,有利于儿童青少年从小建立平衡膳食、合理营养的理念,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促进其健康成长,终身受益。

2018年5月19日,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中国营养学会共同编制的《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指南(2018)》(简称《指南》)在北京发布。

新版《指南》根据年龄段分为三册,分别适用于25岁学龄前儿童、612岁儿童及1317岁青少年。学龄儿童的零食选择核心推荐如下。

(一)612岁儿童的零食选择核心推荐

612岁学龄儿童饮食模式逐渐从学龄前期的三顿正餐、两次加餐向相对固定的一日三餐过渡,正餐食物摄入量有所增加,但由于饮食间隔时间较长,容易产生饥饿感,且由于学龄前饮食习惯的延续,容易产生零食消费需求。因此,针对612岁学龄儿童的核心推荐包括:

(1)正餐为主,早餐合理,零食少量。

(2)课间适量加餐,优选水果、奶类和坚果。

(3)少吃高盐、高糖、高脂肪零食。

(4)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不喝含酒精、含咖啡因饮料。

(5)零食新鲜、营养卫生。

(6)保持口腔清洁,睡前不吃零食。

(二)1317岁青少年的零食选择核心推荐

1317岁青少年正经历着生长发育的第二个高峰期——青春期发育阶段。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对能量和营养素的需要量大,对食物选择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更强,容易产生冲动性食物消费,甚至对某些零食产生依赖。因此,针对1317岁青少年的核心推荐包括:

(1)吃好三餐,避免零食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