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信_请等我,在北方以北_二(1 / 1)

林城的春天总是有太大的风,每到午后,黄沙漫天。

我和喜歌说,有朝一日,必定要离开这里,去南方,温润多雨的小城,度过余生。喜歌就咯咯地笑,喜歌说,堇沫啊,你青春正好呢,何谈余生。

喜歌自小生长在林城,甚至连林城一百里以外的地方都没去过。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是倘若你看到她的人,就知道这样的生活对她来说其实挺好。她分明就是个孩子,单纯、善良,二十岁的人生里只有温暖与爱,不曾遇见过伤害,更没有经历过挫折。有彼此深爱与信任的家人,有志同道合的朋友,有微小但坚定的梦想。这一切,都让我羡慕不已。

我十八岁来到林城,一个人拖着一个大大的皮箱。从迎新的校车上下来,第一眼就看见了穿百褶裙的喜歌,她坐在梧桐树下,她妈妈掏出纸巾给她擦额头的汗,她老爸递给她一瓶饮料。我的心,咯噔一下。

偌大的校园里,像我这样形单影只地来报道的人真是太少了。有什么办法呢?我妈不肯来,她每天忙着和那群贵妇们打麻将,我爸也不肯来,他要送他的宝贝儿子去新的中学报到。确切地说,我妈和我爸现在不是一家人。我们三个人,分崩离析。

十五岁之前,我随外婆住在南方的小镇,岁月静好。然后,外婆突然离世,我被接回城里。挺滑稽的,他们把我接回去,却是安排在寄宿学校,每逢年节,也不过是各家轮换着吃顿饭,像个客人一样。

高考那年,我打定主意要报个远一点的学校,到北方以北的地方。

于是,我来到了林城。

推开寝室的门,房间里的谈笑声骤然停了,我面无表情。那个穿百褶裙的女生向前一步,露出两颗小虎牙:“你好,我叫程喜歌,你是周堇沫吧?我们住对床呢!”随即,她爸伸手接过我的大皮箱。我有点不适应,不适应人群的热情。但是心里的寒意却是少了几分。

北方以北,或者有更多的温暖。

我就这样认识了程喜歌一家人。喜歌有让人难以抗拒的气场,即便我想独处,也禁不住她的热情,于是,我从形单影只变成了和这个女生形影不离。

可是后来我开始明白,有些相遇相识未必是好的,有些缘分也许只是命中的劫数。就像我不应该遇见纪楚忱,喜歌也不应该遇见我。可是我们谁也逃不掉,命运的心血来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