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华想到了一个绝妙的点子,卖艺!
前几天,附近的城中村来了一个杂技团,光是门票都要三十块,开一场至少两百人,每天收入好几千,杂技团也就十来人,一个人少说挣五百。
金姐听完顾华的计划,哈哈一笑,认为这个想法不切实际,且不说顾华没有什么手艺,杂技团凭什么收他呢?
“你好不容易当上组长,那么轻松的活,你上哪找去?”
话虽如此,顾华却也明白,能当上组长,纯属是因为他递给车间主任的那条烟。能升能降,不过是主任的一句话。再往上升,可不是他一个初中辍学生能想的。
顾华回到了宿舍,拿出了一把烧烤用的喷枪,对着自己的手臂就喷了起来。
上千度高温火焰,足以烧穿黄金,却没能烧焦顾华的手臂。
他不知道原因,但他能确定,这是老天爷赏给他的天赋,管他生物学物理学,那是科学家的事。
第二天一大早,顾华没有上工,往城中村去了。
杂技团一般是白天休息,晚上表演,顾华来的时候,广场上只有一个空荡荡的舞台。
他找了个早餐摊坐了下来,要了一根油条一碗豆浆。
他问摊主,杂技团在哪里?摊主指了指广场旁的一个小旅馆。
顾华道了声谢,打算吃完早餐就去找人,却看见几个光着膀子的纹身大汉,勾肩搭背、酒气熏天地从酒吧里走出来,行人纷纷掩鼻而过。
醉汉们走到早餐摊前,口齿不清地点了几个早点,围坐在顾华旁边的桌子。
顾华没有在意,自顾自地吃着,醉汉们说的话引起了他的注意。
其中一人说:“要我说,直接来硬的不就行了吗?那杂技团就十来人,怎么跟我们打?”
“所以说你不懂事,那个耍猴的妹子长得是又勾勾又丢丢,老大看上了。”
“我看悬,那妹子和喷火的男人是情侣。”
“诶,不懂事,那不是更好吗?”
…
顾华听到着,险些被呛到,剧烈地咳嗽起来。当他抬起头时,那几个大汉已经站在他的前面了。为首的一把揪住顾华的衣领,目露凶光。
“小兄弟,你是在笑我们吗?”
顾华连忙摇头摆手,矢口否认。
城中村向来鱼龙混杂,治安极差,路边的酒吧、网吧、发廊,一般都是由这些混混罩着。话句话说,要想在城中村做生意,必须养着这帮人。
顾华知道,这些人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做起事来不知轻重,一言不合就喊打喊杀。他想息事宁人,但对方并没有打算放过他。
“跪下来帮爷擦擦鞋,爷就放过你。”
混混头把脚放到顾华面前,趾高气昂地指使着。
正当顾华不知所措时,一个穿着红色练功服、手提扎红缨银色长枪的女孩出现,枪尖指着醉汉们,出言喝道:“欺人太甚!”
混混头打量着女孩精致白净的脸庞、盈盈一握的细腰、没有一丝赘肉的双腿,开口挑逗道:“呦,小姑娘想出头,不怕被哥哥们打屁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