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青春丢了
一不留神,我把青春丢了。
总以为自己还是刚毕业时的十八岁,那时的我,充满激情,阳光、自信、开朗。那时的我,青春、漂亮、关键不像现在这样胖。
怀念从前,那个无忧无虑的自己:每天,上班做事,下班休闲,假期一个人背包旅行。当你看见一个身带残疾,背着一个大大的旅行包,跟着农民工一道挤火车、爬班车的,为了火车上一个小小的位子忍着一夜不敢上卫生间,那也许就是我。
一个人走过许多地方,繁华的,僻静的,甚至还有不知名的小山村。在繁华的大都市,我就像一个小丑,更像一只不起眼的蚂蚁,战战兢兢地走在都市森林里,生怕一不留神,都市的风把我吹跑。在都市里,我不浮华,也不自卑,我舍不得自己辛辛苦苦赚到的金子拿到大都市当铜花。在都市里,我喜欢人们的忙碌。其实都市里的人,每一个都是一只小蚂蚁:为了生活,为了房子,为了车子,为了儿子,隅隅而行。他们神经比我们绷得紧,他们的压力比我们还大。可是打拼的精神,却也将我懒散的神经激活。
我怀念青春时的爱情,青涩却记忆深刻。那时,他是我的学长,长我三级,是一个穷小子,靠在学校勤工俭学勉强填饱肚子。他骨子里有种深深的自卑。他拼命的努力,用成绩向同学们宣布:物质穷不一定精神也穷。他写得一手好字,苦练出来的。他普通话不标准,农村味浓,就每天对着收音机练习,终于得了个甲一的成绩。专业成绩更是无话可说,年年拿年级第一。他为什么会看上我我也莫名,只是那时的他,无论我在哪里都能偏巧遇上。无论我遇到什么困难,他都会第一个伸援手。那时的农校生,每人都有三分地,我挖不动,每年都是他帮我种、帮我收,甚至连拉大粪的活也是他帮我捎带着干了。他没给我写过情书,也没说过“我爱你”,只是在他毕业后打过电话,问我毕业后是不是要回家乡。我肯定地回答:“我要回马关,我妈在那儿。”从此,他就杳无音讯。当我再得知他的消息时,人家说他在给我打电话的第二个月,找了个村姑就把婚给结了。我不知道他算不算我的初恋,有一个像大哥那样的人护着,总是一种幸福。听到他结婚的消息我没流泪,只是一个人躲到甘蔗林,望着蔚蓝的天空发了半天的呆。我想:此生如果还有人会爱我也就是他了,可现在连他都走了,我还会不会遇上我的爱情?直到我遇上现在的老公,我才相信,丑小鸭也有爱情。
那些年,喜欢上论坛,写写画画,一天不上论坛,发篇什么网文,总感觉生活缺少点什么?一天不去论坛胡吹海侃一通,似乎,那一天没有过似的。怀念那时的生活,外人看着枯燥,而我却过得风生水起。那时,认识论坛里许多文学老前辈,至今,他们仍在文坛耕耘。那时,认识许多纯纯的朋友,结交纯纯的友谊,偶尔聊一聊文学,聊一聊生活,总觉得生活有无穷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