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谧的夜色也无法遮盖下城区的混乱。
虎帮的人手来得很快,可惜夹刀持棒的打手们只能收拾赌场中的残局。
带队的是虎爷本人,他的脸上带着煞气,花格衬衫染着殷红的血迹,浑身上下都携着一股硝烟的气味,像是刚经历了一场酣战。
张谷神能想象今晚的下城区,是怎样一副烽火连天的场面。
意外总是唐突地发生在计划外。
这些中水街鬼族的出现,似乎出乎虎爷的意料,他看到虎爷瞥了一眼认命地躺在地上的鬼仔发,就皱起眉头,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
虎爷的脸色阴沉,因为他在口袋里掏了很久,才掏出一支皱巴巴的香烟——和那眉头一样缩成一团。
氤氲的烟雾糅合了阴沉与煞气,也遮住了虎爷的脸庞。
今晚的事会给下城区的局势带来什么变化,张谷神没有去想那么多,他走了两步,靠在墙角,把手中的刀立在墙边。
这柄钢刀光洁如新,锋利依旧,但刀刃上多出了几处微小的缺口。
它仍是一把令人胆寒的武器,只是需要好好磨砺。
他往赌场更深处看去,大厅里满是鲜血与倒地的鬼族,一直延伸到那段阶梯上。
有的人在呼救,有的人在哀嚎,还有的人已经没了声息,躺在血泊里。
他转过头,不再去看那惨状。
今晚是张谷神见血最多的一次,似乎一闭上眼,就能回忆起刀刃挑断筋腱的手感,斩开肩胛的声音,以及飞溅的血花。
那时的他相当平静,仿佛挥动手中的钢刀,砍倒面前的人,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他们前仆后继地涌上来,又在寒光闪烁中倒下。
就像掐灭渺小的萤火,收割路边的野草。
太廉价了。
现在想想,自己与他们似乎没有什么不同。
都是在下城区生活的人,哪有什么勇敢无畏,只是生活所迫而已。
张谷神自嘲地笑了笑,他在笑自己的动摇,还有一点自欺欺人的厌倦。
“累了?”虎爷走过来,靠在他旁边的墙上。
仅仅是一会儿的功夫,那支香烟就剩下烟蒂。
“不。”他先是摇头否认,然后又想了想,才低声说,“……有点。”
他的气息很稳,只是刚热身。
“会习惯的。”
虎爷随手把烟蒂扔在地上,伸手指了指。
“你看。”
他朝虎爷指的方向看去,虎帮的汉子已经开始检查伤者的情况,还有人提来了水桶拖把,熟练地打扫起地上的血迹。
“就算这些人全死了,明天太阳一升起,鸿发一样会照常营业。”
张谷神想起了七天前,在赌场外见到的盛况。
金碧辉煌,喧嚣尘上,车来人往。
“这就是龙门,会习惯的。”虎爷重复道,像是在开导,又像在平淡地诉说。
这就是龙门。
夜很深,遮住了这座城市。
……
第二天。
张谷神起了个大早,赶上最早的那班公交,去中城区的市场,买了林风眠最喜欢的早点,豆浆和叉烧饭。
男人的胃口很好,仅仅是早餐,就能吃下一大份的叉烧饭,还加一大碗甜豆浆。
习武之人都是后天的大胃王,中餐晚餐更是少不了,顿顿都要有牛羊肉食,以至于原涉不好好练拳时,会拿这个当借口,抱怨拳还没练好,就把自己吃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