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木立信——作风建设要落到实处,取信于民
提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家有希望也有担心。目前,首先要把这一步继续抓好,起“徙木立信”的作用。这件事情要牢牢抓住,善做善成,才能做其他的事情。
——2014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全国两会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参加了上海代表团的审议会。在会上,花蓓代表就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出建议。习近平在回应花蓓的讲话中,引用了“徙木立信”的典故。
“徙木立信”出自汉代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徙木立信”讲的是商鞅变法时的一个故事。商鞅是战国时代著名的政治家和改革家,乃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原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又称之为商鞅。商鞅通过变法,将秦国改造成强盛之国,史称“商鞅变法”。秦孝公即位后,决定改革强国,下令招贤。商鞅由魏入秦,受到重用。他想要变法,但又担心天下人非议自己,于是在法令拟定尚未发布时,为取信于百姓,在国都市场的南门立起一根高三丈的木柱,以十金招募能把这根木柱从南门移到北门的人。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有一个人敢去搬木柱。于是商鞅又说:“能够搬走这木柱的人,奖赏五十金。”有一人就来搬了木柱,商鞅立即奖赏五十金,以证明自己有信用,不会欺骗百姓。“徙木立信”就被用来表示发布政策要说到做到,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