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日晴。下午请德国医生狄博尔来诊,仍齐君译。”
“二十日晴。下午招匠人来理发。
廿一日晴。下午季茀贻菜汤一器。”
“廿六日晴风。上午写日记,自十二日起未写,已阅二星期矣。下午以小便请医院检查,云无病,仍服狄博尔药。”
“廿八日晴。上午季茀贻炖鸭一器。下午得丸善十五日寄小包,内梭罗古勃及库普林小说集各一册。”
“六月三日晴。午服狄博尔药已了。”
“五日晴。上午九时出会馆往大学,又访蔡先生,下午一时返。”
以上便是生病的全部过程,日子并不算怎样长,在二十左右便已好起来了,那天里已可理发,而且在第二天许季茀送一碗菜来,吃时觉得特别鲜美,因为那时候似乎遍身都蜕了一层皮,连舌头上也蜕到了,所以特地有一种感觉,但是过了一天便又是如常的长上舌苔了。鲁迅在《彷徨》里边有一篇题名“弟兄”的小说,是一九二五年所作,是写这件事的,虽然也是“诗与事实”的结合,但大概却是与事实相合,特别是结末的地方:
“他旋转身子去,对了书桌,只见蒙着一层尘,再转脸去看纸窗,挂着的日历上,写着两个漆黑的隶书:廿七。”又说收到寄来的西书,这就与上面所记的廿八日的事情相符,不过小说里将书名转化为“胡麻与百合”罢了。但是小说里说病人“眼里发出忧疑的光,显系他自己也觉得是不寻常了”,那大抵只是诗的描写,因为我自己没有这种感觉,那时并未觉得自己是恐怕要死了,这样的事在事实上或者有过一两回,我却总未曾觉到,这原因是我那么乐观以至有点近于麻木的。在我的病好了之后,鲁迅有一天说起,长到那么大了,却还没有出过瘄子,觉得很是可笑,随后又说,可是那时真把我急坏了,心里起了一种恶念,想这回须要收养你的家小了。后来在小说《弟兄》末尾说做了一个恶梦,虐待孤儿,也是同一意思,前后相差八年了,却还是没有忘却。这个理由,我始终不理解,或者须求之于佛洛伊德的学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