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白头(1 / 2)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还是刚认识的男人,怎么看怎么不太妙。

阿元显然应付这种事很有经验,扯了根草在嘴里叼着,面无表情地说们不用担心,我喜欢担心。”

沈娇娇惊呆了。

阿元不耐烦地扯下衣领子,锁骨处清晰印着一个红印子,不管他是不是喜欢男人,总之他昨晚肯定经历了一场激烈的事儿。

他有主的。

祁烬果然松了一口气。

他随地捡起一根枯枝捏住,冲阿元抬了抬下巴,冷淡地道最好没有骗人。”

阿元一挑眉,却是没说什么,转头就走。

沈娇娇随后跟上。

屋子很简陋,仅仅只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而已,桌子上放了很多零零碎碎的东西,看来阿元是把这里当做办公地点了。

阿元拉开椅子坐下,在杂乱无章的桌子上翻找了半天,找出一张纸,挑眉问,“识字不?”

沈娇娇瞅了一眼,嗯,很好,是她不认识的,不知道是什么字。

她摇摇头。

阿元叹了口气,一手捏着纸张,一手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润润嗓子,逐字逐句地念起上面的内容。

沈娇娇凝神听了一会儿,无非就是在黑市摆摊的注意事项,基本都和秦老板告诉她的差不多。

最后,阿元郑重其事地说刚才听到的那些内容,不可以告诉任何人,连外面那个男人都不行,明白吗?”

“啊?”沈娇娇一愣,“为,为什么啊?”

秦老板这不是告诉她了吗。

阿元一脸严肃是我们黑市的机密,无关人等不能得知,如果让我知道了你把这事儿告诉别人,将永远不得进入黑市。”

沈娇娇嗯嗯哦哦地应了。

秦老板早就不在黑市摆摊了,她自然不会再受黑市的规则束缚。

阿元满意地点点头,让沈娇娇在上面签字画押。

一系列流程下来,阿元的态度热情了些,一边整理桌面,一边闲聊,你男人是当兵的吧。”

沈娇娇诧异地看着他。

一看她这样子就知道自己猜对了,阿元得意的不行,“你男人拿根棍子都跟拿剑似的,除了当兵的还有谁这样啊,哦,还有强盗,不过我看他气宇轩昂,不像强盗那样没个正形,肯定不是强盗。”

阿元一边说着,一边摸了摸下巴,一副故作高深的样子。

沈娇娇张了张口,正要说什么,他连忙比出一个噤声的手势,双手叉腰,一脸装逼模样,“别说!让元爷分析分析。”

阿元懒洋洋地瘫在椅子里,活像没有骨头似的,左手摇着蒲扇,右手拿着一杯茶,啜了一口气,闭上眼睛,发出舒服的喟叹。

“我家也有亲戚是当兵的,但那气质跟你男人完全没法儿比啊,我说,你男人在军中职位不低吧,怎么好好的就想不通要来做生意呢。”

本来只是闲聊,说着说着,阿元忍不住坐直了身体,满带探究地瞅着沈娇娇。

在这个时代,商人的地位是最低的,哪怕是桃花村的那些村民,地位也比商人高。

“没钱啊……”沈娇娇随口敷衍了过去,秀气的眉毛却轻轻蹙起,全部心思都被阿元那句“你男人在军中职位不低”给勾住了。

老实说,她从来没问过祁烬在军中是什么职务,便理所当然地认为对方是个不起眼的小兵小卒,如今听阿元一番话,心思瞬间明亮,祁烬在军中待了一十一年,就算混的特别差也不可能只是一个小兵小卒,既然这样,那解甲归田可轮不到他,他到底是怎么回来的。

阿元奇怪地看了她一眼,眉毛顿时皱成一团男人是不是没跟你说起过军营情况?”

沈娇娇茫茫然地“啊”了一声。

阿元摇头叹息,露出一个了然的神情,“好了,签字画押也弄好了,你走吧。”他那样子,却是不准备再说什么了。

沈娇娇

把人好奇心勾起来又什么都不说真的很过分哎。

“阿元哥,你也知道,要做生意的人是我,你顾及我相公干什么?”

阿元皱了皱眉,“你这女人倒是奇怪,谁家不是以夫为天,你男人都不告诉你,我这个外人告诉你不是讨嫌是什么。”

沈娇娇一挑眉,不知为何,眼神突然浮现出两道人影,一是秦老板,二是第一次进入黑市时,看到的那个拿着烟杆坐在河边卖玉饰的女人。

她慢悠悠地道黑市做生意的女人,从不以夫为天。”

阿元动作一滞,抬起头的一刹那,眼睛里闪过一抹亮光,嘴角一咧,露出八颗整齐洁白的牙齿,看向沈娇娇的眼神中带着欣赏,不断点头,和颜悦色地道错不错,小姑娘,你很有潜力,继续保持。”

沈娇娇仿佛看到了拍着她肩膀打气的上司,当然了,上司极尽敷衍,可没有阿元这样真诚的眼神。

在发现沈娇娇以后有可能成为黑市大人物之后,阿元态度立马好了不少,笑眯眯地说想知道的事情很简单,只不过你们女人家消息来源少,不知道很正常。哎事先说明啊,我不知道你男人为什么不告诉你,你要是怀疑他偷偷拿钱出去花天酒地,那可不关我的事啊,你可别回头来说我挑拨离间……”

沈娇娇眼皮子一跳,连忙打断阿元的碎碎念,“行了阿元哥,你直接说吧。”

“陛下很重视武力,即便咱们宁朝安稳强盛,万国来朝,但陛下仍旧一刻也不敢松懈,这和陛下登基的事有关系,哦这个就不说了。”阿元挠挠头,又说,“咱们宁朝官兵的待遇很好的,即便解甲归田以后,每个月仍然能领银钱,就为了以后打仗的时候,征兵过程能顺利些,嗯你懂我意思吧……我就觉得,就算你们家不劳作,也不可能饿死的,你怎么会觉得你们家穷呢,这肯定不正常呀。”

沈娇娇微微瞪大眼睛,立马想到当初祁烬给她的那一锭金元宝。

的确,祁烬说过,他们一辈子不劳作也有钱生活下去,只是她当时没想那么多,以为祁烬的意思是想抱着那锭金元宝坐吃山空,原来竟是这么回事!

阿元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开始赶人,“好了好了,你现在也知道了,可以走了吧。喂,出去以后不要吵架啊,要不然整的我跟什么似的。”

沈娇娇暗暗压下心中的诧异,慢吞吞地转身。

离开那间狭窄幽暗的屋子,外面阳光正盛,她不自在地眯了眯眼睛,祁烬立马走过来,仔仔细细地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才微微松了一口气。

“没事吧?”男人嗓音低沉,满带关怀。

沈娇娇瞥了他一眼,缓慢摇头。

不管退下来的官兵每个月可以拿到多少钱,总之,就以祁烬手里的那一锭金元宝来说,绝不是他回来的短短一个月可以积攒起来的。

他在军营中的职务,或许比她想象的还要高。

那么,他为什么不说呢?

沈娇娇闭了闭眼,把杂乱的思绪抛出去。

算了,他不说就不说吧,肯定有他自己的理由,每个人都有秘密不是吗,就像她从来没有告诉过他这是他们的第二世姻缘一样。

……

在那间屋子里,阿元除了让她签字画押以外,还给了一个木质小牌子和一张白色狐狸面具。

牌子质地很好,表面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周围刻了一圈泛读的花纹,中间凸出几个字,轻轻摩挲着,能感受到一种曼妙的工匠技巧。

即便沈娇娇不识字,也不禁看愣了神。

好漂亮的牌子。

祁烬瞥了一眼,淡淡地说面刻的是你的名字。”

沈娇娇“啊”一声,怔怔地看着他,“你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