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歌觉得这个称呼比陆随好听多了。她摇了摇头,脑补的却是假如有一天谢修远变成了陆随……她打了个寒颤:“咦,好可怕,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顾知宜:“……”
从步行街出来,向歌先给顾知宜打了一辆出租车,送她离开才原路返回,准备去相反的方向打车回家。从浦西东路打车回去只有十分钟车程,比顾知宜走的那条线快了不少。
路过刚刚出来的那家酒吧,向歌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又停下脚步,想起刚刚那双妖孽魅惑的桃花眼,一个念头从她的脑海里冒了出来:
谢修远不会有个失散多年的双胞胎兄弟吧?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不停疯长,耐不住内心那股好奇心作祟,她准备进去问问陆随的家世背景,如果谢修远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亲人,他也不算是孤儿了。
可惜这一次向歌扑了个空,她进去时舞台上已经换了一位摇滚歌手,里面早已见不到陆随的影子,看来还是晚了一步。
推开门出去,向歌越过步行街那条人影稀松的小道,准备回去问问谢修远在这世界上还有没有亲人。今天是工作日,十一点后这条酒吧一条街就显得有些冷清,虽是夏天,但踩在青石板路上,还是会让人觉得脚底的寒意顺着蔓延到了背脊。
她打了个冷颤,加快脚上的步伐,路过一片修缮中的老城区时,她忽然注意到巷子口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
巷子口竖着一个黑色垃圾桶,在那旁边,两个大花臂将一个男人围在了墙角,他们嘴里叼着烟,掏出匕首在手掌心拍了拍:
“我看到了,刚刚那个富婆送了你一块表,这年头,长得好看果然可以靠脸吃饭。”手臂爬满纹身的混混头子鄙夷的打量着他,威胁,“小白脸,把表给我,你可以滚了!”
被两个混混堵在垃圾桶旁边的,赫然就是刚刚才在酒吧见过面的陆随,听他们的意思,好像是陆随在酒吧里遇到个出手阔绰的富婆,他们要打劫那块表。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还会有这种社会爬虫,哪怕这陆随是个靠脸吃饭的,也用不着糟打劫的罪吧?
向歌虽然有一腔热血,但头脑还算冷静,她正准备掏出手机拨打110,就听得陆随嘴里冒出一句冷冷的疑问:“什么?我靠脸换来的表,你们也要抢?”
小巷口灯光昏暗,恰好落了一抹月光在陆随侧脸上,她看到他勾起唇角,露出一抹阴森恐怖的微笑,然后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嘻嘻的嗤笑。
说时迟那时快,陆随一脚踹翻正对面那个带着刀的大花臂,歪着头躲过左手边混混的拳头后,举起手肘往他的肚子上打了一拳,接着他干净利落的拾起掉在地上的军刀,毫不犹豫插在大花臂的手掌心里……
呲——
手掌心被盯穿,大花臂哀嚎一声,疼的汗流浃背,用腿牵制住对方行动的陆随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目光里露出一抹杀戮:“这位老哥,现在你是要我的表,还是要你的手?”
在这条路上走的混混头子哪里见过这种出手快准狠的人,被这一套操作修理的服服帖帖,趴在地上求饶,连滚带爬的从巷子口另一边跑走。
亲眼目睹这一切的向歌则是呆滞的躲在小巷口,捂着自己的嘴巴,害怕自己发出一丁点声响,她终于知道遇到陆随的那种危险气息来自于哪里,刚刚那种钉人手掌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的表情,不知怎么会看的人一阵头皮发麻。
这个人该不会是个暴戾冷血的社会大佬吧?
“谁在那里!”
听到巷子里传来一声阴森森的问话,向歌头皮发麻,双脚像是绑了铅,抖的直打哆嗦,陆随打架时脸上那种狠厉干脆的目光,看起来就不像个正常人,要是现在出去,她怀疑自己会死无全尸。
想了想,向歌只能死死捂住嘴巴,躲在那里不敢出声,直到一声不大不小的猫叫声吸引了陆随的注意力,她听到陆随不厌烦的呵斥了一声:
“走开,死猫——”
好像是被野猫缠住了,向歌的心脏噗通噗通的狂跳起来,紧了紧肩膀上夸的背包,她把心一横,鼓起勇气跑走,穿过小巷口的一刹那,她看到陆随从兜里掏出一把小刀,往小野猫脖子上落了下去……
喵——
漆黑夜幕里发出一声野猫的惨叫,向歌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已经跳到了喉咙,直到跑到外面的大马路边,向歌挥手招来一辆出租车,慌慌张张的躲到车里才觉得自己逃过了一劫:
“师傅,去橙花街。”
她报了地名,总觉得后面有个目光盯着自己,后来,她透过车窗看到了从巷子口走出来的陆随,桀骜不驯的男人站在巷子口,双手插在皮夹克衣兜里,目送着她离开的方向,从唇角勾起一抹笑……
作者有话要说:陆随:岁岁子,你看我还有机会当男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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