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困龙未释,犹见佳人笑(1 / 2)

第一章

困龙未释,犹见佳人笑

关于我其人,三言两语即可概括:

孤儿一名,被唤作靴子,师父从雪地里捡到我的时候,我才一只靴子那么大,他懒得再给我取名了,就扔给师娘养着。四岁时,我开始学功夫,十二岁时,成为这个著名的盗窃团伙的新晋小贼。

“著名”一说是我个人观点,其实在江湖上我们没有名号,但“大内奇珍失窃”、“王羲之真迹现身民间”之类的大案要案都是本组织包办。做盗贼,切记低调,张扬嚣张只会让官府顺藤摸瓜,一网打尽。我们不做怪侠一枝梅,人家要扬名天下,我们的门规是:闷声发大财。

这很务实,所以短短五年内,本门就从山脚下的瓦房搬到了城里,师父也从打铁汉摇身一变成了经营古玩的商贾。

自此,他的口头禅从“虽然我们从事着不法行当,但是我们都有颗纯洁淡定的心”改成了“我们可是正经生意人”,然后一瞪眼,我只好老老实实地跑去看莫念远练武功。

本门子弟是按照武功排定座次的,莫念远是我的大师兄,他的功夫可见一斑,我是望尘莫及了,堪堪排名十九。但我不会告诉别人,本组织一共有多少人。

武功三脚猫,为人傻大胆,暗恋莫念远,身在大牢里,处境十分惨。靴十九的这个夏天,不怎么好过。天天都有人来提审我,像那天在丞相府里被盘问的,翻来覆去就那几个问题:“何门何派何人指使?”

我都答累了:“无门无派无人指使。”

我可没说谎,我怎么知道雇主是谁呢,外联工作哪里轮到我负责。可众人却说:“这小妞口风还挺紧!”就又把我扔回大牢里,跟苍蝇臭虫为伍,以及隔壁笼子里那只疯子。

称他为疯子可能不大礼貌,但据说他认为大牢是个好地方:“这儿不错,自在。”这是狱友们隔着笼子大声交流八卦时我听来的,当时是午饭时间,我扒拉了两下,总是些糙米饭烂叶子,半口也吃不下去,他却吃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悠闲自得。若不是跟我同样,肩上足下也套着两道重枷,颈间还系着铁链,根本是在下馆子的做派嘛。

听说每个新鲜犯人都有我这种不适应期,横竖也没什么好指望的,不是表现好就能混出去的,索性碗筷一扣,大发雷霆:“喂猪啊,这是人吃的吗!”

狱卒见惯不怪,不搭理人,偶有几个狱友敲着碗帮两句腔,扒饭的速度可一点儿都不慢。大多数人都是沉默的羔羊,有得吃就不错了,好歹先保条命,再思后着。

“来到这里了,还谈什么矜贵啊。”有天我捧着碗,挑来挑去也找不着几粒值得吞下去的米,对面的男人劝了我两句。

我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但吃不下去有什么办法呢,我都快饿死了,也横不下心。

我怀疑我会饿死在大牢,但想想大师兄,我又顽强地挺过来了!作为武林豪杰江湖好汉,我得死得体面点,饿死就太糗啦,我要想点办法,跟狱卒套套近乎。

我考察过,他们吃的是白面馒头——虽然以前我也不稀罕,但此一时彼一时,师父他老人家老教导我们“识食物为俊杰”,这句话我很是记得。嗯,比起馊米饭,白面馒头是美好的食物。

再被提审,路过狱卒时,我也学着抛两个媚眼,他们忙不迭塞给我半只馒头,摆手让我走人。同门师姐老十一花枝招展地告诉我,利用性别优势会获得便利,她懂得可真多,难怪排名比我靠前。

靠着半只馒头和一点饭菜,我活了下来。

有两天胃口不好,我将馒头送给了疯子,他衣衫褴褛,披头散发,终日打着苍蝇,造福了广大狱友,我投桃报李。这大热天的,大牢里居住条件差,蚊子苍蝇乱飞,多亏了他。

为了打发时光,我也学他卖弄几招功夫,戴着枷锁,在笼子里上窜下跳地打苍蝇。狱卒起先嫌我们吵,但次数一多,也懒得管,任我们大呼小叫。

时间长了,我又发明了新乐子,缠着疯子比赛,到黄昏时统计战利品,输了的人要讲个秘密给赢家。

赌局嘛,我赢定了。我年纪轻,眼力好,又有功夫,怎么可能输给他?他最多比我勤奋,但我比他有技术。

不想,第一天就以我完败告终,71比83,我输了,只得出卖一个秘密给他:“我喜欢的人叫莫念远,他是我大师兄,我很小就喜欢他了。”

隔天,我说:“大师兄很向往得到一把刀,他跟师父提起过,被我偷听到了。”

转天我又输了:“我觉得老天在帮我,我真找着了那把刀,还没偷到手呢,就被扔到这里了。他们不放我走,可能是想等有人探监时再追查线索吧。”

老七跟我一起长大,我们很要好,这次去丞相府,也是他向师父求情的:“小靴子也该出去了,师父您就放心吧,有我罩着她,没事的……”连他也不来探望我,外面发生了什么?师父素来疼我,这下也对我很失望吧?大师兄呢,他会担心我吗?少了一个看他下棋、陪他喝酒的师妹,他会不会想起我?

我说不下去了。一向悄无声息的疯子忽然开口了:“你很想出去吗?”

“那当然!“我攥紧拳头,“我要拿到那把刀!回家找大师兄!”

疯子再没吭声,翻了个身,大概是睡着了。我连输了三场,他一定赢得没有成就感,如果明天不陪我玩了,我该发明什么新鲜花样呢?想了半宿也没头绪,最后我睡着了。

再捉苍蝇时,我留了心,揣摩疯子的手法,一板一眼地学着,他起跳,我也跳,他飞掠到屋顶,我也飞……

忘了是几时,我惊觉自己居然站在墙壁上!再看疯子,他正以相似的姿势立在墙上,双目炯炯地抓苍蝇。

在师门里,我学了两个月也没学会这招,次次都摔得鼻青脸肿,就放弃了。可这天我竟做到了飞檐走壁如履平地!太可怕了。

到了黄昏,我的成果惊人:我比他多两只!我赢了!

轮到疯子讲秘密了:“出大牢往南三十里,有个叫野鬼坡的地方。从右往左数,第六座坟墓,掘地十尺,有本《华佗针灸经》。”

我吓一跳,这秘密含金量太高了:“我听过!但它不是失传了吗?”

疯子笑了笑,没搭理我。半夜里,我睡得正迷糊,有人踢了踢我的脚,是疯子。

他说:“你不是想出去吗?”

“嗯。”

各式各样的呼噜声中,狱友们都睡得状如撒手西去,疯子压低嗓门:“你推推你的门。”

我摇头,没用的,一把大铁锁。疯子又笑了笑,说:“你推。”

我不以为意地拉了拉门,竟——开了!大锁应声而落。疯子咧嘴笑:“从头顶的天窗翻出去吧。”

天窗也是一把大锁,就在我们的头顶。天气好的时候,有月光透进来。

那里已一马平川。

我傻住。

疯子忽地从地上弹起,如迅雷不及掩耳,对着我就是一掌,我身上的木枷顷刻寸寸碎裂,四散激飞。我抖抖手啊抖抖脚,行动别提多便捷了!

疯子又是一笑,手心托着一把亮晶晶的钥匙,低声道:“你颈中铁链的钥匙,我下午顺来的……”

木枷算什么,铁链算什么,疯子像过万军如无人之境似的,替我解决了障碍,我目瞪口呆。

“天快亮了,快走吧,别忘了我告诉你的秘密。”一只苍蝇晃来晃去,疯子伸手一弹,苍蝇直溜溜地落下来,在我的袖子上挣扎了两下,死去了。我掸了掸,才看见它已经没有了翅膀。我赶忙去看昨天还来不及清理的战利品,每一只苍蝇都没有翅膀!

我打死一只算一只,而他却击中了苍蝇的翅膀,然后靠指力震死了它!这疯子,武功卓绝,却甘心困守在大牢,他是谁?

微光从天窗直射下来,天快亮了。疯子催促我:“走吧。”

大恩不言谢,我朝他鞠了个躬,仓促地说:“我会来看你的!”

越狱这种不可想象的事,疯子三两下就搞定了,甚至不用挟持人质,啊哈。半个时辰后,我已站到了平地上,大牢离我足有三里之远。

天大亮了,蓝天真美好!云豹,我来了!

靴十九,请你自由地……

偷。

掘地十尺,真不是人干的活,更不是女人干的活。我找野鬼坡附近的农民借了一把铁锹,从午后挖到深夜,还没找到那本《华佗针灸经》。

夜深了,鬼火忽闪忽灭,我咬咬牙,不敢多看,大力往下挖。哐当一声,铁锹触到了什么东西,我弯下腰扒拉,是一只铁皮箱,不大,锈迹斑斑,落了大锁。这就该是疯子说的宝物吧,可他没说钥匙在何处。

一不做,二不休,我抡起铁锹,狠命一砸。铁皮箱被砸出一条口子,两手拉住它,大力扒开。双手鲜血直流的同时,我看到了传说中的医学圣书,赫然几个大字——《华佗针灸经》。

书下压着两颗夜明珠,荔枝大小,光滑如玉,正发出银白色的光,这可比一本医书更有吸引力。我揣上夜明珠捧着书,连滚带爬地逃开了鬼哭狼嚎的野鬼坡。

有夜明珠撑腰,我抖起来了!牢狱生涯不寒而栗,我要挑全城最高档的馆子,把最贵的菜点两遍,剩下的钱就带回销金窟孝敬师父师娘。

太饿了,等不及去换身新衣裳,直奔目的地。小二看到我就像看到鬼,我对他扬了扬夜明珠,他狐疑地放我进门。

捡了靠窗的座位,一壶好茶,三盘美味,靴十九的阔客之旅徐徐拉开帷幕。

只为一餐好饭就把夜明珠花出去,我会肉痛,这可是我做有钱人的立身之本,要省点用。靴十九的这顿饭吃得很是不爽,一来得接受食客和小二的注目,二来得盘算以何种方式跑单。

按照我的江湖经验,这时若有客人打上一架,那就……

人一旦交上了好运,挡都挡不住。说时迟那时快,二楼的豪华包厢里发出惊天动地一声响!我支棱起耳朵,只等事态一扩大,就如愿跑单。

老板和店小二立刻往楼上跑,包厢里的人已经出来了,为首的是个黑衣劲装的中年汉子,一只手抓住一个年轻的小哥儿的衣服,将他提起来,离地半尺高,喝问道:“公子请你去,你还敢拒绝?”

那小哥儿我是见过的,他刚刚还拎着几只竹篮向我兜售蜜饯和杨梅汁呢,我馋得口水直流,但摸了摸夜明珠,忍了又忍。相邻的一桌客人小声道:“丁丁惨了……他们哪是得罪得起的?”

名叫丁丁的小哥儿被整得好惨,但一脸坚贞:“我不去。”

“哦?”说话的是个华服公子,正款步走出包厢,黑眸如朗星闪动,薄唇勾起一丝笑意,“我那儿有什么不好的呢?”

我定睛望去,这公子长得极漂亮,眸光烁亮,俊逸神飞,足以颠倒众生。我飞快地将大师兄莫念远和他进行了比较,眼前人的确惊艳,但莫念远更耐看,不然我怎么会看了十几年也没看够?

“小兄弟,这可由不得你了。公子看上的人……”劲装汉子扬了扬手,身后刷地涌出四名大汉,架起丁丁就要掳走。

光天化日,强抢民男?狱中方两月,世事越千年?我瞠目结舌。

华服公子正站在风口,不过二十上下,却自有一种尊贵的气势,我再次两眼放光,帅啊!衣衫雪白,眉目如画,唇边还有个笑涡……好一位翩翩公子哥儿啊!

呃,我对待长得好看的人会比较礼貌,人类本能嘛。要知道,我在牢狱里呆太久了,冷不防见着了这么帅的人,不花痴也难。

华服公子皱皱眉,作了个放下的手势,丁丁挣扎着,他倨傲地抬了抬下巴,笑得散漫:“你走街串巷,辛苦奔波有什么好的呢?”他本就俊美,这一笑更是风姿优美。

固然美色当前,但本人好歹是一代侠女,残留的理智艰难地冒出头来:小商小贩讨生活不易,但总比沦为男人的玩物好些吧?他连这都不懂,再美貌也很不堪。

我瞧了瞧那丁丁,决心帮他一把。换成老七,他早就按捺不住了,袖子一挽,桌子一拍,飞身出去英雄救美。可我默默地数了数,华服公子一伙有六人,以我的武功……咳,没必胜的把握。

那就来暗的吧,往怀里一摸,糟,入狱时被人搜了个精光,哪还有什么暗器?

可他们正向楼下走来,就要带走丁丁了。我一横心,摸出夜明珠,暗暗一弹,正中那华服公子的手。他吃痛,眸光向四周一掠,笑涡一闪。

夜明珠在地上骨碌碌地滚动着,牵挂着它的下落,我好想趴下身子去抓住它。

华服公子大步走来,那派头,像脚踏万朵祥云,周围人自动闪开一条道,他抓住我的手,深入基层、与民同乐地笑问:“是你吧?”

他真敏锐,但我也不傻,装胆小怕事谁不会啊?战战兢兢地不和他对视:“小的,小的……”夜明珠停在他的脚边,谢天谢地,它千万别再滚了。

他松开我的手,向邻桌走去。我伸出脚,谨小慎微地将夜明珠往身边扒拉,他猛地回头,星眸一闪,似笑非笑地瞧着我。

哪有做坏事还做得喜气洋洋的人?世风日下啊。

我赔笑道:“小人吓傻了,您瞧……”小贼我偷梁换柱的本事还是有的,手心里托着一朵破旧的绢花,“小人吓得连头饰都丢了……”

夜明珠被踩在脚底下,却有两颗夜明珠,在他的脸上,似暗夜星辰。这世道,连鱼肉乡邻的阔少都标致可口,没混头了。

他又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我吓得够戗,以为他看出破绽,正想闭目等死,他却冒出一句:“……把嘴里东西嚼完再说话。”

我一下子窘住了,他送给我一个招牌微笑,挥了挥手,愉快地向外走去。

丁丁拼死挣扎,却逃不脱。一行几人出了酒馆,老板的脸色白了又红,红了又白,捂胸叹气不止。

满满一楼的客人们也才恢复知觉似的,又举起筷子了:“来,吃!”

议论声不休:“那小贩可真不幸啊!是叫丁丁吧?他家还有七十岁的老母亲要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