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若是灭门案,那基本是妥妥的死刑没跑了,死缓都别想指望。
更何况,按照庞会宁的描述,杀死石翰林是没办法的话呵,祁烙想也想得到,他接下来会怎么说。
无非想整个防卫过当呗。
当然,他这种情况,毕竟参与了杀人案,哪怕真的只是个打下手的,但也别指望能混到个防卫过当,至少也是激情杀人或紧急避险、失手杀人之类的。
但纵使是这三者中最严肃的激情杀人,也附和从宽、从轻处理的条款,不大可能被判死。
而这,就是差别。
庞会宁承认自己杀了石翰林,说不得,仅仅只是以退为进,认下个无论如何也没法洗的相对较轻的罪,取信于人,然后再将责任统统都推到死人的身上去。
不得不说,很聪明。
但话说回来,精神区域崩溃的他,真能想的这么全面吗?真的还能维持如此高的智商,以至于供词至少在明面上找不出逻辑漏洞与矛盾之处?
祁烙对此表示怀疑。
理性告诉他,庞会宁说的,很可能是真的。纵使有一定程度的加工,有为自己脱罪的嫌疑,但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若没有指向其杀害安妍及那对双胞胎的直接或间接证据,恐怕
不过,明白是一回事儿,为了尽可能查明本案的真相,给受害人一个确切的交代,祁烙肯定不能将心里头的这些想法直接表示出来。
恰相仿,他此时此刻的态度,只能是不信,从而给庞会宁施压,让庞会宁迫于压力不得不想办法证明自己的说辞。
而他,则会利用其证明自己的说辞,反复验证之前的供词。倘若庞会宁撒谎,那么之后的说辞,肯定会有漏洞。
说来话长,但其实不过电光火石间,这些仅仅是在祁烙脑海中一闪而逝的想法罢了。
于是,他嘴角上冷笑的味道又重了几分,并说:你这借口还真有意思,谁跟你说杀一人跟灭满门是一回事了?量刑上可天差地别呢!
我可我真的没动手杀他们啊!庞会宁都要急哭了:我跟安妍和那俩孩子无冤无仇的,杀他们干什么?就为了石翰林给我的那五十万?
呵,说老实话,你要说我缺德,我承认,为了钱杀人,我可能真的干得出来,但为了区区五十万冒这么大的风险,我还没那么傻!给我这笔钱,让我协助他可以,但要我亲自动手,打死我都不干!
要不是石翰林那家伙杀红了眼,丧心病狂的想对我动手,我连他都不可能杀。
祁烙继续冷笑。
这套辩解,太过主观了,甚至连法官的自由心证都未必能影响,更别说给自己脱罪。
然而,这家伙情急之下,恐怕也吐不出什么客观的东西。
没办法,祁烙只能提醒她,淡然的问道:证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