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她为什么要哭?”(1 / 2)

盛放小朋友将成为一名阿sir视为自己最崇高的理想。

依稀记得不久前,他问过小椰丝,想不想成为真正的椰丝Madam,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椰丝果然也是有理想的小孩,说好要当时装模特,就再也不动摇了……

现在同样的问题,盛放问了萍姨一遍。

他的语气严肃而坚决,充满热忱:“你想当Madam萍吗?”

萍姨笑容和蔼地对少爷仔说:“我不想。”

放放小朋友一脸疑惑。

萍姨也摇头叹气。

“不仅要学飞檐走壁,当古装片里的女侠,还要学查案做卧底。”萍姨说,“少爷仔对萍姨的要求也太高了,我这把老骨头,多跑几步路都喘,怎么抓贼啊?”

放放指了指自己的小脑袋瓜:“查案靠头脑。”

萍姨哭笑不得:“晴晴说了,我只要照顾好你这个小捣蛋就行。”

戏院那起命案终于有了进展。据曾咏珊说,她是觉得死者眼熟,回去翻找许久,终于想起曾经看过一篇关于香江名导的报道,死者正是报道中那位已故导演周永胜。

周永胜在业内确实颇有名气,但导演毕竟不同于演员,很少在公众面前露脸。长相特征不突出的,一般人看过也就忘了。好在曾咏珊心细,凭着直觉追查下去,这才确认了死者身份。要不然,这案子还不知道要耽搁多久才有眉目。毕竟死者本来就是个“已死之人”,就算失踪十年、二十年,家属也不会报案,这起凶杀案很可能就会成为一桩悬案。

现在确认死者身份是个重大突破。一个“死”过一次的人,又被谋杀,这案子愈发扑朔迷离。莫振邦看时间不早,只让住在附近的下属回警局梳理线索,实在抽不开身的,可以明天早上再来。要是让A组的人知道,肯定又要眼红——加班居然还能自愿选择。

“萍姨,我回一趟警署,你先带放放上楼。”

要说住得近,没人比祝晴家离警署更近了。她停好车,把放放交给萍姨,转身就要回警署加班。

路灯下,盛放小朋友站在原地,小嘴瘪成一道向下的弧线,委屈巴巴的。

昨晚已经和晴仔分别一整夜,他满心期待着今晚的“重逢”,谁知道又要落空。

祝晴转身时,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幕——

她的小舅舅孤零零立在路灯下,小小的影子被拉长,依依不舍地望着她,实在让人心疼。

“晴仔好久没有给我讲故事了。”盛放小朋友失落地说。

“昨天你大姐没给你讲吗?”

“我给她讲还差不多。”放放嘀咕着。

说话间,祝晴已经走回他面前。

往常,放放总会努力仰起小脸看她,仰到脖子发酸也不肯低头。可今天,他垂着小脑袋,连肩膀都垮下来,蔫蔫儿的。

他以为又要和晴仔说再见了。

可忽然之间,一双温暖的手将他整个搂进怀里。

祝晴蹲下身,把他抱得紧紧的,还揉了揉他的小脑袋:“好乖。”

就像维港夜空中突然绽放的烟花,放放皱成一团的小脸瞬间亮了起来。

他是最好哄的小朋友,晴仔的一个拥抱,就能让他忘记所有委屈。

崽崽不再沮丧,也不闹,小脚丫踢着轻快的、蹦蹦跳跳的步伐,催着萍姨回家。

“晴仔要去加班。”放放举起小拳头,眼睛亮晶晶的,“抓坏蛋!”

……

夜晚的重案组会议室里,只有零星几个人。

梁奇凯、曾咏珊和豪仔是提前到的,桌上摆满一堆旧杂志,白板上的消息也不再少得可怜。

整整一排杂志,同一个日期,同样的头版。“殉情”两个血红大字贯穿着版面,导演周永胜的侧脸与女主演顾旎曼的泪眼被粗暴地拼贴在一起。尤其是那个“情”字,紧挨着女方湿漉漉的眼睛,眸光纯粹哀伤。

“当年所有杂志都在抢这个头条。”

“一九八五年,香江知名导演周永胜和女演员顾旎曼在私人游艇上殉情。”曾咏珊念着文章内容,“服毒、留下遗书,连遗书的内容都拍到了。”

那些年的狗仔,比现在更狠。棺材照、遗书内容和灵堂全景一个不落。

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弄来的遗书原件照片,极其清晰。

两封遗书上,周永胜与顾旎曼的亲笔字重叠着——

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清纯女星顾旎曼,十八岁。”梁奇凯在白板上标上数字,“导演周永胜,当年三十四岁。算来十年后的现在,死者该是四十四岁了。”

“那是电影杀青后的第三天。”他继续道,“整个剧组都说,导演和女主演入戏太深,沉溺在电影情境里,才会选择一起赴死。”

祝晴从杂志里抬起头:“那是部怎样的电影?”

“《月蚀》,看这行小字就是主题——‘无法被照亮的部分’。”曾咏珊将电影海报放在桌上,“悲情的文艺片,讲述禁忌之恋,电影上映后轰动全港,斩获国内外多项大奖。都说导演把最美的镜头给了她,这不仅仅是电影,更是艺术。”

海报上是顾旎曼的剪影。

少女莹白的背,身姿曼妙得令人心颤,却不会让人产生任何邪念。

这一次,曾咏珊并没有被媒体渲染的“真爱”所打动。

相反,她眉心轻蹙,为逝去的生命而惋惜遗憾。

“去世时刚过十八岁生日……也就是说,和周永胜在一起的时候,她甚至还没有成年。”

“她能懂什么?一个天赋绝佳的女演员,所谓为艺术献身,最终献出鲜活宝贵的生命。”

“那些所谓的国际奖项……不知道是源于电影本身,还是导演与女星殉情的噱头。”

周永胜与顾旎曼的殉情案作为非自然死亡案件,当年警方保留了完整卷宗。只是如今,案卷存放在档案管理中心,向总区申请调阅令的程序极其繁琐,一晚上时间肯定是搞不定的。

此刻,他们便先通过记忆以及杂志上的报道,试图拼凑当年真相。

杂志内页刊登着当年的搜救新闻。

“两人服毒后留下遗书,跳海自杀。”

“只找到女演员的尸体,还有导演的手表和遗书。当时海上搜救能力有限,即便没有找到周永胜的尸体,也倾向于认定死亡。”

“在大海搜寻失踪人员本来就是极其困难的事,大家都以为,周永胜的遗体是被海浪冲走了。”

“毕竟个人物品和遗书都指向殉情,再加上剧组人员证实两人‘情绪异常低落’,法庭后来直接宣告死亡。”

“你们看看,当年这些报道,写得可真够浪漫的。”

“让爱情定格在最纯粹唯美的瞬间。”

“纯粹到……殉情的女演员死了,而他还活着?”

“如果真的这么爱,就算那次侥幸没死成,也该以别*的方式了结,而不是躲起来,直到十年后被人谋杀。”

莫振邦拿起死者的照片。

十年前是长发,现在已经剪短,脸上也多了岁月的痕迹。

“只是通过照片,不能完全确认是同一个人,要严谨的话还得做更多验证。”

“就是他……上次林汀潮的案子,我一整天泡在鉴证科,你看周永胜十年前和十年后的对比照片,耳朵的轮廓是一模一样的。”

“话又说回来,就算相爱,也不至于要殉情吧?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发生什么?”莫振邦嗤笑一声,将一个牛皮纸袋扔在桌上。

里面是婚姻登记原件和医院出生记录。

“这位周大导演,可是有老婆孩子的人。”莫振邦说。

办公室里顿时一片哗然。

“所以是婚外情?”

“还说得像真爱……不知道当年周永胜对他太太,是不是也这么‘浪漫’。”

曾咏珊倒吸一口凉气,凑到祝晴耳边:“我就说吧……哪里不对劲,原来问题出在这儿呢。”

“我可真是眼力见长!”

……

第二天一早,放放是被满屋飘香的鸡丝粥气味给香醒的。

一猜就知道,萍姨又花了好多心思给他们准备早餐。

“起床上学了。”祝晴坐在他床边。

刚睡醒的小孩,在被窝里打滚赖床,头顶软软的头发翘得像天线。

祝晴托住他的小脸一顿捏捏,唤醒他们舅甥俩的清晨。

放放钻出软软的被窝,眨了眨眼睛,确定这是在哪儿。

其实对于他来说,住在家里和疗养院没有太大区别,反正只要有家人的地方,就是家。唯一的好处大概是,去幼稚园要近一些,可以多睡二十分钟。

和从前不一样,如今叫盛放起床并不费劲。

小朋友自己就能收拾利索,十分钟不到,穿戴得齐齐整整,脸蛋挂着水珠,嘴角还沾着没擦干净的牙膏沫。

祝晴帮放放擦了擦嘴角,牵着他坐到餐桌边。

萍姨的早餐照例准备得丰盛精心。

舅甥俩面前摆着一样的早点,并排惬意地坐着,就连抬手拿起勺子的动作都像是复制出来一样,默契十足。

“好久没有和晴仔一起吃早饭。”

祝晴舀起一勺熬得粘稠的鸡丝粥,轻轻吹开热气。

确实,很久没有像这样,舅甥俩安静地吃早餐。

萍姨笑道:“前两天呢?”

那时萍姨住在疗养院陪着盛佩蓉,他们舅甥俩一起回来。

放放小朋友鼓着腮帮子告状,晴仔补觉不起来,被他硬生生拽起来,迷迷糊糊往他手里塞了个面包,就把他打发上了校车。

“晴仔肯定一转头又倒回去睡回笼觉。”他伸出肉乎乎的手指摇晃,一脸严肃,“她没有吃早餐哦!”

“萍姨。”放放扯了扯萍姨的衣角,“你要说说她的。”

萍姨笑出了声。

要是在从前,她肯定会说,自己哪里能管这么多。可是现在不一样了——那些小心翼翼的界限,刻意保持的分寸感,在这对真心接纳她的舅甥面前,都已经不算数了。

“我跟她妈妈说去。”萍姨擦着手走过来。

祝晴差点被一口粥呛到,忍不住地笑。

真新鲜,从小没人能找家长告她的状,如今长大了,反倒能体验。

萍姨将两杯深褐色的饮品放在他们面前。

“马蹄竹蔗水加龟苓膏粉。”她说,“刚学会的,赶紧尝尝。”

外甥女和小舅舅同时露出嫌弃表情。

盛放小朋友指向窗外:“你们快看,有小鸟!”

话音落下,他的小肉手捧起杯子,趁机倒给祝晴。

“小鸟飞那边了。”祝晴指一指另一个方向,又面不改色倒回去。

“讲大话!”放放的小脑袋顶她胳膊,“那边是卫生间,没有窗户!”

“我吃完了。”祝晴抓起外套开溜,“开工。”

放放小朋友想要去把她抓回来,然而自己先被揪了回去。

“少爷仔,这杯凉茶最清热祛湿了,你快尝尝。”

宝宝小脸埋进杯子里,捏住鼻子:“yue——”

……

会议室里,周永胜十年前的照片与现在的尸体照片并排摆在桌面上。

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了痕迹,但清瘦的身形丝毫未变,就连颈侧那颗痣的位置、大小,都与旧照完全吻合。

“双胞胎?”豪仔翘起二郎腿,调侃道,“或者和林汀潮案一样,学邝小燕整了容?”

莫振邦敲了敲面前的资料:“经过齿科记录比对和颈间那颗痣的显微特征对比,可以确定是同一个人。”

“也就是说,十年前确实是假死。”

“但是假死的动机是什么?查过他没有巨额债务,当年和人无仇无怨的,不像是要避开什么,甚至连保险都没买过。”

“也许一开始没打算假死,一时之间没死成,没有再死一遍的勇气?”

“反正不管怎么说,女演员太无辜了。她还年轻,听了导演的哄骗,以为找到真正的爱情,结果……”

“当年殉情新闻一出,没过多久电影上映,这部戏受到多方关注,成为经典之作。如果他活着出现,这场‘艺术殉情’就变成炒作骗局。”

黎叔冷笑:“所以他必须‘死’到底,才能让这部电影成为永恒话题。”

会议室外,脚步声由远至近。

翁兆麟的手重重敲了两下玻璃门。

“媒体已经抢先报道了。”他甩下一份报纸,指着版面一角,“总区那边刚来过电话,要求我们尽快给个说法。”

莫振邦拧着眉头看一眼,念出标题:“殉情导演死过翻身?这是哪里的小道消息?”

他烦躁地揉了揉太阳穴,转而问道:“尸检报告出来了没有?”

“祝晴去法医科了。”曾咏珊说。

此刻的法医办公室里,祝晴正坐在程星朗对面。

程医生骨节分明的手指轻叩在报告上:“关键结论在这里。”

“但有个矛盾点,死者高度近视,现场却没发现眼镜。”

祝晴抬眉:“隐形眼镜?”

“眼球表面没有残留隐形眼镜材质。”

祝晴想起,从前念书时有同学高度近视,离了眼镜根本无法正常生活。

她微微蹙眉:“所以……凶手拿走了死者的眼镜?”

“死者太阳穴皮肤无镜腿痕迹。”程医生轻点自己的鼻梁示意,“鼻梁骨同样无骨质凹陷、压痕,这说明——”

祝晴突然倾身向前,她的距离近得能看清他鼻梁上并不存在的压痕。

程星朗的目光顿了一下。

“死者至少两年以上没有规律戴镜。”他继续道。

高度近视,却不戴眼镜?

祝晴若有所思,抽走那份报告。

她的目光扫过桌上摊开的解剖学专业书。

中间夹着一枚金属书签。

祝晴回到会议室,众人围上前,分析这份尸检报告。

豪仔感慨:“程医生最近效率高得离谱啊,和我们B组配合越来越默契了。”

“胃内容物检测显示,死前三个小时吃过鲜虾肠粉?”莫振邦翻看报告,“鲜虾肠粉……好像在哪里见过?”

“就是这本《美食周刊》。”曾咏珊从一堆旧杂志中翻出其中一本,“这里写过,周永胜最爱吃富年冰室的鲜虾肠粉配花生酱。”

莫振邦敲了敲白板:“黎叔带人去富年冰室,带上周永胜的照片。”

“祝晴和家乐去找他太太和儿子。”

“奇凯、咏珊,查一查这位‘殉情女主角’。”莫振邦指着白板上顾旎曼的照片,“看看当年,他们到底是不是真的情投意合。”

“另外查清楚,这些年周永胜究竟是以什么身份生活的。隐姓埋名整整十年?本事还真不小。”

……

祝晴和徐家乐站在一栋旧式洋房前。

“就是这里了。”徐家乐后退两步,眯着眼核对门牌号,“这地段这面积,价格不菲。留给他的妻儿,也算是周永胜生前做的唯一一件像样事了。”

他们看过专访,这栋房子是周永胜赚第一桶金时买下的。

房子外墙留有斑驳的痕迹,几处墙皮已经剥落,庭院里的花草倒是被人精心照料着,茂盛生长,开得郁郁葱葱。

祝晴抬手,指节在木门上叩了三下。

“吱呀”一声,大门缓缓打开一条缝隙。

开门的是一个穿着棉麻长裙的中年女人,只沉默一瞬,她就已经猜到他们的来意。

“是警察吧?”她侧身让出位置,“请进。”

十年前,电影《月蚀》杀青,导演周永胜与女主角在私人游艇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