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狩六年,长安城根儿。
七八个孩子正在“论剑”,人人手里都拿着一把木剑,有长有短,有的剑刃满是木屑槽牙,怕是经不住再几下的敲打。有的连树皮都还没有削利索。但相同的是都在剑尖绑了块粗麻布,应该都是被各自父母绑了以防误伤。有了这份小心的家长,已然算是尽职尽责了。毕竟这可是西汉,民风彪悍!
“扇扇!你可都看着呢啊,你给评评理!”一个拿着最大的破木剑,个头却是最矮的孩子跳脚大喊道,“明明是我先击中六子要害的,他都已经‘死了’还来刺我,这场论剑难道没有规矩了?”说着话,用手抹了抹脸上的泥水,哪知这一抹更将那泥汤抹匀了些,好在本来皮肤就很黑,看着也不算突兀。
“放你娘的闷葫芦屁!本公子的命根是要害没错,但可都事先说好了不能动那儿!事关重大!我娘说的!谁动我那儿就得跟谁拼命!”被叫做六子的白胖子,整个人圆圆乎乎,喘着大气,好似那发了怒的食铁兽。他不动声色的把剑倒换到左手,右手从后面掀起深衣,将被震的生疼火辣的手掌塞了进去,贴在了屁股蛋子上降温。是胖子都知道,脂肪越是厚实的地方,反而凉快些。做完这些,他表情奇怪而疑惑地继着刚才的话说道:“女孩子除外,嗯,我是娘这么说的……话说回来!耍赖犯规就是失败,赶紧地,将本公子的战利品,那把燕骑弓交出来罢”。六子虽然表情嚣张,但心里直嘀咕:这黑矮子怕不是卫将军第二?也忒有劲了些,估计过两天本公子便不是他的对手了。不过不打紧,此战收了燕骑弓,便从此退隐江湖,也算是功成名就!哈哈哈哈哈,看谁敢在我的燕骑弓的面前耍威风。想着想着,便不自觉地露出了占了天大便宜的笑容。
旁边的几个观战孩子都点点头,其中一个羊角小辫的可爱女孩名叫昭烟,身穿翠绿色的小深衣,肉嘟嘟的脸上精心雕刻着小巧的鼻子和红唇,那双大眼睛里,像是时刻都含着一汪清水。她扶了扶腰间挂着的那把被精心打磨过得小木剑,煞有其事点评道:“虽说过程中是冯奉言占些优势,但该是六子赢了,因为冯奉言耍赖在先嘛,你说是吧,扇扇?”
同样在观战队伍里叫扇扇的孩子一直半低着头,嗯了一声。
扇扇的打扮与其他孩子多有不同,他没有穿深衣,只是着了粗布短褐,下身则是粗布长裈。
裈,是一种连裆裤,由匈奴传入汉土,所以大汉的华夏族人,特别是贵族都对此物极为嫌弃,大家平时穿的裤子都是开档的,全靠深衣下摆遮挡要害。但是由于穿裈便于行动,百姓们也会在下地农忙或者需要干些苦累活计时才会穿。军中骑兵为便于上马也会穿,扇扇便是从他舅公爷那里发现的这种裤子。
由于扇扇这种粗俗装束,这群家室不俗的孩子大多都认为他是某个大户人家管家的孩子。可扇扇只觉舒服就好,那长长的深衣又热又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