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见盲人钢琴师对这架钢琴由衷赞叹,自然会理性战胜感性,选一架具有权威性的钢琴,而不是一架看着顺眼的钢琴。
三、观念诉求
所谓观念诉求,就是消费者脑海中习以为常的旧观念需要更新或改变的诉求。广告文案应在这种破与立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将商品推销给消费者。
◎去屑,就用海飞丝!
◎怕上火,喝王老吉!
◎美的空调,一晚低至一度电!
◎今年爸妈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
◎饿了就吃士力架!
这些广告都有非常清晰的定位,让消费者迅速建立起观念诉求:洗发水的品牌成千上万,可要去屑,就应该选海飞丝;超市的饮料品牌不胜枚举,但防上火还要选王老吉;空调的品牌也不少,但能省电到极致的只有美的空调……
我们一旦陷入某种情境中,就会下意识地想起这些产品,每当选购商品时,这些品牌就会自动冒出来,和我们脑海中的观念进行共鸣,这就是观念诉求与品牌定位的神奇力量!
了解消费者的情感诉求和理性诉求后,接下来就是给产品定位,让产品具备某种独特的属性,且这种属性会在消费者脑海中自动存档,建立某种概念。
定位理论是1969年由美国著名营销专家杰克·特劳特提出的,是指如何让你的品牌在潜在客户的心中与众不同。特劳特曾说:“任何人都能运用‘定位’在人生游戏中领先一步。如果你不懂,或不会使用这一原理,无疑会把机会让给你的竞争者!”
我们处在一个过度传播和产品爆炸的时代:走进超市,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找到不下10种口香糖、20多种洗发水;走进一家购物中心,光餐饮店就有几十家;买一件衣服,同款、仿款、山寨款层出不穷……那么多信息,那么多广告,我们能记住几个?
哈佛大学心理学家乔治·米勒认为,普通人的心智不能同时处理7个以上的单位。也就是说,单位时间内,消费者最多只能记住7种产品或品牌。
但特劳特更狠,他认为,“在每个品类中,最终只会剩下两个品牌主导整个品类。比如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麦当劳和肯德基、上帝和魔鬼。”
所以,在这个广告无孔不入的年代,谁能在用户心中建立观念诉求,谁就能把竞争对手挡在外面,“争做第一,甩开第二!”
被誉为“现代营销学之父”、任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终身教授的菲利普·科特勒把大众的消费行为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量的消费阶段。这一阶段商品短缺,人们通常会追求量的满足。
第二阶段,质的消费阶段。这一阶段商品数量猛增,人们开始在众多产品中追求高质量的那款。
第三阶段,情感的消费阶段。这一阶段同质化产品较多,不同品牌的商品在质量、性能等方面已难分高下,消费者不再追求质量或数量,而是追求情感上的满足或自我形象的展示。
因为先辈们的努力,我们这一代已不用再经历第一阶段的残酷和痛苦,正处于从第二阶段迈向第三阶段的时刻,所以文案写作者要转变思路,将商品从单纯的概念售卖,转变为满足消费者内心深处的诉求,比如个性化商品、私人订制等。
在满足消费者内心的诉求时,文案写作者既可以从某一种诉求出发,也可以将情感诉求、理性诉求、观念诉求三者相结合,从而创作出触动人心的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