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该犯罪团伙的重要人员,甚至骨干之一,荀布所知道的线索,所掌握的信息还真不少。
祁烙甚至想,如果换做他是犯罪集团首犯,在荀布逃脱可能不大,即使跑到天涯海角都有极大概率会被抓回来的情况下,也得想办法弄死他。
再背负上一条人命,对于首犯而言,也就那个样了,虱子多了不痒,只要能斩断警方的线索,犯的罪再重又如何?但若荀布落在自己手中,他们也别想有好果子吃。
所幸,荀布能在该犯罪集团中混那么久,潇洒的活到现在,或许手腕与破例远不如集团首犯,但也肯定有两把刷子,至少绝对不蠢,至少足够小心。
因此,他根本没有与首犯提供的司机取得联系,而是意图自己想办法离开南都市。
哪怕随着时间推移,他越来越焦灼,甚至将主意都打到了黑车司机头上,甚至顶着被抓的风险,也不曾与他联系过。
对他而言,他宁愿被抓,也不愿意落在首犯手中。
毕竟,被抓了,他还有坦白从宽乃至立功的机会,无期啥的是不指望了,但死缓还是可以争取争取的。
甚至,就算连死缓都争取不到,也得至少过几个月,自己这条命才会被收割掉。更别说,受国际形势影响,判死也得讲究点人道,听说,死的时候基本感受不到任何痛苦,算是相当不错的死法了。
落入警方手中,九死一生,落入首犯手中,那就是十死无生,而且前者就算死貌似可能还没啥痛苦,该选哪个,显而易见。
更别说,他还不甘心就这么白白死去。
他之所以招的这么干脆,除了知道自己躲无可躲,不如干脆点认了,争取个从轻从宽处理的机会外,还有个相当重要的原因:自己贱命一条,他早就做好了死的觉悟,但,就算是死,也得把那帮家伙拖下水。
倘若,首犯给他一张车票,让他赶紧走,摆明了要护着他,他还会念着这么些年下来的情分,咬咬牙关。但首犯已经摆明了要弄死他,他为什么还要护着这帮人?
换句话说,哪怕明知道自己招供、配合根本徒劳无功,依旧免不了一死,他也要在以前的那帮所谓的兄弟身上,狠狠的咬一口。
人的心理就是这么复杂,对绝大多数人而言,死与死是完全不一样的。
荀布,或许能为了以前的兄弟,讲哥们儿义气而慷慨赴死,但若这帮人试图主动把他往死路上推,他也会毫不犹豫的转过身来反咬他们一口。
这种心理其实也很简单,以他自己心里的话来说就是:我可以为你们去死,但你们不能逼我。你义,我忠,你不义,我不忠。
于是,他又将自己所知道的该犯罪团伙的窝点,统统都招供了出来。
实际上,这是个看似松散,但其实联系相当紧密的犯罪团伙。
集团魁首江启鸣,在中运新村中,租下了一个中小型的服装加工厂房,以及两个过百平米的大通间,作为该犯罪集团的聚会、聚集地点。
加工厂房内,明面上,干的是服装加工生意,但实则,地下仓库被他藏了起来,里头有三人看守,非法拘禁着一批刚拐来的,等待出售或训练的妇女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