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忍辱负重地和那个脾气很不好的陌生人一起呆了三天。
别误会,头上苍天脚下土地都可以作证,我试图想要顶着那双基本不能辨路的眼睛逃跑的行为实践了不止一次或两次。
一开始那个神秘人还愿意动动手脚将跌倒在地的我抓回来,等到我跑的次数多了,他大概也是坚信我是垂死挣扎,着实看得烦了,连理都不再理我,只等我拖着基本没什么力气的身躯苟延残喘地走上数十步,然后在饥饿的驱使之下再沿着那刚刚走出去的数十步扶墙走回来。
别鄙视我。
——我其实也不想回来。可是我身上没有钱。
我发誓我其实真的也想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来着,可是……我已经有一双漂亮的眼睛什么都看不见了,不能再被饿死,我要活着等到慕容来救我。他一定会来救我的。支撑我没有一头撞死在床帏上的信念也就是这个了。
不管怎么说,这三天来最开心的时候就是饭点。
三天来,只要是出现在饭桌前,神秘人周身所散发出的气场就格外的危险。无他……原因其实很简单——饭桌上我太风卷残云狼吞虎咽。
还真不是我不顾自己王妃的形象,而是……那个神秘人一天只肯管我一顿饭。tnnd。我根本就不用发动自己智慧的大脑都已经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出一样结论——他绝对是个十分抠门的人。
好,退一万步来说,要不然就是他十分没有钱。
关于无情虐待俘虏这件事情,我着实数次表示抗议,可是他只淡淡地告诉我,“你这会儿身体已然这样了,须得饿一饿换换骨子里的血。”
我好不容易才忍着没说出一句问候他长辈的粗话来,但我最终没忍着说出一句实话版的粗话来,“再他妈怎么饿,能换的也只是肠子吧混蛋!”
那个神秘人恍若没有听见,继续淡淡抿他的酒,然后看我吃饭。
我之所以知道他在看着我吃饭,是因为这几天在和他的相处中学到了一些不用眼睛也能够去分辨周围事物的本领——开玩笑,不然你当我怎么扶墙偷跑的啊?最重要的是,我这人向来知道随遇而安,如今身在矮檐之下,学习点儿一技之长(但其实这已经算是在学最起码的生存知识了吧)总是没错的。
总之,我吃饭,他看,我走路,他看,我睡觉,他看。唯一不看的时间,就是我洗澡的时候了。
我万万没有想到,在吃饭上面对我十分苛刻的男人居然在沐浴方面给了我极大的宽限——他不仅为我买来了好几套男装的新衣,甚至特意为我买了个小丫鬟。小丫鬟,当然是为了帮目不能视的我洗澡。而新衣,当然是为了换。
拿到那些新衣的时候,我很认真地用手指抚摸了一遍,然后我有些英雄所见略同地仰脸看向那个人,虽然我根本就看不清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