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气冲冲地收衣服,收着收着又觉得这些华丽的衣服没有大用,便去取晾在竹架上的粗布麻衣。巧秀只是哭着,碧珠咬紧唇,站在原地不敢再拦我。
我笨手笨脚地,衣服不是掉在地上,就是卷不进包袱里。巧秀捡起来,帮忙叠好。
“小姐要去便去罢,只是千万不要去拦行刑的队伍,瞧上一眼便离开。”
“行,”我摸了摸她的头,又看向碧珠:“我一定小心,我们走吧。”
碧珠扭捏了一会,接过包袱开始收铜镜等杂物,我按住她的手,把灯烛、茶杯、皂角这些都挑出来:“乖乖,我们是逃难,不是去旅游。你捡这些玩意做什么,拿三只瓦碗,把打火石和干粮带上就行了,其他一律不要。”
我们收拾的越穷,被怀疑的可能性就越低。三人换上寻常百姓衣裳,抹的灰头土脸,像逃亡在外的难民。我犹豫几分,还是往案上放了几枚金元,阖门离去。
碧珠肩上一只包袱沉甸甸的,我有些疑惑:“那个是什么,为何我不记得收了这个?”
“是夫人留给小姐的,”巧秀在我耳旁轻声道,“夫人说过,若真遭了变故,才可打开包袱。”
我点了点头,朝碧珠伸手:“给我背着吧,不然都是你们背太不正常了。”
她犹豫了一下,把包袱给我。刚上身,就觉得身上一沉,不由腹诽这里面装了啥,只怕有十几斤重。
“还有,你们两个别再叫我小姐了,叫姑娘,或者直接喊我画扇,何画扇。”
“小姐……姑娘,为何叫何画扇?”
“你笨啊,还叫真名,让人听见岂不被发现了。从现在开始,本姑娘改名了,就叫何画扇。若别人问起来,就说你们两个都是我妹妹,我们是泽城难民,要去往烟州寻亲。都记住了吧?”
“记住了,姑娘。”
只听见巧秀一人回应,我便回头看了眼碧珠,她垂着头若有所思。巧秀碰了碰她,她才回过神来:“知,知道了。”
平宁庵到市集甚远,我们三个都不曾出过门,等问路到了刑场时,已正午。春末的太阳虽暗,却也是烈艳,藏着几丝燥热。刑场人不多,只有禁军围在外栏。我还要再往里走一些,便被巧秀拦住了。
她拉着我到一处阴凉地:“姑娘莫要走的太近。姑娘饿不饿,方才巧秀看见那边有几家米粉,可要先去用上些?”
我摇了摇头:“你们俩去吃午饭吧,我就在这等着,把包里的馒头给我。”
我不去,她们自然也不去,三人蹲在街角嚼着馒头。我从小就是熊孩子,那种痞气和随性一蹲就出来了,可我瞧着她们两个,细嚼慢咽的,甚是斯文。
“你们,你们两个这样,这馒头什么时候能吃完,要像这样。”
我咬了一大口,咬牙切齿地嚼,还没嚼完,就看见大道上有车驾行来,伴随着锁链的叮咚。
我站起来,把馒头塞进巧秀手里,跑到街道上。我是知道,我为什么冒着风险,也要过来瞧上一眼。纵然这里布下天罗地网,我也心甘情愿。
我想再看她一次,就算恍然而逝,再次生死相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