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白骨精,第一人称的爱(2 / 2)

一见他们递上好吃的,吕布马上开吃,没有废话了。我们一边吃饭,一边听我白骨精讲她的往事,也就是成了精的我的头发白见秋的往事。

下面就是第一人称白见秋的悲伤,她的悲伤真的是第一人称的。

金宠在这件事情上不表明态度,一切责任都是别人的,跟他无关。实质上没有人在乎他的态度,他只要不发疯打人、出状况,已经是最好的态度了。

男人的爱,还不如月经可靠。不管什么情况,每个月它都有7天爱你。关心在哪呵护在哪风雨之中什么都没有,只有风雨。从前还能从回忆里倒出点猫呀狗呀的话题跟你交流一下,挤出个眼神勾反搭一下,虽然都是在为取悦而取悦,最起码还有取悦呀。现在呢,谁在乎你开不开心有了孩子,就可以防洪了,水土不流失,谁会加固一个比坚固还忠诚的大坝无条件地服从,哪怕是错的。不服从,云朵里就会下出个大耳光来,这样的天空让人如何仰望?

金宠说他平生有两大愿望:一是娶个漂亮老婆,一个是有个儿子。这两个愿望的实现并没有让他快乐,现在他又滋生出第三个愿望:有一辆踏板摩托车。他说如果能骑上摩托车,就算死了也心甘情愿。起初我很不赞成他的这个想法。谁会放心一个嗜酒如命的人骑着摩托车在公路上驰骋?但是婆婆坚持要给金宠买,说这钱由她说。见我不说话,她又说让我出一多半,其余的钱她出。“去银行取钱吧,我等着你。”她像一大树一样在我家床上生了根,坐着不走了。我只好取出银行里的钱。婆婆和金宠立刻起身打车去市里了。下午他们果然骑着一辆黑色摩托车回来了,我没有一丝开心。发票上写着的数目,跟金宠说的是一样的,可婆婆偏偏咬住说共花了大数目的钱。

我有记账的习惯,从高中时开始。每天都花了多少钱,都花在哪上面了。现在,这辆摩托车的帐目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记了。帐本从结婚以后,主语就变成一金宠,而且一直是金宠。他买的皮衣都好几千元。而我几乎从不买衣服,因为婆婆总是趁我不在场时就替我作主买好了,都是很便宜的衣服,材质不是很好,颜色和样式都比较保守,跟我的性格及喜好完成不同。她都买回来了,我还能把衣服扔了吗不是大,就是小,不是肥,就是瘦,也只能硬挺着。外界都夸她对自己的儿媳有多关心,照顾。我能有什么办法

婆婆到处跟人就她给我们买了摩托车,每个人都说她是个好妈妈。我要骑摩托车,金宠不让我骑,还在婆婆面前告了我一状。婆婆说女士骑不了大摩托车。

八月末某天是妹妹是丁宁结婚的日子。前三天婆婆就多次打电话叮嘱我们说参加婚礼的前一天让我们在她家里住,婚礼当天早上她好帮我们穿衣服、化妆。

我坚决保卫我最后的一点自由,多次打电话表示自已可以打理好一切,经公公的劝说,婆婆同意了。

那一天早晨4点半我就起床了。把孩子的衣服都准备好,等着孩子醒来给孩子换上。带上事先写好的婚礼祝辞。练了一个星期的歌曲在心中默记着歌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