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中间商,赚差价(2 / 2)

秋藜则跟在王兴富身边,看他记账。

一排人名,一排大写的数字,很不利于总账和查账,看着也很伤眼睛。

如果以后他们家做买卖都这么记账,秋藜很忧郁。

王兴富看她皱着小脸,笑道:“你认得这些字吗?叔教你认字可好?”

秋藜抬头看王兴平。与所有的封建社会一样,她现在在的这个时代,女子也是不能去学堂的——当然,作为文科生,繁体字她也是认识的,但她不能说自己认识。

王兴平自己,在十二岁的时候,与当时七岁的王兴家一道进村里的学堂学过认字的。当时他爹和他后娘本不想让他去,但朱氏那时候年轻,脸皮薄,经不住村里人的指点。

当时的王兴平很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学得很认真,也很刻苦。加上他比一般的孩子年龄都大,所以写字认字比所有人都快。

可惜这样的念书机会,只有三年。三年里,王兴平曾经幻想过某一天他一朝中举,衣锦还乡。但幻想终究只是幻想,现实里,没人供他科举——于是十五岁那年,他只能放下书本,扛着锄头跟着他爹下地干活。

四弟王兴文能进城里念书,固然是因为他后娘的坚持,他作为大哥,也是支持的——毕竟供四弟读书的花费,都是他们兄弟从土里刨出来的。

所以王兴平对于认字念书,是有一份执念的。

现在王兴富愿意教闺女认字,他当即就应了:“那敢情好,秋藜快端茶叫先生。”

秋藜眼见王兴富被她爹的话说懵了,不等他反应,就进屋倒了碗薄荷水出来,举过头顶,脆生生地喊道:“先生!”

围着的族人一静,随即哄笑起来。

他们何曾见过女娃娃拜师?今儿真是开眼了。

王兴平没想到秋藜真拜师,眼见王兴富还没回过神来,便笑着道:“就这份爽利劲儿,可真是我亲闺女!”

李氏抚着额头也笑了。

笑闹归笑闹,地莓子干果的称重一直有序进行。晚饭时,共收干果386斤,合14吊大钱还多。

王兴富将账本给王兴平看过,双方确认账目无误,王兴平签上自己的名字,账本由王兴富带回家。明天王兴平从城里回来,王兴富再带着账本过来。

因王兴平留了王兴富晚饭,李氏便带着秋藜去厨房,炒了一盆鸡蛋,从米缸里拿出玉米面,打算烙饼。

红薯眨巴着眼,“娘,这天怪热的,咱们吃点凉的吧。”

李氏失笑,“这么热的天,哪来什么凉的吃?”

“等冬天下了雪,娘给你做凉面吃。”

冬天下雪吃凉面?秋藜傻眼,她娘都是怎么想的?

但她今儿不想吃热乎乎的烙饼。

“现在就吃凉面吧。”秋藜道,“就算没有雪那么凉,跟缸里的井水一样凉也行的。”

李氏从来就未拗过秋藜,当下将玉米面换成白面,加水和面,擀面,切成一条条的细面,正要下锅,又被巴着灶沿的秋藜阻止了。

“娘,你往面条里拌点油,肯定更劲道,更好吃。”

李氏惊了,给未下锅的面条拌油,再败家的娘们也不能这么干。

“娘,这面条煮了再过凉水,没有油,肯定要粘在一起的。”黏在一起面就坨了,再吃也没口感了。

白面都舍了,李氏狠狠心,又给面条拌油,这才下锅煮至八分熟,捞起,按秋藜说的过凉水,沥干,倒进碗里。

然后调进盐,酱油,醋,切碎的大蒜和薄荷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