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就这样悄然而逝,转眼间进入了五月,暑气笼罩着邺城,在没有电器的时代,蒲扇是最好的制风工具。
几天前,杨墨就在房间里极不协调的走动了好几圈,熊大夫每隔三天过来查看一次伤情,正在诧异这少年恢复的速度,似乎已经超出了常人,真是不错的体格。
十五、来福叔和母亲到酒肆去忙了,闲得发了霉的少年每天捣鼓些穿着麻线的书籍,搜集了一些空白的纸张装订成小册子,一手摇着蒲扇,一手在上面用毛笔写下些随笔。
一些内容是新式菜肴的做法,大概有十多道新菜,全部是凭着前世的记忆写下,此时,杨墨才深感勤劳好学的好处,即使是些一千年后的常见菜肴,在这个年代应该能拿到台面上来的。
另一些是身体恢复后脑海里的构想,杂七杂八的,只要想到了就先记下来,用不用得上不去管它,反正闲来无事,就当打发时光了,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十多天,桌上的纸已经堆得渐渐厚了起来。
中午饭都是十五从自家酒肆里匆匆送来,今天似乎太过忙碌,已过正午还不见十五的影子,肚子里咕咕的叫个不停,杨墨索性爬下木床,来到桌台上放着的一面铜镜前。
再次端详起镜子里的面孔,杨墨,字子恒,那张略显瘦的脸蛋上带着几分稚气,却也给人一种出尘脱俗的感觉,头顶挽起个发髻,用一根木簪穿起来,白棉布短衫算是家居服吧,偏瘦的身上布满几道健壮的肌肉,看起来很是结实,好一个俊美的少年。
就着一盆清水清洁了面部,随手抓过一件青布长衫套在身上,铜镜中的身影更增添了几分优雅,然后将桌上那写满菜谱的纸放进内袋,满意的走出闷热的房间,一阵清风拂面,舒爽的感觉。
走出那个院子后,就是五里巷,沿巷子往西就是朝凤街贯穿邺城南北,酒肆就在朝凤街的中段,这些都是从十五嘴里套出来的信息,却是头一回去。
巷子里不时有带着圆顶端帽、留着长须的老者三两成群坐在树荫下纳凉,偶尔也有货郎肩上担着担子走街串巷,买一些饰品、小吃之类,身在其中后不免感叹,好大一座邺城。
杨墨对这些街坊邻居仅仅存有一点映像,遇到了只得抱拳、行礼、问好,心想这样总归不会出错了。
果然偶尔有老人满意的点头以示回答,就这样一路点头行礼,一路走入了朝凤街。
朝凤街比五里巷要宽阔许多,是邺城较为繁华的路段,朝凤街的中段可以岔路金明街,然后就是漳水河畔最繁华的五凤楼片区。进入朝凤街后,陌生的面孔也多了起来,杨墨不再行礼打招呼,自顾自去找来福酒肆的招牌。
沿街一路前行,终于在路边看见了来福酒肆飘扬的旗子。酒肆是一幢两层的小楼,面积不算大,却门庭若市,由此看得出来福叔和母亲的为人。
母亲柳氏是女眷,在这个时代本不该来这里抛头露面,无奈人手紧缺,况且也不算什么大户人家,没有那么多穷讲究,此时正站在柜台里不断的往外边递东西,略显富态的脸,一身碧绿长裙,头上插着一只银钗,更显得大方自然。
十五在大堂里围着一些桌子忙得不亦乐乎,来福叔大概应该在后堂为客人准备酒菜。
酒肆对面是一家茶庄,从酒肆吃酒出来的客人,很多都直接进了对面的茶庄。此时的一楼雅座里,一个贵公子手里把玩着一根成色上好的黄色手链,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桌子对面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子,露出惆怅的神色。
贵公子身后站着一个跟班,桌子边卧着一条金黄色的大狼狗,狗眼睛微闭,不时睁开,露出一道猛兽下山的犀利眼神。
对面那女子眉目转动,用圆形竹扇故意遮住呡茶的樱桃小口,加上抖动的腰肢,尽露勾人心魄的媚态,后将竹扇放下,柔声说道:哟,曹二公子,难得出来吃回茶,别这么闷闷不乐的,难道二公子是看不上我们四牌楼的表演,还是又看上哪家千金了吧!
唉,月柔姑娘有所不知,城南康家的妹子,她要嫁人了,她居然要嫁人了,你听清楚了吗?曹豹扔过来一个沮丧的表情。
我当什么事情呢,凭你二公子的家势,邺城的千金们还不是凭你挑选,你平日里可是眼比天高,要不将奴家赎了去,省得我一辈子在四牌楼暗无天日,你说行不行啊!哈哈。
月柔见曹公子低头不答话,立刻笑盈盈的继续问道:二公子可是县太爷的公子,还是邺郡数得上号的富商,邺城的大贵人,哪个家伙吃了豹子胆,敢跟二公子抢女人?
姑娘有所不知,诺,就在前两个月,对面来福酒肆向康家提出了亲事,那不开窍的康大旺居然就答应了下来,看我不弄死他!曹豹扭头看着对面的酒肆,露出一道凶戾的眼神。
月柔明白了事情的大致原委,心想这康家和来福酒肆从此永无宁日了,嘴里却说道:二公子消消气,就来福酒肆那小子,邺城出了名的野种,胆小如鼠,废柴一根,他哪能跟你比啊。
就在这时,身后的跟班突然低头凑到二公子耳边,小声说道:二公子,你看,那小子那么快就能走路了!
曹豹顺着耿通的手指往对面一看,咦,果然是他,当初就应该活埋了这小子,省得碍手碍脚。
公子,要不我带几个弟兄过去教训教训他,让他知道公子的厉害,逼他知难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