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已有十四年.”(2 / 2)

痴迷 木揪 3368 字 2021-03-24

两只插有向日葵的陶罐,一只放在厨房,一只放在浴室。

温舒纭在浴缸里放满热水,胡乱地卸了个妆,衣服一脱,直接钻到热水里。

水汽弥漫,温舒纭将头埋在水下,屏气享受着这个热水澡。

也许是热气让人恍惚,温舒纭的脸红扑扑的,有些飘飘然。

迷迷糊糊地,她倚在浴缸边缘,手指还搭在陶罐里向日葵的花瓣上,就那样睡着了。

一旁的熏香上的火苗还在兀自跳跃,烛影落在她眼角,映着那枚小小的泪痣,影影绰绰。

绕城高速上。

文柔坐上温舒纭保镖的车,交代了目的地之后,就一直以一个姿势坐在后座,全程不发一言,也没有动一下。

车内氛围凝滞。

保镖或许是为了缓和气氛,为了调节尴尬,伸出手点开了车载音乐。

前奏在车内流淌,是首老歌了,梅艳芳的《似是故人来》。

“俗尘渺渺,天意茫茫,

将你共我分开,

断肠字点点,风雨声连连,

似是故人来。”

文柔听着这首歌,眼睛有些干涩,最终轻轻闭上了眼。

多少年了啊,这些旧事还是能让她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她有些恍惚,又开始胡思乱想那些不存在的事情。她在想,如果当初没有发生那件事的话,她和文斯的生活会是什么样。

会不会是像他们当初计划的那样,已经养了波斯猫和柯基,又有了一对儿女,住在海边过上了最平淡最幸福的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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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保镖的声音响起,“文小姐,到了。”

文柔回神,道谢后下了车。

保镖要送她上楼,她没让。保镖有些为难,这也不算把她安全送到家了,只好打电话跟温舒纭请示,但温舒纭此时正睡在浴缸里呢,哪有功夫接他的电话。

文柔理解保镖的难做,退了一步,“这样吧,麻烦你把我送到电梯口吧,电梯是独户直达的,看我上了电梯你也能放心点吧?”

“那谢谢你了,文小姐。”

电梯在12楼缓缓停下。

文柔闭着眼揉了揉太阳穴,抬腿走了出来。

她今天很累,没有准备地见到那个废弃工厂,创伤后应激障碍发作,头疼的厉害,浑身上下都像被人打了一顿一样,疲惫到了极点。

她拖着沉重的脚步在走廊里慢慢走着,她不急着回家,反正回了家也就是个漫长的黑夜,与待在外面没什么两样。

夜晚的安静在此刻凸显,整条走廊落针可闻。

头顶上惨白的灯光笼罩着她瘦弱的身躯,显得她落寞脆弱。她的影子在瓷砖上拉得很长,很瘦。

她走进家门,换了衣服,给自己倒了杯热水,喝了两口就喝不下去了,只坐在餐桌前抱着杯子发呆。

瓷杯是热的,能给她为数不多的温暖。

但这点温暖,也是好的。

沈闻到家时,已是凌晨一点。

在卧室里没找着人,沈闻绕了一圈,看到浴室里的灯还亮着,轻按下门把手,一抬眼便看到了温舒纭倚在浴缸边缘,睡得正沉。

也不担心着凉。沈闻眉头皱紧,把手伸进水中试探水温。

幸好,她还算是聪明,开了恒温功能,水还不算凉。

沈闻唤了两声“阿纭”,没有反应,他凑近了些,在她鼻息间闻到了一股酒味。

今晚这是和谁喝酒了?

今天温舒纭的行程属下没有跟他汇报,他在飞机上,没法接收消息。但见到阿纭喝成这样,沈闻心里也有数,一定是林子玫干的。

无奈地叹了口气,沈闻拿起淋浴头,打算替她冲一冲身体。

原本他是真的打算替她简单冲个澡,吹干头发抱她去床上睡觉的,可是热水滑过温舒纭尚且绯红的脸颊时,她下意识的启唇接水仿佛成了效果最好的,迷离的眼,半张的唇,让沈闻的喉咙紧了紧。

一瞬间,这浴室里的氛围就有些变了味。

可以理解的,毕竟旷了两周了。

暖黄的灯光下,向日葵尽职地绽放着笑脸。

浴室中水流声潺潺,浴缸中的水面掀起波纹,不少水花顺着浴缸淌落,留了一地的水渍。

虽然酒喝得多,意识有些不清醒。

温舒纭浅浅嘤咛一声,睁开了惺忪的眼。眼前是沈闻放大版的面孔,照旧清隽,照旧帅气。

“你……你怎么回来了?”

温舒纭脑子有些混沌,一时间想不太明白。曹焜明明跟她说过阿闻这些天工作遇到坎儿了,合作谈得很困难,一直都是通宵达旦地彻夜工作的,怎么就突然回来了。

沈闻亲亲她的额头:“想你了。”

“唔,我也想你了。”

“今晚和林子玫喝酒了?”

温舒纭抬眼看他:“你怎么知道?”

沈闻言简意赅:“一猜就是。”

“……”

不知过了多久,室内再次恢复平静。

沈闻替温舒纭洗好澡,吹干头发,抱着她上了床。

温舒纭窝在被子里,露出一颗小小的脑袋,长发散乱,眼珠转了两圈,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睡吧。”沈闻在她身侧躺好,闭了灯。

黑暗中,借着酒意,温舒纭说话也大胆了许多,她迷离着眼,手指拨弄着沈闻尚且有些潮湿的发鬓,问他:“所以,你大老远从英国飞回来,就是为了跟我睡觉”

沈闻:“……”

这一晚,文柔在不停地做梦。

明明已经吃了助眠的药物,可还是一个梦接一个梦的,连绵不断。也许是她根本没睡着,一直在胡思乱想,谁知道呢。

这场所谓的“梦境”跨度很长,从她第一次进文家的大门到六年前的雨天,整整有十四年。

文柔在梦中像只无头苍蝇一样乱逛,一会儿看到文斯在操场上跟一堆男生打篮球,进了球之后嘚嘚瑟瑟地冲她抛个媚眼,还非要喝她亲手递到嘴边的冰水。

一会儿看到文斯左手牵着她的手,右手拎着她的书包,她嘴里还叼着根棒棒糖,荔枝味的,文斯知道她最喜欢这个口味,特意给她带了一根。两人刚从家长会回来,走进别墅区时还被正在剪树的清洁工王大爷打趣,逗她:“小柔柔什么时候嫁给你文斯哥啊?”。

一会儿看到她在学校受了委屈,文斯知道了,直接冲到学校,把那些犯贱挑事的男生揍了一顿,引得学校好一阵的风波呢。文斯虽叫文斯,可却跟斯文两字毫无关系,他就像是最烈的火,活得恣意、张扬、旺盛,谁也管不了他,谁也管不住他。他打了人,还冲文柔嘿嘿笑,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问她:“解没解气?没解气我就再补两拳。”

一会儿看到文斯带着她飞到了日本,只为赶上时节,看文柔最喜欢的樱花。文柔到现在还记得两人在樱花树下拥吻的场景,风是冰冰凉凉的,他的唇也是冰冰凉凉的,就连落在颈间的樱花花瓣也是冰冰凉凉的。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如果她没有从梦中醒来的话,那该有多好。

如果能这样一直睡下去的话,那该多好。

文柔睁开了眼,脸上是冰凉的,满是泪水。

她抬手胡乱抹了把泪,可那眼泪就像是永远也擦不干净了一样,不停地从眼眶中溢出,发角间、脖颈间、枕头上、睡衣上,很快就都被泪水濡湿了。

文柔索性也不再管了,右手无力地垂落下来,搭在床沿。她平躺在床上,双眼空洞地望向天花板,无声流泪。

无论是从孤儿院工作人员们的口中还是文家上上下下女佣们的口中,文柔从小就知道,她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子。

幸运在哪?幸运在她明明是个被遗弃在街头的女婴,却摇身一变成了文家的小女儿,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

文柔人虽然小,但她却知道,她之所以能进文家的大门,是因为文家的独子文斯点了头。

文斯同意了,她才能成为文家的人。

虽然不知道文斯为什么会选她,但文柔还是记得第一次见文斯的场景。那日孤儿院上上下下的女孩子都被叫了出来,站成一排供文家夫妇及儿子挑选,就像商品一样。文家的儿子那年大概是十岁,正是最好的青春年华,他双手插在兜里,痞里痞气地站在原地,视线从面前女孩子们的身上一一滑过,最后视线定格在文柔身上。

站在一旁的院长瞧见他的眼神,赶紧赔着笑地推销文柔,就像是卖货一样,说尽好话,“这小丫头是我这儿最乖的,不哭不闹,长得还水灵,这批孩子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她了!”

小文柔懵懂地眨了眨眼,在心里纳闷,院长这么喜欢她,为什么还不给她小蛋糕吃。

文斯对院长的话置若罔闻,抬腿走到文柔面前。

小文柔的手指绞在一起,视线定格在地面,只感觉到自己被一道影子笼盖住了,紧接着是一双白色布鞋映入眼帘。

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脚啊,小文柔心想。

文斯不知道她这些小心思,只当她是害羞怕生。伸出食指点了下她的鼻尖,痞气地笑了。

“小姑娘,要不要跟哥哥回家吃小蛋糕?”

那年,文柔七岁。

那是她悲惨人生的结束,也是她幸福人生的开启。

她成了文家的大小姐,有了一个她很喜欢的名字,叫文柔。

而文斯,成了她的哥哥。

也成了她接下来十四年人生的倚靠和荫庇。

更是成为了,她一生中,最爱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