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数?华钰有些好奇。
祁烙撇撇嘴,说道:实际上,处理证据这事儿,是个相当费脑筋的活。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你应该很熟悉吧?机体只要有犯罪行为,则定然会与现场环境发生物质交换。
华钰点头。
祁烙便接着说:道理就在这儿了。处理证据的行为,实际上本身便可能会留下更多的证据与线索。
举个例子吧,现在指纹库如此发达,那么,如果不想留下指纹,怎么办呢?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当然就是带手套了。
但,手套本身,也会留下手套的痕迹,以目前痕检科的能耐,完全可以将手套的材质、纹路之类的都查的清清楚楚。而手套在作案过程中,铁定也会留下现场或者受害人身上的痕迹。
而这些痕迹,实际上,就能作为嫌疑涉案工具同一性鉴定的重要鉴定参数。
华钰听了,不以为然道:那我可以把手套烧掉哇。
对,当然可以,但烧了手套,本身又是一个行为,它会有火,它会留下灰烬,灰烬还会再你身上留下点痕迹。
有痕迹又怎么样?华钰耸耸肩,说道:你已经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我和现场有关联
对,我没有证据了。祁烙打断她,点头说:但,我有线索。现场有手套作案留下的痕迹,而你恰巧在案发后不久焚毁掉了一双手套,那你说,我会不会留意到你?
而道理其实和撒谎一样,想要掩饰一个谎言,你得多撒无数的谎。而你要掩盖一个证据,往往,也得多用上不少工具。
比如,本来仅仅需要一把刀就能作案,而咱们能挖掘出来的证据,无非也就只有凶器、指纹和足迹罢了。但,如果你想掩饰指纹,那你就得戴手套,想要掩盖足迹,你就要穿鞋套。
你想掩盖凶器,你就要破坏尸体,破坏尸体又要用到新的工具。而想清理现场嗯,我就不接着往下说了,你知道是这个意思就是。
再回到刚刚的那个假设,你焚毁了手套,我就没有证据了,但这样一来,你依然无法掩盖真相,依旧会进入咱们的视线范围当中。
而任何凶杀案,留下的证据都不止一样两样,连一双手套都得让你这般大费周章还无法完全把自己给摘干净,其他证据怎么办呢?你能处理得干净么?
就算能,也无非是留下更多的线索罢了,但这有个前提,就是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将一样样凶器妥善的处理掉。
可,当足够多的线索指向你,那么,真相不就已经明确了吗?只不过我没有证据确切证明就是你杀的人,犯的事儿,所以想要结案,依旧有一定的难度罢了。
所以,绕了个大圈子,不就又绕回到刚刚说的,凶手作案手法布置的趋势,将重点由掩盖真相转变为处理证据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