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周日下午我本来是打算泡图书馆的,无端担负上了自控系系花的名号,这让我很不爽。我才不想做花瓶,因此卯足了劲,每学期的最高奖学金志在必得。
可是寝室里那几个女生早就叽叽喳喳地嚷起来了:“外贸街那几家商铺在甩货呢!堇沫,一起去吧!”
我有点心动,我需要一件更厚些的棉大衣来抵御北方的寒冬。我抬头看喜歌,她正趴在上铺哼哼唧唧,她正逢生理期。撞见我的目光,她咧嘴:“堇沫,我们一起去吧。”她必是看见了我眼神里的小犹豫。
来林城之前,我是性情寡淡的女生,没有什么朋友,有些不合群,寄宿学校的室友们集体排挤我。但是,现在的我正在慢慢改变,喜歌努力地把我拉进人群,让我一点点有了温度,我的室友们爱我如姐妹。
外贸街在林城很有名,各色小店林立,只要有足够的体力逛下去,一定能淘到一两件物美价廉的精品。
“程喜歌,你属乌龟的啊?”室友回头喊,“咦,小乌龟怎么不见影子?”
我正在试一件毛衣裙,闻声向外张望,果然,喜歌不知晃到哪里去了。随后,街角传来争吵声,看热闹的人群逐渐围拢过去。我拨开人群,喜歌脸色刷白地在和店主争执着什么。
“堇沫。”见我过来,喜歌急忙抓住我的胳膊,怯怯地说:“我就轻轻地拿了一下,那件衣服就裂了个口子,我怎么这么倒霉呢!”
我拿起店主手里的那件棉服,冷笑一声,好拙劣的招数,分明是想碰瓷。我拉着喜歌向外走:“不关我们的事,我们走。”
哪里料到,两个流里流气的男人挡住了我们的路:“怎么?衣服弄坏了就想走人?好歹得赔个进货价。”摆明了是明敲暗诈。喜歌显然有些害怕,掌心沁满了汗。其实我也有点怕,这两个人绝非善类。我表面平静地带着喜歌继续走,其中一个人却反手扯住我的头发。
“松开!”一个好冷的男声响起。随后,一支桌球杆挑开了那只脏手。我转头,看见一个眼神凛冽的男生,他穿一件做旧的牛仔外套,面无表情。
“小纪,别多管闲事。”男人显然认得他。
他抽了一口烟,然后把烟头扔到地上,看也不看那男人,只是瞥了我一眼:“走吧。”
喜歌如蒙大赦,拖着我就走。她走得那样急,气喘吁吁,我却忍不住回头,总觉得在哪里见过这个叫小纪的男生。不然,为何那张冷淡的面孔会令我念念不忘?
我当时并不知晓,所谓爱情,就是在对方的眼里看见彼此的前生。因此,这一世一旦相遇,便纠缠不清。
“堇沫啊,其实那件衣服好适合你。”回程的车上,劫后余生的喜歌惋惜地发出感慨。
我微微一笑:“是啊,好适合我。”
那个傻丫头当然听不懂,我说的是衣服还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