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什么’就是‘你没必要知道’的意思。”
“我对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你这么说就太不仗义了。”
时天笑得相当粗鲁:“想仗义,你找错人了。”
我思忖着还有什么别的路可走:“对了,你能找到一个叫阮勋宋的人么?”
“你就为这么点儿破事想支使我?”
“只希望这次我没再找错人。”
阿关至少说对了一件事:芒街是个小地方,找人不难。
出“夜来香”向南走不多远,钻进一片破败的民居中心,有个不大的露天排档,十多个赤膊、刺着文身的越南男子或蹲或坐,盘踞在周围,齐刷刷地向我们一行投来凶狠的目光。我能分辨出,这些人与在“夜来香”里喝小酒、哼小曲、泡小妞的退伍军人不同,属于地地道道的亡命之徒。
我瞄了眼身后,阿关的脸比本色又白了不少。
时天浑没在意,指着角落里一个佝偻的人告诉我:“那坨垃圾就是你的相好了。对了,他不会讲汉语。”
我招呼阿关一起过去,还没走出两步,面前就竖起了一座人墙——四个本地人拦在半路。虽然他们个头最高的也就到我鼻子,但横眉龇牙的样子活像一群鬣狗。我回头看看时天:“能帮通融一下么?”
时天祭出招牌式的摊手耸肩:“我跟你很熟么?”
我把包交给阿关,走上前,也不管他们能否听懂,径自低头念叨:“借过,借过一下……”
一只手摸上我胸口,把我推了回来。
我反手握住后腰的甩棍。
时天冷冷地提醒道:“我就说嘛:想死,机会有的是。”
我盯着那四个人,同时环视着四下里的一片蠢蠢欲动,慢慢松开手,伸进后裤兜,掏出一卷钞票……
身后传来时天啧啧的讥笑声。
阮勋宋是个出奇矮小的家伙,酒糟鼻,疤瘌眼,满脸的丘壑模糊了他的年龄,裸露的两臂青筋暴起,指节粗壮,多少能看出点儿军旅生涯的痕迹。
本想也以请客喝酒为见面礼,但他指间的针孔让我改变了主意——现金大概会更受欢迎。我让阿关告诉他:回答我的问题,一个问题十块人民币。
我最想知道:彬和“纳迦”小队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
阮勋宋听完,向我伸出十个手指确认,我点头,问:“一九九七年的‘弑子’行动,你们派出的‘纳迦’小队成员都有谁?”
这个酒鬼加毒虫清晰的记忆力令我惊喜不已:队长姚江,第一突击组武洪山、阮八,第二突击组黄锋、冯才,狙击手阮雄勇,副狙击杨新,医疗兵潘广成,通讯兵朴兴。
也许是怕我嫌他钱挣得太容易,没等我继续问,他像背书似的补充道:六月六号下午,“纳迦”小队自基地出发去辽保,然后从辽保进入老挝,穿越老挝南部抵达班北松,沿扁担山脉进入北柬,十号上午十一时抵达安隆汶,并于午夜零时展开行动。
我丢过去十块钱,追问道:“后来呢?”
阮勋宋的回答开始断断续续含糊起来:行动开始后不到半小时,“纳迦”小队在现场与指挥部取得联系,队长姚江报告说宾森全家都死光了,而他们正遭到赤柬部队围攻,请求撤退。
尝到了前面的甜头后,我攥着十块钱,并未急于散财。
果然,他又补充:指挥部同意了“纳迦”小队的撤退请求,并告之接应部队将在柏威夏
我丢下钞票:“我知道黄锋被俘了。其他人呢?”
阮勋宋眨眼的频率明显加快,闪烁其词:当时各方势力都急于表白自己,“纳迦”小队损失惨重,撤退失败,剩下姚江和阮八临时改变路线,去了新金三角地区。
我在大脑中飞快地过了遍地图:“不对吧,新金三角在你说的汇合地点以东,他们要去那边,不就已经路过汇合地点了么?”
阮勋宋似乎是毒瘾上来了,神经质地挥着手:他们一定是受了某方势力的引诱,叛逃了。
我抬手握着空拳一个嘴巴把他抽翻在地,周围的人有些骚动——很好,胡萝卜加大棒政策还能同时震慑到其他人,一举两得。阮勋宋被打得不轻,半晌没爬起来。我拿出五十块钱,用空酒瓶压住,敲着桌子对阿关说:“叫他起来!想要钱就继续回答问题!”
没等阿关把话说完,阮勋宋已经被那张纸币吸引回桌前,咧着一口黄牙,松弛的面部展露出贪婪与谄媚的混合表情。我伸手按在酒瓶上,问他:“知道韩彬是谁么?”
阮勋宋只顾盯着钱,我让阿关又问了一遍,他才反应过来,茫然不解地摇摇头。
我掏出合影,连那五十块钱一起推到他面前,指着彬:“照片上这个人是谁?姚江还是阮八?”
阮勋宋飞快地把钱抽走,嘴里发出满意的咕哝声。随后,他看了照片一眼——只一眼,就像石瞻一样,被牢牢地吸引住了。
“暗努瓮阿苏腊……”他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问阿关:“这孙子说什么呢?”
阿关告诉我:“他说的是安隆汶……安隆汶的什么……”
“暗努瓮阿苏腊,暗努瓮阿苏腊……”
阮勋宋还在不停地念叨着这句话,表情愈发恐惧。时天突然坐到我身旁,我一愣,随即发觉有几个人围了过来。
“惹出麻烦喽。”时天把义肢搭在我肩头,“这白痴怕是嗑药嗑昏了头,真是口不择言。”
“他说的是什么?”
“暗努瓮阿苏腊——他说的是:安隆汶的死神。”
随即,我听到一声金属撞击的前奏。
不是自夸,从刑侦到预审,预审到治安,治安再回到刑侦,一路下来,任凭多少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我向来是双拳开路,所向披靡;多大的阵仗都经过,多骇人的场面都见过,多凶险的境地都扛了下来——但当阮勋宋随着一声巨响在我面前血溅五步的时候,除了耳鸣的回声外,留给我的,只有难以置信的震惊。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一个正在和我对话的大活人……没有骂骂咧咧,没有威胁恐吓,没有动手动脚,更没有枪顶后脑聊大天的肥皂桥段,震耳欲聋的丧钟响毕,一切已经结束了。
七点六二毫米的弹头把阮勋宋打得先是撞在桌面上,然后像断线木偶般瘫倒在地;与此同时,那把“黑星七连发”的枪口微调方向,对准了我。
我本以为,马上就会传来撞针触发底火的声音——属于我的那一响丧钟。
有人拱了我一下,等我回过神,才发现时天往我身前一别,用半侧肩膀挡住了我的胸口。对方——我才看清拿枪的是个胸口文着黑色罂粟花的青年汉子,冲时天大喊一句,同时挥动手里的家伙,似乎是让他闪开。
我听到机械轴承的转动声——时天熟练而协调地令义肢与真臂左右摊开,耸动肩膀,回敬了一句越语。虽说听不懂,但内容大致能猜到。
枪口立刻转向了他。
我抽出甩棍,准备拼了。面前站着三个人,周围还有大约七八个,如果能一出手放倒这个拿枪的,甚至是夺到武器,没准儿能换得一线生机。
不想,时天站了起来,右手撑在桌子上,身体前倾,肆无忌惮地把脑袋凑到枪口前,装模作样地眯着右眼看了看枪膛,说了两句什么,猛地朝枪上啐了口痰。
“黑罂粟”受此大辱,自然是下不来台。他情绪激动地甩掉枪上的浓稠液体,紧接着朝时天的上半身来回比画,口中大吐秽语。时天却好似一座冰雕,隔挡在我和那把嗜血的凶器之间,纹丝不动。
僵持了一阵,其他人陆续围上来,吵吵嚷嚷地把“黑罂粟”和他的另两名同伴推开了。我注意到他们个个身上都别着长短家伙,不禁庆幸刚才没来得及冲动。
时天盯着那人收起枪,才站直身子,扭头对我说:“走吧。”
背包被丢在地上,阿关早已逃得不知去向。我捡起包,看到上面挂着星星点点的血迹,继而发觉自己衣服上也差不多。时天始终站在我和那群人之间,并小声告诫我:走的时候不要太慢,也不要跑,尽量别回头看。
我一声不吭站起来,情不自禁地穿过时天的臂弯,看了眼倒在地上的阮勋宋:他双目圆睁,了无生气地注视着自己的血从面前流淌经过;左手捏着那张要了他命的合影,右手不自然地垂在裤兜旁,仿佛在保护露出了一角的五十块钱。
不知走出多远,我突然觉得浑身虚脱一般,乏力到难以支撑的地步,只得靠在一间民房的墙边稍事休整。掏烟的时候,手在抖,时天也拿了一根,并帮我点上火。
我大口地喘气,汗如雨下,刚抽一口就呛到了自己。时天还是那副玩世不恭的表情,但眉宇间似乎颇有些忧虑:“最近这里不适合中国人来,我陪你走到北伦河
“他们居然……”我最终还是感到了愤怒,“不该去报警么?”
“你跟他很熟么?”时天摊手耸肩,吐出一串烟圈,“早死早投胎,没什么不好。”
“‘安隆汶的死神’——姚江和阮八这两个名字,当真是禁语?”
“芒街最近的形势相当微妙。”时天没有正面回答我,“你个小警察有本事就去抓你想抓的人,别搅到这些旧日恩怨里来。”
我没打算放弃:“彬就是‘安隆汶的死神’?”
时天拍着自己的义肢:“怎么说呢……十一月二十二号,一九九七年,我亲眼看见自己这条胳膊从面前飞过去——那天,死神无处不在。”
“你也在场?”
“那天有很多人杀进了安隆汶,只不过活着出来的没几个罢了。”时天右手灵活地翻转着香烟,“‘安隆汶的死神’是后来南亚各路黑道的一种精神象征,类似于关二爷……姚江和阮八,是神龛上的活佛。”
“彬是哪一个?”
时天思索了一会儿,摇头道:“你最好识相一些,别插到他俩中间去。”
“现在另一个人就在追杀彬,他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
“很难说清楚,大概是命吧。”
“什么命不命的,还不都是人选的!”
“你刚拣回条命,总不能说是猜对了硬币吧?”时天蹲下来,笑得相当轻狂,“你会觉得是我选择救下你,因为那帮疯子不敢杀我,对吧?——哈!你一定是这么想的。我猜中了,一定是被我猜中了!可万一那家伙真开枪了呢?或者枪走火了?再或是他们一起把我按倒,然后在我面前将你先奸后杀……无数凑巧或不凑巧叠加起来,你才留下条小命。你选择,我选择,他选择,所有人都在选择……嘿嘿,我们在选择命运,殊不知,命运也在选择我们。”
“你的意思是,他俩必然会……”
“也许吧。”时天起身,向我伸出右手,“三年艰苦特训有可能培养出一部杀人机器,但要想在子弹横飞的战场上穿梭自如,光凭实力?做梦去吧!”
拉起我,他转身瞥了眼北伦河的方向:“那天的雾好大,安隆汶就像座白色的迷宫,你唯一能做的只有摸索,然后等待与死神的不期而遇。”
“姚江和阮八,他们都去救黄锋了!对么!十一月二十二号那天,他们都杀回安隆汶了!而且,他们都活着出来了……”
“他们不是一般人。或者在我看来,他们根本就不算是人。”
“你是想说,命运选中了他们?”
“no!他们大概不需要等待命运来选择吧。”时天撇着嘴,又在摊手耸肩,笑得异常诡异,“你不是刚听到了么?他们本就是掌控命运的死神嘛。”
进出芒街,前后只有不到三个小时。我不甘心第一次异国之旅收获如斯可怜,却也明白继续待在这里会有性命之忧。一路上,时天不肯再透露彬的往事,失望之余,我想到还有另一个牵挂的谜团——圣雷森基金会派遣的医疗团。
对这件事,想必时天是有些了解的:“知道,我和那个带队的打过不少交道,今年他还找我搭过两回线……那小子,一看就是个‘人才’——真正的、罕见的下贱坯。”
我回忆了一下,疑惑地问他:“今年?可孟京涛○一年就失踪了。”
“第一,经手的买卖,我不会记错。”时天敲了两下太阳穴,斜睨着我,“第二,孟京涛是谁?”
“孟京涛就是……”我脑筋一转,“他的化名,他本名叫什么来着?”
时天精明得令人尴尬:“这名字不值钱,我免费送你:他叫梁枭。”
我都觉得脸热:“哦,那他……他找你什么事?”
他用摊手耸肩的标准回应诠释了“深海掮客”的“职业操守”。
我索性回到原先的话题上,问他:“那九四年这个医疗研究团队与赤柬接触的目的是什么?”
“救死扶伤喽。”
我第一反应是不信,立刻发觉时天在用表情告诉我:这似乎又属于“我没必要知道的事情”。
“彬几乎杀光了那支队伍里所有的人。”
“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一定有大开杀戒的理由。”
“那十个人九四年去的柬埔寨,彬却追杀这些人至今——什么理由能让他耗费十多年的精力去这样做?时天,你知道的,我求你告诉我。”
“我确实不知道。”时天的语调总显得影影绰绰,难辨真假,“老实说,我也挺好奇这事。”
“你没问过他?”
“酒后壮胆,问过。”
“他没告诉你?”
“他说——”还是摊手耸肩,语意双关,“与你无关。”
“现在与我有关了。这些人和宾森直接接触过,‘纳迦’小队九七年又是去刺杀的宾森,这之间恐怕有什么关联。”
“也许因为他是个人道主义战士?哈……”时天抽了下鼻子,头转向另一侧,“你认识他正常的一面,我认识他‘正常’的另一面,可又有谁敢说了解他?”
行至东兴关口的桥头,时天停住了,朝我扬起义肢:“送君一别,赶紧回去吧。你老婆看上去还不错,想死的话记得把她托付给我。”
我才想起刚刚欠下好大的人情,忙掏出钱包:“对了,一直忘了谢你……”
时天另一只手敏捷地从我手上抢过钱包,看了看,抽出一张十元的纸币,把钱包塞回我的口袋里:“算你请我喝酒。”
望着眼前这个游弋在灰色地带的同胞,我心中忽然沉甸甸的:“能不能……留个联系方式给我?我是说,以后有机会我再来好好请你喝一杯。”
“心领了。”时天的回绝在我的意料之中,但他继续解释道,“我居无定所,电话勤换,给你没意义。再说,你今天都看到了,现在芒街是是非之地。周戚年以为可以趁乱拣便宜,这猪猡就不明白什么叫‘强龙不压地头蛇’……我只能告诉你,不要再来这里——无论你为了什么,都绝不要再来这里。”
“就因为黑社会在争地盘?”
时天有些无奈地盯着我:“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二号,知道我在安隆汶看到了什么?”
我回忆了一下:“你说过,你看见自己的左胳膊飞出去。”
“那只是一个与我有关的表象。”他轻抚着自己的义肢,仿佛它还会有知觉一般,“我看到的,是狂奔。”
“狂奔?什么狂奔?”要不是顾忌他的残疾,我真有心也学他那样摊手耸肩,“敌人狂奔?子弹狂奔?还是你的两条腿?”
他没再往下说。
我回望了芒街一眼,又看看时天,掏出纸笔,给他留了电话:“要是来国内,记得给我打电话……哥们儿,我欠你的。”
他很大度地摊开双手:“你不欠我什么,要欠,也是欠你朋友的。”
“是他托付的你?”
“他托付了很多人……不管你怎么看,我想他还是拿你当朋友的。”
我怔住了:“你是觉得……我不该追捕他?”
“一码是一码。”时天挠挠后脑勺,“朋友归朋友,命是命,命里你俩有一拼,也是没办法的事。”
“希望我们之间不要有那么一天吧……”我有些黯然,“时天,你多保重——哦对了,我一直都不确定,你是叫时天?就是姓时名天?据说你不是姓董么?”
“名字?很重要么?”时天怔了怔,“有人告诉我说,名字只是符号,但人不是符号……记事的时候,身边的人都叫我小天;在新金三角,弟兄们叫我天哥;回老家认祖寻亲,一些自称邻居的老东西念叨着:‘是不是被董家卖掉的小峰回来啦?’……”他很大声地咂了下嘴:“到头来,我他娘还是不知道该叫什么名字。管他呢,叫什么无所谓,我总会晓得是在叫我。”
“呵呵,倒也是。”我今天第一次放松地笑了出来,“我们会再见面的。”
“你最好别再……”在夕阳余晖的映射下,时天的眼神居然显得柔和了一些,“对了,九四年中旬,赤柬确实更换过一批自动武器,牌子很杂,印象中有sg550或551,可能还有俄制的an94……你不懂,这在当时都算顶尖装备。”
“可圣雷森基金会在当时没有大笔资金入账,红色高棉买得起这么大的现金单?”
“不知道。”时天摊手耸肩,“反正天底下不会有免费的午餐。”
3
第三站,广西四道。
四道镇在婧西以南三十多公里处,靠近中越边境,交通相当不便,平日里只通拖拉机。自打进入广西,天气一直是阴雨霏霏。我好不容易花五块钱外加半包烟搭上趟顺风“机”,还是敞篷座,只得缩在帆布里任凭风吹雨打了。
地方虽偏,所幸电话信号偶尔足够让我接通文明世界。我在途中给袁适回了个电话——对彬的浓厚兴趣,已令他把刚刚陈尸归案的“王睿”抛到了九霄云外。在高度评价了我在芒街的惊魂闪电之旅后,他告诉我:对顾帆的搜索范围已经缩小到三个人了;韩依晨是九九年自云南片马地区一家教会孤儿院被领养的,建议我顺路也走访一圈;最后,他还送上一块至关重要的拼图:
“你们太执著于找活人,却忽略了死人的价值。九四年在柬埔寨因病死亡的陈娟,是顾帆的女友,但你知不知道陈娟的前男友是谁?”
那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某个重叠的场景——水边的安隆汶,或是大雾中的小月河。
在泥泞的小路上颠簸了两个多小时后,我终于狼狈不堪地抵达了目的地。跳下拖拉机,一个以积水为掩护的、带有某种诡异坡度的泥坑让我的臀部顺利落地。而当司机以赶赴火葬场的速度驱驾离开时,轮胎挤溅起的一片泥水则令我从头到脚彻底接受了来自广西大地的自然洗礼。
四道镇总共就六百多户人家,找人比在芒街更简单。半小时后,我站在镇中心唯一一条柏油马路边的小卖部前——“小卖部”是招牌上写的字号,严格来讲,其实就是个摆在自家屋檐下卖瓜果梨桃的地摊儿。大概是因为下雨的关系,门庭冷落,生意萧条,老板半躺在竹榻上自斟自饮,倒显得十分悠闲自在。
这是一个年近五十的中年人,身材矮小,穿着免裆裤和短袖汗衫,敞胸露怀,肤色黝黑,胳膊上隆起的腱子肉把袖口绷得紧紧的,一看就是只“矮脚虎”,只是左边的裤管空荡荡的——但这居然并不是他身上最严重的残疾——他的眼睛,或者应该说,是原本眼睛位置上的两个窟窿里,红黑相间的息肉盘根错节地纠缠在一起,好像两条努力从眼眶中钻出来的蜈蚣。我觉得头皮麻了一下,赶紧把目光从他脸上挪开。
走到屋檐下,我卸了背包:“老板,菠萝蜜怎么卖?”
他笑呵呵地举起酒杯:“小兄弟,你真有心买么?”
我们之间出现了短暂的尴尬。
“来我这儿买东西的,除了穿拖鞋的本地人,就是穿旅游鞋的小年轻,可没你这穿皮鞋的大主顾。”他得意地指了指自己的“双眼”,“我虽然看不见,可并不瞎。”
我在第一时间就确信,这个自相矛盾的理论,是有可能成立的。
“你是黄锋?”
“那你就是赵馨诚喽?”
说完,心照不宣地,我们都笑了。
我一屁股坐到地上,从包里掏出烟:“那你该知道我的来意。”
“你不是来自讨没趣,就是来自寻死路。”黄锋边说边把酒盅斟满,动作精准、利落,令人无从相信他双目不能视物,“小兄弟,既然时天放了你一马,这年纪轻轻的,又是何苦?”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号至十八号,有一对情侣在民政路二十七号有偿借宿,其中那个男的,叫韩彬。”我递上根烟,“要是我没看错门牌号,证人就是你吧?”
黄锋一抬手就把烟接了过去,我听说先天失明的人往往听觉十分灵敏,但像他这样“半路出家”却几乎可以闻声辨物的,真是让我开了眼。
“○六年十二月……确实有人借宿过,那男的自报家门是韩彬,我不过是如实配合你们这群官老爷,怎么?”不出所料,黄锋给出的说辞相当无赖,“你总不能指望我个瞎子去认人吧。”
我扭头望着风雨飘摇中的四道镇,问道:“你为什么要搬来这里住?”
“老婆在这里,孩子又在东兴上学。”黄锋懒洋洋地向后一倒,靠在墙上,“只要是能过上安稳日子,住哪里不一样?”
大概因为迁居多年,黄锋操一口南方普通话,只有偶尔出现的近乎“这”与“介”之间的模糊乡音,暴露出他曾是渤海湾畔的子民。
“九四年,韩彬的前女友陈娟客死柬埔寨——她接触过宾森;同年,他出现在越南;九七年六月,他和你们一起出的‘弑子’行动,目标就是宾森;随后这些年,他几乎杀光了所有曾和陈娟一起赴柬的同行者——我已经大致明白他为什么会杀人了,但还有许多问题没搞清楚。”我往前探了探身子,加重了语气,“回答我的问题,你就能继续过你的安稳日子。”
雨越下越大,粗大的雨点儿争先恐后地砸落到地面上,“哗——哗——”的声音逐渐密集起来,最后连成了一道笔直的声线,敲击着这个人迹稀疏的小镇。远山的回响与周围高低错落的建筑物伴着漫天珠帘,我俩一言不发地听着雨声渐起渐落。在这样一种寂静与喧闹并存的环境中,人往往会丧失对时间的概念。不知过了多久,雨缓了下来,天也暗了下来。黄锋从墙脚的一个口袋里又取出个酒盅,斟满,递到我面前。
我伸手去接,意外的是,他却没有撒手。握着酒盅,我感觉到他的身体突然绷得极紧,好似把张开的硬弓,随时准备射向面前唯一的目标。我不知该何去何从,强夺不是,松手也不是,只得单膝点地,半跪半坐,伺机而动。
暴风般的杀意掠过,黄锋终于放开手。我把盏和着恐惧一饮而尽,随即就听到了心脏剧烈撞击胸膛的声音。
他不是在听雨,他是在听周围有没有其他人经过;他也不是在沉思,他是在等待天黑;他甚至不是在向我敬酒,而是打算借机把我拽到近前……正所谓“与虎同眠无善兽”——他本打算杀了我。
“你是警察,办案就办案,别问那么些无关的事。”黄锋的眉头抖动了一下,继续说道,“阿江和小八,少了谁我今天都不可能有机会坐在这儿,所以,你也不要妄想我会出卖他们当中任何一个。”
我把酒杯放到地上:“不是让你出卖他们。我只想知道,我最好的朋友,都做过些什么。”
“最好的朋友?”他轻蔑地嗤了一声,“就是这个正被你追捕的‘最好的朋友’?”
“彬杀了很多人。”
“那些人一定有必死的理由。”
“不奇怪,很多人都这么对我说。”我叹息道,“彬有他的理由去杀人,我同样有我的理由去抓他。”
“我不知道他在哪儿。”
“难道说你知道就会告诉我?”
“那你想找我问什么?”
“时天说过:姚江和阮八本是过命的交情,他俩为什么最后会反目?”
“我不知道,也一样想不通。”
“听说他俩被一路追杀到新金三角,会不会是因为被逼得走投无路,所以……”
“你是说互相出卖么?”黄锋笑着摇摇头,“‘弑子’行动,本就不是什么单纯的刺杀任务。”
“怎么讲?”
“出发前,阮勋宋把我单独叫去吴上校的办公室,给了我一个机密指示。”
我立时猜到了:“让你们自相残杀……”
“嘿嘿,反应还挺快。”
“大概你们每个人都接到了这种‘机密指示’吧?”
“阿江后来告诉我,他接到的指示是在撤退途中清理掉‘纳迦’小队的所有人;而我接到的指示是:杀了间谍阿江。”
“姚江是间谍?”
“你看我像007么?”
“呃……阮八呢?他被指定去杀谁?”
“没有,大概是上面嫌他太嫩,他并没有接到任何灭口的命令。”
“其他人呢?”
“突围的时候阿兴、阿才和广成都死了。我也丢了条腿。”黄锋述说的样子很平静,“但逃往汇合地点的路上,武子、阿新还有阿勇是怎么死的,不好说。”
“姚江杀了他们?”
“就算是,他却没有杀小八。”
“你是说,既然他没杀阮八,而是一起逃往新金三角,就足以证明以这两人的交情不可能出现互相背叛的情形,对么?”
“那个时候,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我知道,他们后来还是分开了。”
“是。阿江在那里杀了一个地方武装的首领,收编了些人;小八返回扁担山一带躲避追杀。可后来……”
“十一月二十二号,他们却不约而同去了安隆汶救你。”
“我就在那儿被人取走的这双招子。”黄锋的语气依旧平静,但脸色暗了许多。
“听说二十二号那天好像很热闹。”
“嗯呵呵,事后一想,真有点儿受宠若惊。”
“说起来……我倒一直有个问题搞不懂。为什么会有特殊行动部队去救你?”
“你觉得861特工团培训并派遣我们出刺杀任务安了什么好心么?”
我舔舔下嘴唇:“无论能否顺利灭口,他们都打算栽赃……”
“‘纳迦’本来就是炮灰。我们全是被利用的棋子。”
“但赤柬投降是大势所趋,与其到时候因为你这个活口打嘴架,不如根本别给越南人嫁祸的机会?”
“哼,我想不了那么多。中国人救中国人,本就在情在理。”
我抛出个比较关键的问题:“谁最先找到你的?”
“小八。”他没察觉到我的意图,手中的酒杯频繁起落,脸上慢慢流露出追忆光辉岁月的兴奋与自豪,“我是独囚,外面有不止一个警卫,还有个流动哨……他们几个倒地之前连我都没听出有人靠近。嘿!那小子脚步声轻得,跟猫一样!”
“阮八救你出去的?”
“他架着我没跑出多远,就碰上阿江他们了。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这小哥俩结了怨。”
“他们见面说什么了?”
“说球啊!”黄锋摇摇头,“雾太大,碰面也很突然。小八一梭子撂倒了好几个,连句话都没给。哦对,其中一个侥幸只丢了条胳膊的,就是时天——那会儿他就是一崽子,没现在这么风光。”
“他没开枪打姚江?还是……”
“碰面的时候阿江确实叫过我一声,位置应该在可视范围内,他应该是躲开了。反正小八一上来放倒了他半队人马,扭脸就撤了。阿江扛着我继续突围,一路打打杀杀,手下死了个干净——说起来,时天那小子居然能负了重伤爬出安隆汶,真够好命的。”
“哦,那……然后你们遇到了救援部队……”
“嗯,我也够好命。”
“他们之间是为什么起的冲突?”
“不晓得。后来他俩都来看过我,谁都没提,我也没好问。”
“姚江眼看着被杀了那么多手下,当时没去追阮八?”
“笑话!”黄锋咳嗽了两声,啐了口痰,“莫不说阿江,整个‘纳迦’小队里,又有哪个敢和小八正面交锋的?阿江那边就算多那么俩人,也没到敢在大雾里追杀小八的程度。”
由于知道黄锋看不见,我没掩饰自己怅然的苦笑。
彬,我终于知道,你是谁了。
对饮了几杯之后,谈话继续。
“他俩后来都来找过你的话,没有互相问起对方的下落么?”
“当然有。”
“你透露过么?”
“当然没有。”
“你是不想他们手足相残吧?”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黄锋把空酒壶灌满,“他俩现在不还是铆上了?”
“其实你一直都知道到底发生过什么。”我吸了口烟,把一片云雾吹进雨中,“你知道的。”
他面色有些不悦,没说话。
“从安隆汶到新金三角,一路逃亡……只可惜,最后的最后,姚江还是出卖了自己的兄弟。”
“你晓得个屁!”黄锋扬起头,嘴角流露出淡淡的不屑,“小子,你杀过人么?”
他话中的不明意味,令我再度警觉起来:“如果有必要的话,我随时准备开荤。”
“说得轻巧……”他搓揉着自己的断肢,“对大部分人来讲,杀人,比送死都难。”
我承认,他的话我理解不了,因为我的确很少需要面对剥夺他人生命的抉择。
“战场上,你完全不可能有时间去琢磨能不能下得去手。那种你死我活的地方,就是一杀手速成班。两种选择:杀人,或者送死。而有一种人既可以为你去杀人,也可以为你去送死,那种人,叫战友。”黄锋沉着脸,“阿江和小八,都是我的战友。”
从石瞻之于郑柏,到姚、阮之于黄锋,我大概算是明白了“战友”的另一层含义。黄锋根本不在乎姚江是否出卖或是杀害过自己的队友,也不在乎阮八会不会去找姚江寻仇。恩怨是非,都是他们自己的事儿,外人免入。对他而言,那两个昔日并肩出生入死的兄弟,已成为他生命中永远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但我还是希望能得到他的亲口证实:“逃出安隆汶之后,彬回到了北京,那另一个呢?混黑道?还是当杀手了?——不过两者都差不多。”
黄锋在给我倒酒:“甭绕我,你想说什么?”
“能让我和彬联手都占不到半分便宜,‘纳迦’小队的头牌,当然不会是浪得虚名啦……”
“哈哈哈哈!”黄锋突然开怀大笑,“你以为自己能和他相提并论?”
“和谁?”
“和你‘最好的朋友’。”
“他应该比我强点儿,至少他杀过人,怎么说也是能瞬间连杀三个小混混的‘超级高手’……”
大概是嗅到了嘲讽的味道,黄锋眼眶里的那两只“蜈蚣”抖动了几下,把酒杯递了过来:“杀几个小混混算什么,你真是……晓得个屁!”
我伸手去接杯子:“晓得晓得,那哥俩都有这本事……”
不料,我接空了——杯子没接到手,抬眼的那一刹那,我疑惑地发现,杯子也不在黄锋的手里。
他肩膀似乎动了动——只是似乎,因为我根本就没有看清楚。突然觉得右手肘一麻,而后右半边膀子立刻就不听使唤了。黄锋在瞬间扣住了我的肘关节,以我的身体为轴,把自己连同整张竹榻都拽了过来。等我醒过闷儿来的时候,他已经欺近到我身前,我看到那两条红黑色的“蜈蚣”在离我面颊不到五公分的地方抖动着触须,仿佛随时会扑到我脸上一般。
酒杯落地,“咔啦”一声,四分五裂。
无论表现得如何放松,我一直对与他进行肢体接触保持着高度警惕——不想,尽管他两目失明、一腿残疾,出手却依旧犀利。
我骇然,这个瞎子甚至没给我惊慌的时间。
“杀几个小混混么?阿江也好,小八也罢,只要是‘纳迦’的人,都做得到。”黄锋嘴角挂着一丝掺杂着戏谑的凶残,“不管是混混还是自命不凡的警察,对我们来说,没区别——你他娘晓得个屁!”
4
最后一站,云南片马。
大概是担心“同古酒店”三层木制阁楼的外观不足以撑起场面,怒族的老板娘云山雾罩地向我展开了宣传攻势,力求抵消我对这栋危旧建筑萌生的所有失望情绪:“莫看我恁小家,好多人都住哈,你聂莫晓得,服务恁扎实哈!恁扎实哈!就属我小家,不消怕天,恁泡的凉榻,又有窗,晚上还笼火。要闷得恣,擦黑有姑娘哈,地面上什么相干都恁硬,莫怕事……”
她的话我没听进去几句,可自费出差的愚蠢行径没给我留下什么选择的余地。来到位于二层的客房放下行李,我发现屋子虽然不大,且陈设简陋,但一水儿的杉木家具擦得油光锃亮、烁烁放光,很有家的感觉——这五十块钱花得也算值了。
安顿好之后,我前往派出所,查询当地的基督教会都在哪儿下设了收容机构。接待我的民警恰巧刚在北京参加过培训,对我相当热情。一问之下,我了解到:本地的基督教会虽然不少,但方圆百里内设有孤儿院的,只南洛一家。
“闹出过大事情咧。”他眉飞色舞地告诉我,“原来管那里的是个神甫,就是男的信教的那种,叫张边路……收养了十多个孩子,可听说那家伙人面兽心,经营起‘阳具宝贝儿’的勾当……”
“什么玩意儿?”倒不是说我有猎奇心理,可这个听上去极像成人用品的名词着实古怪。
“都说那个冒牌神甫是个恋童狂。他不但自己糟蹋那些孩子,还用他们跟一些在边境上乱蹿的外国人做交易。因为民政局每年都会给那些孩子做体检,所以他倒不敢‘打真军’,只是让他们去给人‘吹喇叭’。”讲到这里,他不自觉地流露出厌恶的神情,“很多洋鬼子来了就直奔那里,还管那家孤儿院叫‘dickbabyclub’……”
“什么时候的事?”
“七八年前?或者更早些……结果出了状况:有六个女孩子集体割腕,其中两个死了。民政局和医院的人去调查,发现那些孩子说话全是战战兢兢的样子,就报了警……那个神甫?早跑啦!后来一个叫马莉的修女过去接管的……听着是个洋名,其实是中国人,靓女咧!”
待得我在南洛那片破落的库房——哦不,应该说是库房改造的孤儿院见到马莉修女时,还真是呆愣了好一会儿。
由此,我对“靓女”一词的定义也有了新的认识。
马莉说不上多漂亮,三十多岁的年纪,五官算端正,肤色很深,就是这身高有够夸张。我注意到她穿的是双平底鞋,但比一米七五的我高了将近半头——这种海拔在女性中本不常见,而在南方的偏僻小镇里则更显得鹤立鸡群。以她的身段,不上t台,可惜了。
我向她出示证件,说明来意。马莉用甜美的嗓音回应道:“您请问吧。”
我担心她不愿意配合调查,决定先拉拉家常,消除敌意:“这里收容了多少孩子?”
“三十八个,目前是。”马莉边回答边招呼另外两个本地妇女一起晾衣服,“可能下礼拜会从北滇送来六个孩子,就是不知道这周末的亲缘聚会能不能有新的领养人家……”
太阳当空,有些闷热,我看到汗珠顺着她们的鬓角滑了下来。
“那,负责照顾他们的,有几个人?”
马莉突然笑了,透着无奈,却又相当明快:“都在这里了,警官。”
三对三十八,我看着她身后那几栋感觉上随时可能坍塌的房屋,不无感慨:“真是难为你们了,可供养这么多……”
“有教会的捐助和民政拨款,孩子们还是能吃饱的。”马莉很利落地把一盆衣服挂好,双手在裙摆上抹了两下,“再偶尔赶上个能卖出好价钱的孩子,还可以添置些家具呢。”
“啊?卖……卖孩子?”
“哈哈!吓到了吧?”马莉开始挂新的一盆衣服,还抽空瞄了我一眼,表情顽皮,“很多领养者看到这里的状况,都愿意捐一些钱。我也告诉教会里所有的介绍人,不光要挑善良的人家,最好要有钱的善良人家哦。那样我只要和被领养的孩子小小串通一下,没准儿还会有意外的收获呐。”
嗯,我开始觉得,马莉至少是个“亮女”。
“要这么说,我也可以捐些……提供些帮助的。”
“欢迎欢迎!”她把一件还没抻开的衣服放回盆里,向我伸出右手。
走上前,我轻轻地握了下她的手。她的手指修长、粗糙,骨感十足却相当有力,指甲修得极短——总的来说,不像女人的手。抽回手,我发现马莉还维持着原来的姿势,并冲我歪了歪头。
我迷惑地朝她也歪了下头。
“‘帮助’呢?”她晃了晃空空的掌心,“欢迎您捐赠啊。”
我乐了。真是个好温暖、好明亮的太阳天啊。
“依晨是个很内向的孩子。我刚调来这里的时候就发现,那次事件对她的伤害尤其大,所以挑选收养人的时候也就格外小心。”走进室内,马莉仔细地把手里的钱数了两遍,交给了另一名神职人员,“她这样惹人怜爱的孩子,很容易激起收养人的同情心,要求领养她的人络绎不绝呢。”
我扫了眼屋里,除了三张铺着竹席的木床与几个柜子以外,一无长物。墙上挂满了照片,令我不禁回想起“庞欣”的卧室——这里大概就是修女们的寝室了。
“那看来你是千挑万选给她找的人家了?”
“韩先生么?他是有缘人哦。”
“有缘”?您到底信佛信教啊?
马莉从柜子里抱出个箱子,翻了一会儿,把一沓文件递给我:“收养文件都在这里,手续是很完备的。”
我看了看,无外乎是些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收养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无犯罪记录证明、财产证明、无精神病及传染病证明之类的,还有一份收养协议。“收养人韩松阁……修女,据我所知,来领走依晨的似乎不是收养人本人吧?”
“您是说韩先生的儿子吧?”马莉从门外拖进一筐芹菜,坐在床沿上开始择菜,“我对他印象蛮好的,依晨也很喜欢他。对了,他很慷慨的哦。”
我盯着手上的文件:“她原来就叫依晨?”
“对啊,至少我来的时候她就叫这个名字。”
“有姓依的?”
“这里还有叫小涛、小珍、洋洋、敏敏的,没有找到家之前,名字不过是个符号,叫什么不打紧。主给予的是生命,关爱的也是生命啊。”
这种说辞,怎么听起来那么耳熟啊。
她伏身从筐里拣菜的时候,项链上的十字架垂了下来,领口隐约现出一线春光。我慌乱地把眼神移开:“你、你刚提到‘那次事件’是……”
“张边路……”马莉停了下来,拧着眉头吸了口气,“我不想提那个人。每次想到,我都会后悔为什么没早些来这里。”
我忙安慰道:“不能怪你,怪也得怪上帝把这些孩子给忘了。”
“没有啊,主怎么会遗忘这里?他记性很好的。”马莉抬眼望着我,表情再度欢快起来,“您看,他不是派我来了么?”
大概是眼前这个修女的形象太过突兀,我点头不是,摇头也不是,只得拐回原来的话题:“那次自杀事件,依晨也是当事人?”
“应该叫幸存者。”马莉择菜的动作十分利索,“她和雯雯、刘樱、柳亚珍活了下来……不过还好啦,她们后来都被很不错的人家收养了。”
“依晨从哪里来的?她是孤儿?弃婴?”
她张着嘴“啊”了一下:“您把我问住了……我来没多久她就被韩先生领养了,这可能得去教会查……”
我其实也没抱多大希望:“那,有没有和她关系比较好的孩子?”
“小珍吧……”她想了想,“应该是小珍,等一下我给您找她的收养材料。”
“不急的,不急。”我背着手,边溜达边扫视墙上的照片,还顺手抄了本《马太福音》翻阅,“你说依晨很喜欢韩松阁的儿子?”
马莉很确定地点头:“对呀。通常依晨都很害怕成年男人的,但她居然不抵触韩彬。我一开始还担心韩先生本人没来会不会有问题,不过见到他儿子之后,我就知道,依晨遇到好人家了。”
“韩彬……”我心中一动,“听起来,你跟他很熟的样子。”
“他也是大额捐赠者啊。”她顿了顿,没看我,“而且,韩先生的授权书上写着他的名字呢。”
我装作没在意:“韩松阁怎么会想起跑这么远收养个孩子?”
“不知道。可能是参加了哪次亲缘聚会吧。”马莉的声音低了一些,“或者是他儿子参加了……”
“马莉修女。”我笑得略显严肃,“你们信教的,应该不允许撒谎吧?”
她扭头看着我,把不悦挂在了脸上:“您这是什么意思?”
“无意冒犯,我是说……你们这种宗教里,吐不实之言会遭报应的吧?我是担心,万一你的记忆有差错或是不小心隐瞒了什么的话……”
“‘人之所行在自己眼中均看为正,唯有耶和华衡量人心’,没关系的——”马莉双手交插,置于胸口,“主的律法,来自于他天性的仁慈和善良。阿——门——”说完,她还冲我吐了下舌头。
既然拿她没辙,我索性换回调侃的口气,道出的信息却并不轻松:“知道么,你印象颇佳的那位大额捐赠者,杀了很多人。”
马莉明显一时间无法接受我说的事实,整个身体硬生生地僵在那里,眼睛瞪得快从眼眶里掉出来了。
“我是说,领走依晨之后那些年里,他杀了很多人。”我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她的反应,“当然,在你认识他之前,他早已杀人无算了。”
“怎么会……”马莉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他、他应该不是坏人……”
“坏人不会把这俩字写在脑门儿上的。”我低头看着手上的书,“你瞧,你们的主都说了:凡杀人者,难免受审判。”
“《马太福音》第五章二十一节……”这种梦呓式的背诵似乎令她迅速平静了下来,“那您应该再看看第六章十四小节。”
我没去翻书:“怎么?”
“主还说过:饶恕他人的过犯,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
马莉恢复常态的速度令人吃惊,我仿佛能看到,在她健康活泼的外表下,隐藏着的一颗坚强的心。
“和您一样,韩彬先生不像坏人。”嘲弄了我的班门弄斧之后,她又继续忙活手里的事了,“如果说他杀了人,那他一定有杀那些人的理由。”
“他是不是坏人不说,但他至少做了坏事。杀人是不对的,无论有什么理由,杀人都是不对的。”我丢下《马太福音》,尽可能让口气显得宽容,“罪犯要都被饶恕,你们的主早急了。”
其实,我真希望她当初见到彬的时候,也能这么说。
就在我像只追着自己尾巴的狗一样原地打转的时候,墙上一张黑白照片吸引了我。起初,我只是匆匆一瞥,但随即被一种不安的感觉将目光拽了回去,我盯着照片上的人看了好一阵:“他——这个是……”
马莉闻声起身,两手在裙摆上抹几下,走了过来:“哦,那是这里成立之初的合影。其实我很不喜欢的,不过就这么一张啊,索性挂角落里喽。”
我没怎么在意她的讲解,伸手指着照片里一个年龄很大的男人:“他是谁?”
“哪个?”马莉抻头看了看,眉心又纠缠起来,“他呀……就是那个张边路。他居然还是这里的创始人之一呢……怎么?您认识他?”
“嗯——是,不过我认识他的时候……”作为西南之旅的最大收获,又一块拼图被塞进了正确的位置,“他叫张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