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Gone with the wind )(23)(1 / 2)

〈接续〉

“这个吗,我自己也没弄明白。”吉姆斯说,他并不在乎主人那张板起的面孔,“我觉得当官的从有钱的白人里头选才对,而不是从住在沼泽地的穷光蛋中选。”

“他不是垃圾!难道你把他看成是真正的穷光蛋白人斯莱特里了吗?阿伯尔并不富,不过是个小农场主,而不是大农场主,要是士兵们敬重他,选他做了少尉,那就绝对不许哪个黑小子说他的坏话。骑兵队自然不会看错人。”

骑兵队是三个月前组建的,就是在佐治亚州脱离联邦的那一天。从那一天起,应征入伍的新兵就时刻准备打仗。部队的名称还有待确定,不过大伙儿提了不少建议。对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都愿意坚持己见。同样,大家对军装的颜色和样式也是各执一词,“克雷顿野猫”、“食火人”、“北佐治亚轻骑兵”、“义勇军”、“大陆步枪手”(尽管骑兵队的武器只有手枪、军刀和猎刀,压根儿就没有步枪)、“克雷顿灰衣队”、“霹雳血”、“闪击敢死队”,凡此种种,都有人拥护。反正这事目前还没有定下来,大家暂且管这个组织叫骑兵队。尽管后来终于采用了一个十分夸张的名称,他们还是凭其实际作用以“骑兵队”闻名。

军官由士兵选举产生,因为全县上下没人打过仗,只有个别老兵参加过墨西哥战争和西米诺尔战争,而骑兵队肯定不屑于让一个老兵当他们的指挥官,除非他取得了他们的一致爱戴和信任。尽管大家都喜欢塔尔顿家的四兄弟,也喜欢方丹家的三兄弟,可惜不能让他们当指挥官,因为塔尔顿家的几个兄弟常常喝得烂醉,爱胡吹乱侃,而方丹家的弟兄几个又都是性情急躁、火暴脾气。阿希礼·韦尔克斯被推选为上尉,因为论马术,全县就数他最好,另外他头脑冷静,部队可以靠他严明军纪。雷福特·卡尔弗特被推选为中尉,因为大家都喜欢他。阿伯尔·温德被选为少尉,阿伯尔是沼泽地一家猎户的儿子,自己是个小农场主。

阿伯尔是个精明人,总是那么严肃,身材魁梧,目不识丁,心地善良。和其他青年相比,他岁数大一些,在女士面前他的风度毫不逊色,甚至略胜一筹。这支部队里,大家都不势利,他们的父辈、祖父辈有许多都是从小农场主做起,逐渐发家致富的。另外,阿伯尔还是全县里最好的射击手,能在七十五码以外,打中松鼠的眼睛。而且他对野外生活很在行。雨天如何生火,如何追踪猎物,如何寻找饮水,这些统统不在话下。骑兵队员对他的为人都很敬佩,就是因为喜欢他,才选他当官。他严肃地接受了这一荣誉,毫不得意骄傲,仿佛这是他应尽的义务。但是他并非绅士出身,这一点,庄园里的太太、小姐和黑奴们倒是看得很重,尽管她们家里的先生们都觉得无所谓。

创建之初,骑兵队只招募农场主的子弟,建成了一支绅士军队。各人自带马匹、武器装备、军服和男仆。但是克林顿县的历史并不长,有钱的农场主没几个,所以为组建这样一支强悍的骑兵队,就不得不扩大招兵范围,招募小农场主、偏僻森林里的猎户、沼泽地猎户、乡下破落户的子弟,偶尔甚至还招募穷白人家的子弟,只要他们的家境超过同等阶层的一般水平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