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酒店大堂还为行动不便的人提供了特殊的设计(像可供轮椅进出的斜坡和升降机),出入都很方便。我们是圣诞夜抵达酒店的,客人不多(都在家与亲人团圆),没有酒店大堂通常给人的拥挤感,空气也似乎纯净了。
趁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我把自己的感受告知了前台小姐。她笑说这是由于节日的缘故,客人比平常相对少些,另一方面是出于对生态环境的考量,酒店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会关闭所有空调设施。但是很奇怪,我并不觉得房间冷。
当晚,由于经过长时间的旅途颠簸,刚进酒店就觉得有些疲惫,也不想吃什么东西,我们决定先游泳,再桑拿,然后去酒吧点些小吃。顺着酒店指南,我们来到le47bar,优雅的艺术铁门虚掩着,水晶吊灯和玻璃壁灯散发着淡雅的光,幽暗的橡木地板上铺了深褐色的地毯。
我和小玲各自点了杯鸡尾酒,小吃我们特别要了一份炸薯条。因为这一道菜,荷兰人说是他们发明的,法国人则说是法国人发明的,两国人为此争论不休。这时美国人进来插了一脚,说是根据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的手稿,证明炸薯条是美国人发明的。这下热闹了。但深究下去,却发现原来杰斐逊总统的厨师来自法国,名叫奥诺雷·朱利安,他把法国土豆切成薄片,放在沸油中炸至两面金黄,再加盐少许。1802年,杰斐逊总统在白宫的晚宴上推出了这道菜。
既然我们已经来到号称“小巴黎”的魁北克市,当然得品尝一下正宗的炸薯条。不过很遗憾,感觉口感没有麦当劳的炸薯条好。第二天早上,我们没有去早餐厅,而是让侍者把早餐送到了房间,给出的小费也很可观。
我觉得住进如此豪华的酒店,就该享受一流的服务(酒店什么服务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体味一下从前贵族的生活。俗话说穷家富路,这样才不虚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