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光庭
开元十八年,苏晋为侍郎,而侍中裴光庭每过官,应批退者,但对众披簿,以朱笔点头而已。晋遂榜选院,门下点头者,更引注拟。光庭以为侮己,不悦。时有门下主事阎鳞之为光庭腹心,专主吏部过官。每鳞之裁定,光庭随口下笔。时人语曰:“鳞之口,光庭手。”出《唐会要》。
薛据
开元中,薛据自恃才名,于吏部参选,请授万年录事。诸流外官共见宰执诉云:“录事是某等清要官,今被进士欲夺,则某等色人,无措手足矣。”遂罢。出《摭言》。
李林甫
自开元二十年,吏部置南院,始悬长名,以定留放。时李林甫知选,宁王私谒林甫曰:“就中乞一人。”林甫责之。于是榜云:“据其书判,自合得留;缘属宁王,且放冬集。”出《国史补》。
张说
中书舍人张均知考,父左相张说知京官考,特注曰:“父教子忠,古之善训。祁奚举子,义不务私。至如润色王言,章施帝载,道参坟典,例绝常功,恭闻前烈,尤难其任。岂以嫌疑,敢挠纲纪?”考上下。出《玄宗实录》。
张奭
苗晋卿典选,御史中丞张倚男奭参选,晋卿以倚子思悦附之。考等第凡六十四人,奭在其首。苏考蕴者为蓟令,乃以选事告禄山。禄山奏之,玄宗乃集登科人于花萼楼前重试,升第者十无一二。奭手持试纸,竟日不下一字,时人谓之拽白。上大怒,贬倚。敕曰:“庭闱之间,不能训子;选调之际,乃以托人,天下为戏谈。”晋卿贬安康。出《卢氏杂说》。
杨国忠
天宝十载十一月,杨国忠为右相兼吏部尚书,奏请两京选人,铨日便定留放,无少长各于宅中引注。虢国姊妹垂帘观之,或有老病丑陋者,皆指名以笑,虽士大夫亦遭耻。故事,兵、吏部注官讫,于门下过侍中给事中,省不过者谓退量。国忠注官,呼左相陈希烈于坐隅。给事中行列于前曰:“既对注拟,即是过门下了。”希烈等腹悱而已。侍郎韦见素、张倚皆衣紫,与本曹郎官藩屏外排比案牍,趋走语事。乃谓帘中杨氏曰:“两个紫袍主事何如?”杨乃大噱。选人郑怤附会其旨,与二十余人率钱于勤政楼设斋,兼为国忠立碑于尚书省南。所注吏部三铨选人,专务鞅掌,不能躬亲,皆委典及令史孔目官为之。国忠但押一字,犹不可遍。出《唐续会要》。
陆贽
贞元八年春,中书侍郎平章事陆贽,始复令吏部每年集选人。旧事,吏部每年集人,其后遂三数年一置选。选人并至,文书多,不可寻勘,真伪纷杂,吏因得大为奸巧。选人一蹉跌,或十年不得官。而官之阙者,或累岁无人。贽命吏部分内外官员为三分,计阙集人,岁以为常。其弊十去七八,天下称之。出《唐会要》。
郑余庆
刘禹锡曰:“宣平郑相之铨衡也,选人相贺,得入其铨。”刘禹锡曰:“予从弟某在郑铨,注湖州一尉,唱唯而出。郑呼之却回曰:‘如公所试,场中无五六人。一唱便受之,此而不奖,何以铨衡?公要何官,去家稳便。’曰:‘家住常州。’乃注武进县尉。选人翕然,畏而爱之。及后作相,过官又称第一,其有后于鲁也。”又云:“陈讽、张复元各注畿县,请换县,允之。既而张却请不换。郑榜了,引张才入门,已定不可改。时人服之。”出《嘉话录》。
裴遵庆
裴遵庆罢相,知选。朝廷优其年德,令就第注官。自宣平坊榜引士子,以及东市两街。时人以为盛事。出《国史补》。
李绛
长庆初,吏部尚书李绛议置郎官十人,分判南曹,吏人不便。旬日出为东都留守。自是选曹成状,常速毕。出《国史补》。
李建
李建为吏部郎中,常曰:“方今秀茂,皆在进士。使仆得志,当令登第之岁,集于吏部,使尉紧县;既罢复集,稍尉望县;既罢乃尉畿县,而升于朝。大凡中人,三十成名,四十乃至清列,迟速为宜。既登第,遂食禄;既食禄,必登朝。谁不欲也?无淹翔以守常限,无纷竞以来奔捷。下曹得其循举,上位得其更历。”就而言之,其利甚博。议者多之。出《国史补》。
崔安潜
崔安潜东洛掌选。时选人中不能显其名姓,窃顾云启事投献者。崔公不之知,大赏叹,召之与语,便注一超资县令。后有人白,崔公方悔。出《卢氏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