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上海滩的房地产抵押业务(2 / 2)

房地产商 沪上一客 1035 字 2021-05-06

比利时洋行之所以取得这样骄人的经营业绩,其实通过一句话“三四成之垫本,六七成之借款”,就能别些苗头出来唻。

上海房地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强,说穿了,投机性强,而从近代上海的发展历史看,房地产投资与投机很难区分,甚至投资不如投机。人到上海,仿佛就会变得疯狂起来,购房愿望强烈而且冲动。与内地城镇、农村不同,内地的业主购置房产,总要在余财充盈之时,才会再考虑购买,而且一旦买下,因为出路有限转移极少,多留给子孙后代继承;而上海业主受外商和市场影响,往往不顾自身财力,以按揭手段完成购房梦想,所谓“完全营业性质,以三四成之垫本,即可购置产业,向中外行商抵押六七成之借款”。

如此胆大,在于看好上海房地产总体上一路走高,获利可靠,追涨不追跌。因此,手有余财者,都以投资房地产业为出路,即使力不逮者,也喜欢以贷款形式购置房地产;一旦获利,则会考虑卖出,赚取差价,等待着下一个买点的到来。房地产业成为上海最大的商品市场。

而且地价房价的不断高涨,往往使人购进房产后不愿随意出让,而是待价而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上海房地产“很容易成为金融界中流转最易之信用筹码”,保值增值的“硬通货”,在万一遇到急需头寸的时候,可以房地产为抵押,向银行、钱庄贷款。而银行、钱庄也视房地产为可靠信用物,在钱庄的抵押贷款物中,房地产往往占到50%以上;笔者最近在档案材料里看到,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在录用练习生时,规定需要殷实保人,一旦该练习生有贪污挪用之事发生,须拿保人是问,保人因此而被银行没收房产者为数不少。

但外商银行比较保守,一般不直接承押中国人的产业,转请房地产中介公司来承接,这些房地产公司向银行的借贷利息在5-6厘之间,而转手贷放给中国人时,利息往往在8厘以上,赚取其中的差价。

而根据介绍,何谓抵押放款,它指的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中的一种,指以借款人提供的实物或有价证券作担保的一种放款。根据抵押品的性质,抵押放款可以划分为动产抵押放款和不动产抵押放款。财产一经抵押,在法律上即归债权人所有,借款到期不还,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抵偿。

抵押放款的利率低于信用放款,放款的期限则较长。对放款银行来说,抵押放款可以减少放款的风险。虽然担保品并不能保证放款可如期归还,但当借款人破产清算时银行可以据此而成为优先债权人,比普通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是抵押放款可减少放款风险的原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