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伯乐,他已经看出来了,王老太太的那闪着的眼睛的里边,绝对的已经完全晓得了他的秘密。

好像他犯了一件案子,虽然这案子还隐藏着没有爆发,但是必要爆发的,而且不久就要爆发,已经是不用加思索的了,非是那么回子事不可,是不可救药的了。

他本想站起来就走的,但是他已经被他自己就先给吓瘫了,吓得不能动了。他的头发上一阵一阵的冒汗,他的身上一阵一阵的像火烧着的一样热。

再过一会,假若身上的血流再加一点热力,怕是他就要融化掉了。

一个人是不是会像一个雪人似的那样的融化掉?他自己一阵一阵的竟好像坐在云彩上了似的,已经被飘得昏昏沉沉的了。

王老先生在卧房里一咳嗽,把他吓了一抖。小猫在他的皮鞋上搔了一下,那下意识的竟以为那是一条蛇,那感觉是恶劣的。

王老太太问:

“马太太为什么好些日子不见了呢?”

马伯乐想,她问到她干什么?是不是从她那里走漏了什么消息?难道说,这事情太太也晓得了吗?真是天呵,岂有此理!

他又想,那不会的吧,有什么呢!只写过一次信,见过两次面,谈了一谈。何况太太不能晓得,就是晓得了,也没有什么越轨。但是那夜在小板路上,他差一点没有吻了她,现在想起来,才知道那真是万幸的。假若真吻着她了,到现在不成了证据吗?但是又一想:

“这不是很可笑吗?就是吻了,有谁会看见呢?”

他自己问着他自己。在那么黑的巷子里,就是吻着她了,谁还能够看见呢?没有证据的事情为什么要承认呢?

马伯乐想到这里就正大光明了起来,萎萎缩缩是万事失败之母,用不着懦怯。在这世界上人人都是强盗,何必自己一定要负责到底,迈开大步踏了过去吧。

“小韩,……”

他向小丫环招呼着,下边紧接着就要问大小姐。

但是只叫了个小韩,往下的几个字就说不出来了。

明明知道说出来不要紧,但是就算说不出来了,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了。

等一分钟过后,一切机会都失去了。刚刚小韩站在他旁边的时候,问他要做什么,他说要把今天的报拿来看一看。

现在他手里就拿着那报纸,拿着这“劳什子”做什么呢?他非常的怨恨那报纸,都是它误了事。若不是它,现在不已经明白了嘛,大小姐到底是在不在家。

接着他又做了第二个企图,想要说请老太太看电影去,并请大小姐。这是很自然的,就这么说吧。

但是没有说出来,因为他发现了这么说不大好。于是又换了个方法,又觉得不大好。实在都不大好。怎么好的方法就全没有呢!这可真奇怪。

到了后来,脑子已经不能想了,想什么,什么不对,都完完全全的做不到。

于是什么人工的方法也不追求了,他就听天由命了起来。

他希望大小姐从她的房子自动的走出来,让他毫不费力的就能看到她。所以他从那门帘的缝中巧妙的注意着门帘以外的动静。那过道上有一个玻璃杯响,他也以为是她出来了。小丫环登登的从过道跑过去,他以为一定是大小姐在招呼她,或者是招呼她去打一盆洗脸水,她洗了脸,大概就要出来了。

过了半天工夫,没有出来,分明他是沉到失望里去了,但是他不让他自己失望,他设法救了他自己,他想一定是她在穿衣裳。又过了好些工夫,还是没有动静。本来他的猜测都是丝毫也没有凭据的,本不可靠的,但是他不那么想。他想她或者是在梳头发。就像隔着窗子、门他就看到了的那样。

这一梳,可始终没有梳完,大小姐也始终的没有出来。

“不出来就不出来吧,”马伯乐在心里说着,“人是无情的呀。”

他含着眼泪走出了王家。他走在巷子里,他的眼睛上像是罩着一块不十分干净的玻璃似的,什么也看不清楚了。

他的脚步因此也散了,伸出去的脚,没有力量,似乎在那石板路上飘着,而踏不住那石板路了。

马伯乐被过重的悲哀冲击得好像一团泡沫似的那么轻浮。他勉强的挣扎着才算走到了家里,差一点没有被冲到阴沟里去。假若旁边若是有阴沟的话,那也说不定。但是这小巷子太窄了,而且两边都是墙壁,所以他被这小巷子夹着就只得向前走。向前走,终于也就走到家里来了。这小巷子上边是天,下边是石板,而两边又都是墙壁,周密得像一个筒子似的,就是出心打算溜到一边去也是不可能的。

马伯乐从此失恋了,而是真正的失恋。他做了不少的诗,而且都是新诗。

王小姐不见他,那是实实在在的了,他写了两回信去,也都一点用处没有,于是他感到王小姐毕竟是出身高贵,高贵的女子,对于恋爱是纯洁的,是不可玷污的,所以王家的公主一怒就不可收拾了,那是必然的。

一方面虽然马伯乐是被舍弃了,但是一想到若是被公主舍弃了,别说舍弃一次,就是舍弃十次也是值得的,因为她是公主呵。因为公主是世界很少有的。

所以马伯乐五六天没有出屋,就坐在屋里向着那窗外的枇杷树做了很多诗。

篇篇都是珍贵的杰作,篇篇都好得不得了。

马伯乐所做的诗,都保存着。诗实在是做得好,但是没有人鉴赏,他拿给朋友们看的时候,朋友们看了之后,是不知所云。因为马伯乐恋爱这件事情人家都不晓得。这使马伯乐很生气,他说中国人不能够鉴赏艺术。外国的诗人常常把自己的诗当着朋友去读的。而在中国什么都谈不到的,真他妈的中国人!

于是还是自己念上一遍吧:

“那温柔的手,

多么值得怀念呵!

当她抚摸着我的胸口的时候。”

好是好,就是有点不太贴题,这一点马伯乐自己也晓得。本来那王小姐的手连触都没有触到的,怎么会抚摸到胸口上去了!不过做诗都是这么做,若是不这样,那还叫什么诗呢?

于是马伯乐又念第二篇:

“我的胸中永久留着她的影子,

因为她的头发是那么温香,

好像五月的玫瑰,

好像八月的桂花。

我吻了她的卷发不知多少次,

这使我一生也不能忘记。”

马伯乐念完了,他自己也茫然了,他究竟去吻过谁的头发呢,他自己也不晓得,不过觉得究竟是吻过的样子,不然怎么能够这样的感动呢。

第三篇尤其好:

“我为你,

我舍弃了我的生命,

我为你,

我舍弃了我的一切。”

这诗一看上去就好像要自杀似的,令人很害怕。好就好在这自杀上,因为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维特不是自杀了吗?这整整就和维特完全一样。

不但如此,马伯乐真的半夜半夜的坐着,他想这有什么办法呢!失恋就是失恋了。

“既失了的就不能够再得。”

“既去了的就不能够再来。”

“人生本是如此的。”

“大风之中飘落叶,小雨之中泥土松。”

“冬天来了,天气就冷了。”

“时间过去了,就不能再回来了。”

“十二个月是一年,一年有四季。一切都是命定的,又有什么办法呢!”

马伯乐到王家去了几次,连王小姐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因此他越被拒绝得厉害,他就越觉得王小姐高贵。不但王小姐一个人是有高贵的情操的,就连王小姐的父母,他也觉得比从前有价值了,若是没有高贵的父母,怎么能产生高贵的女儿呢?不但王家的人,就连那麻子脸花匠兼看门倌,他也觉得比从前似乎文明了许多。每当他出来进去时,那花匠都是点头称是,好像外国人家里的洋boy一样。

马伯乐再在王家里出入,就有些不自然了,就连王家的花园,他也通体的感到比从前不知庄严了多少倍。

王家忽然通体高贵起来了,但这么快,究竟是不可能的,于是他只能承认他自己是瞎子。不是瞎子是什么?眼前摆着一块钻石,竟当玻璃看了。

马伯乐虽被拒绝了,但走出王家大门的时候,总是用含着眼泪的眼睛,回过头去恋恋不舍的望一望建筑得那么干净整齐的小院。

因此他往往带着一种又甜蜜,又悲哀的感觉回到家去。

后来他也不存心一定要见王小姐了,他觉得一见到,反而把这种美还破坏了呢。

倒不如常常能围着这王家的花园转一圈,倒能培养出高贵的情绪来。

但是王小姐不久就订婚了,而且要出嫁了。

在出嫁的前两天,来了一张请帖,是用王小姐父母的名义而发出来的。

马伯乐想也没想到,她就这么快就出嫁的。出嫁也不要紧,但是不能这么快,哪有这么快的道理。

又加上那请帖上那生疏的男人的名字,非常庸俗,叫做什么“李长春”。

什么长春不长春的,马伯乐随手就把那请帖撕掉了,详细的结婚的日子还没有看清。太太打算要去参加王小姐的婚礼,就把那些碎片拾了起来,企图拼凑起来再看一遍,不料刚拾起来,又被马伯乐给打散了。

马伯乐说:“若是高贵的出身还能叫这名字——长春,我看可别短命。”

从此马伯乐不再做诗,又开始吃起“未必居”的包子来了。

“久违了,包子。”当他拿起一个包子来,他含着眼泪向自己说。同时想:为什么有了王小姐就忘记了包子?

一边想着,一边就把包子吃下去了。包子在他嘴里被咬着越变越小,而相反马伯乐的眼睛却越变越大,因为那眼睛充满了眼泪,像两个小泉子似的。假若他的眼睛稍稍一缩小,眼泪立刻就要流出来的。男子大丈夫能够随便的就哭吗?只好设法把眼睛尽量的睁大。

一连串吃了八个包子之后,才觉得对于这包子总不算是无情,总算是对得起它。于是放下不吃了,到床上去睡一觉。

马伯乐这一觉睡得格外清爽,醒来之后,一心要打日本去,因为大街上正过着军队,抗战歌曲,唱得实在好听。

马伯乐跑到街口去一看,说:“这么热闹,那能不打日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