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郑乾,也是来者不拒,只要跟濠州义军合作,便笑脸相迎,至于这些人哪些适合当兵,哪些不适合,并未当场表态,因为郑元琼清楚,这些人,便是自己的根基。
忙活到半下午,乡亲们才纷纷散去,等待义军的“召唤”而在郑乾忙碌期间,沈润和阿若便跟着徐鸿川和何珍二人,返回了南山小院。
一字排开的七孔窑洞,如今,只住着徐鸿川和何珍二人,是要多冷清,有多冷清,但推开房门,每孔窑洞,都被收拾得整整齐齐,犹如沈润他们七个人依旧住在这里。
推开阿黑子住过的那间房,阿若是双目含泪,而沈润,则和徐鸿川、何珍二人坐在院中,相顾无言。
沉默良久,沈润还是没忍住,便问道:“徐先生,何珍哥,你们二人今后有什么打算?”徐鸿川叹息一声,道:“我打算扎根疙瘩村,我的学生基本都死光了,如今跟着我认字读书的,也就那么三五个,但我相信,用不了几年,疙瘩村又会有很多小孩,我打算在这里耕读,一辈子在疙瘩村教书育人。”
听完徐鸿川的话,何珍笑道:“我也打算留在疙瘩村了,咱们有十来亩地,足够我跟徐鸿川二人吃喝,忙时务农,闲时教教徐二先生的学生们拳脚功夫,将来的日子,想想都美,我弟弟死在了疙瘩村,我不想他孤零零呆在这里。”
徐鸿川和何珍尽量把话说得轻松,但沈润还是听到浓浓的悲哀,这种情绪,不应该出现在只有十来岁的小孩身上,可事实却是如此,沈润想要相劝,却不知从何说起,只能另寻机会,劝导二人。
待阿若恋恋不舍从阿黑子屋里出来,沈润便带着阿若离开了南山小院,二人跟着郑乾一起返回,毕竟,他俩的伤还没有好利索,还不能留在疙瘩村。
等郑元境忙完,沈润和阿若便跟着郑元谆返回了濠州,一路之上,郑乾是红光满面,不断跟部下大声说笑,可见心情极佳。
返回郑府后,阿若扶着沈润,正打算返回自己的住处,便在这时,郑乾叫住了二人,道:“你俩现在能活动了,今晚就不要在屋里吃饭了,一会秀英过来,咱们四个,一起吃饭。”
听到这话,其实沈润和阿若内心是拒绝的,毕竟,谁也不愿意当电灯泡不是?但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只能假装兴高采烈,接受了郑元琼的“邀请”很快便到晚餐时间,马秀英如约而至,一身素色锦衣,虽然只有几朵白色兰花图案点缀,却给人一种高贵典雅的感觉,露在裙子外面的一双大脚,更显得与其他大家闺秀不同。
见阿若看自己的大脚,马秀英也不以为意,笑笑道:“阿若还没开始裹脚吧?”
阿若点了点头道:“裹过几天,但后来我父母被元军杀害,跟着哥哥四处流浪,裹着脚不方便走路,就没有再裹……”“没裹以后就不要裹了,大脚站的多稳,何必受那份罪?再说,乱世来临,大脚也比其他女子跑得快些不是?”
马秀英其实算不上漂亮,但高贵的气质,优雅的举止,风趣的聊天,却总能让郑乾眉开眼笑,但这一切……似乎跟沈润和阿若没有关系,二人只顾埋头苦吃。
郑乾与马秀英聊天的时候,无意间瞥了一眼沈润和阿若,眉头便皱了起来:“这俩,是饿死鬼投胎?吃的挺美啊?尤其是沈润你,满嘴流油?”想到这里,郑乾心里不平衡了,决定给沈润添点堵。
于是便道:“阿若啊,你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你得亲自去药庐感谢一下黛婆婆啊,明天就过去啊,自己去找管家拿钱,给黛婆婆买点点心啥的,不能没了礼数,知道吗?”
阿若闻言,乖巧的点头道:“谢谢郑大叔,我明天就去。”说罢,转头看向沈润道:“沈润,你伤的是肋骨,不影响走路,你答应过我,要跟我一起去的,不能说话不算数啊!”
沈润闻言,是满脸苦涩,而这一切,都丝毫不落的被郑乾看在眼里,心里是乐开了花:“小子,我让你吃得肆无忌惮。”
见沈润吃饭速度明显降了下来,郑乾更加开心,将一个大鸡腿扯下,递给沈润道:“沈润啊,你看你瘦的,就剩皮包骨了,多吃点,才能长壮实。”沈润虽然满心苦涩,但还是接过鸡腿,而且很有礼貌地说了声:“谢谢郑大叔!”
心细如发这个词,估计便是专门形容女人的,马秀英虽然不知道沈润和郑乾有什么“过节”但依旧看出端倪,藏在桌子下的大脚,狠狠踢了一下郑元琼……第二天吃过早饭,沈润便被阿若拉着去了药庐,药庐在城北,离郑府并不远,因此,沈润并他们并没有麻烦郑府的下人,二人买好点心,便慢慢悠悠朝着药庐走去,只是他们都没注意,身后有个容貌猥琐的男子,一直悄悄尾随着他俩,直到他们进入药庐,才匆匆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