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渐只知猎鹰在大桥附近,却不知在哪里,于是披着大衣,沉默地游荡在雨夜江城的街道。直到猎鹰开了那瞄准阿比盖尔的一枪。那一枪不仅让桑德斯定位到了他,也让林雨渐发现了猎鹰的位置。
猎鹰当然知道女人和他有什么恩怨,就在五天前,他趴在中科开物的楼顶,射出了那一发子弹,直接导致了陈怀瑾的死亡。
杀死陈怀瑾,杀死阿比盖尔,这哪里是丹尼尔的功业,分别是猎鹰的手笔!无怪乎林雨渐会绕开丹尼尔,直接找到这里来。
“我也是只是奉命行事……”猎鹰低声说,他把背后的狙击枪卸下来,扔到一边。
“结果都一样。”林雨渐把狙击枪踢到房间一角,“我会把你单纯当作一个杀我丈夫的仇人,你的动机,与我无关。”
“但你没有拿刀,你怎么杀我?”猎鹰看着女人,“掐死我吗?或者徒手剖出我的心脏?”
林雨渐一笑。果真这么一藏就藏了太多年了,年轻的魔护卫们都不知道当年的林雨渐以何成名,她本来就没有长刀,有的只是十一把锋利的短剑。
猎鹰嘴角勾出一个弧度,一直藏在身后的手腕摆了出来,那是一把匕首,猎鹰不断说话就是要令林雨渐分心,他终于抓到了匕首,将其抛掷出去!
匕首掠过头顶的时候,割裂了林雨渐的发带,漆黑的长发墨水一样散开,配合周身鼓动的白衣,猎鹰这才发现这个四十岁的女人依旧那样倾国倾城。
这给了猎鹰短暂的空当,他抽出了自己的配枪,猎鹰是世间顶级的狙击手,玩起手枪来也是世界一流!
上膛,瞄准,林雨渐的脑袋已在自己的枪下。猎鹰果断扣动扳机,与此同时,一道寒光忽然撕裂了猎鹰的双瞳。
子弹没有射出来,在最后一刻,林雨渐已经手握一把精美的短剑,随手一扬,猎鹰的手腕就整齐断开了,鲜血从断口喷射出来,一直溅到墙上。猎鹰左手握住右臂的断口,滚在沙发里凄厉地惨叫着。
林雨渐再次一脚踢开了地上的右手和配枪,慢慢走到桌边,从那里拿起一块破布,擦干短剑上的血迹,然后随手把短剑插在桌面上。
“其实我要谢谢你,”林雨渐轻声说,“二十年了,你又重新给了我杀人的理由。”
再次回到猎鹰跟前,林雨渐弯下腰,手掌轻轻放在猎鹰的胸前。袖剑弹出,剑锋割破了皮肤,一直钻进猎鹰的心脏。
几秒之后,猎鹰就停止了抽搐和惨叫,脑袋垂了下去,双瞳变得惨白,仿佛灵魂也被抽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