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章节(1 / 2)

末世黑暗纪 伟岸蟑螂 24440 字 2020-07-31

刀疤死了,自然不会就这么回去,光头胖子喊来不少人办事,不只是刀疤的丧事,还有对付毒枭。

毒枭要了刀疤的命,就等于踩光头胖子的脸面,若是弱了气势,说不得自己与身边的人都会倒霉,就算两败俱伤,也得狠狠反击。

程前不参合这些事儿,直接就返回市里,第二天,宾利和高档小区的钥匙就送到他面前,副总的办公室也打扫干净,等待他的光临,只是让他无语的是,副总的工作竟然还是主管消防,如今他成了消防副总,完全就是领工资的闲人。

光头胖子想的很简单,既然程前有自己的路子,他就不用做些多余的事情,程前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就算什么都不干,也少不了那份儿工资,海鲜城是胖子的全额股份,他做什么,也不用顾忌其他人。

同学聚会是晚上,郡皇大酒店,程前的宾利高调出现,除了泊车小弟,没有人围观,程前也不是个骚包的性子,很随意的扔给对方钥匙,便进了大门,来到了三个八包房。

一进门,就听见里面正在起哄。

“萌萌,不喝就是不给全班同学面子,我代表的可是全班同学……。”

超大圆桌围坐着近二十多人,主人位的是个很眼熟的男人,穿着一身成功人士的标准装备,手腕上的卡地亚闪烁着银色的光晕,一双眼睛闪烁着男人独有的欲望,盯着站起身不上不下的董晓萌。

今天的董晓萌装扮得异常出色,一身紧致的连衣裙,曲线夸张而性感,胸前的彩..金项链恰好画龙点睛,让她这一身既不妖艳,也不俗套。

程前的视线转移到董晓萌无奈接过的酒杯,里面是满满的红酒,看到那晶莹的红色,程前心里不由地浮起一股暴虐的情绪,仿佛这个时候,他不再是人,而是一只丧尸。

“哈,你们竟然不等我就开始了……。”

程前的出现,让董晓萌的尴尬有了转移了话题的目标,所有人都看着程前,七年没见,很多人都不认识他了,再加上程前还穿着黑色西服,貌似与酒店的楼层经理没什么区别。

“程前,你来了……。”

董晓萌看到程前,眼睛顿时一亮,热情无比的帮他找位置,布置餐具,这一切让刚才闹酒的男同学的脸色十分难看。

“他就是程前?好像听说大学没毕业……。”

“穿着工作服,难道也在酒店上班?”

“好像比以前帅了,不知道有没有女朋友,我有几个姐妹还单着……。”

各种话语此起彼伏,虽然七年不见,但总归还是同学,不少人还是很热情的打招呼,还有女同学对他放电,一时间,主人位的男同学反倒被忽视了。

“程前,现在在哪儿混呢?听说你辍学了?”

说话的不是闹酒的同学,却也是那人的损友。即使再垃圾的人物,总会有几个死党,这位说话的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程前眯着眼睛看着这位,做一副思考的样子,好一会儿才指着他:

“哈,你是唐烨,小胖子唐烨,我还记得你,隔壁班班花裙子上的黑手印是你按的吧?这可是除了我之外没人知道的疑案啊……。”

“哇,黑手印时间的真相出现了……。”

“唐烨竟然是这种人,不知道他还摸了谁的屁股?”

一时间,女同学看唐烨的眼神都不对劲儿,唐烨顿时被气的满脸通红,却又无话可说,只是高中时的恶作剧,说破天也只是玩笑一场。

“程前现在海鲜城当高管,听说老板对他很欣赏……。”

董晓萌在一边解释,话语之间,似乎证明她与程前的关系不一般。这顿时让不少人为之侧目,唯有程前知道,这丫头拿自己挡箭牌呢。

“也算不错了,现在这个社会啊,好位置都被老一辈给占了,哪有我们年轻人的出路,除非自己出来做事儿……。”

又有了新的话题,程前只是吃菜,别人敬酒也不喝,只说开了车,作为“有车一族”顿时让不少人恭维,也让董晓萌嘴角露出神秘的笑,她可知道程前的底细。

闹酒的同学叫做范浩,高中时不怎么起眼,不像程前那般闹腾,属于老师眼中的透明人,但家里环境还是可以的,爹妈给他弄了一个公司,靠着各种关系目前混得不错,今天聚会,就是拉着同学们准备一起做个项目。

程前自然是不会感兴趣的,对于投资创业,他比谁都清楚其中的道道,若是将渠道放在别人手里,亏了钱也不知道怎么亏,经营得好,到头来也就是个收租婆的成就,若是能更进一步,人家直接甩了你单干,你也无可奈何。反正是风险自己担,有钱别人赚的煞..笔行为。

“对了,你们知道韩笑的情况么?”

有女同学突然说起另外一个同学。

程前脑中不由地浮起一张平凡干净的脸,那是一个像小草一般的女生,没什么朋友,也没有什么特点,但程前知道,她是个温柔的人。

一次打架受伤的他,不敢告诉别人,只能每天中午躲在角落里换药,恰好被韩笑看到。对方当时竟然鼓起勇气帮他,后来每次换药,韩笑都会出现,直到伤疤愈合。

两个人的交际只有这些,个性张扬的程前看不上默默无闻的韩笑,而韩笑也不会去接近三天两头闹腾的程前,直到这个女孩儿彻底消失在记忆中。

“她得了白血病,父母也没什么钱,正准备卖房子呢……。”

听闻此话,程前心中一紧,他想起自己准备卖房子救老头子的时候。

“她没医保么?”

“她才读完硕士,没参加工作呢?再说大病医保只能报一部分,是百分之三十还是五十?而且还得先付钱……。”

程前不是一个爱心泛滥的人,事实上他比漂亮的女人还要现实,因为他经历过缺钱缺到想要抢银行的经历。同样,他也经历过失去至亲的痛苦,母亲走的早,他还不觉得,可相伴二十多年的父亲离开,让他有种活着没目标的绝望。

也许是因为韩笑的遭遇导致兴致不高,饭局很快就结束了,程前也懒得去与他们k歌,随意找了个理由便告辞离去,还没走到门口,董晓萌就追了上来。

“没钱买车的穷人,求搭车……。”

董晓萌的俏皮没有收获程前的笑,他的脸色有些不好,掏出五块钱的黄果树点上,吐出一口青烟。

“知道韩笑家在哪儿么?”

说话间,宾利悄然滑到两人面前,开门上车,董晓萌用惊讶的眼神看着程前。

“你想帮她?你应该知道,就算有钱也帮不了她……。”

狠狠的抽了一口,随手将大半截香烟扔掉,再深深的吐出,董晓萌有些不高兴的挥手驱散。

“我知道帮不了她,只是想去看看……。”

“好吧,星期天你等我电话……。”

“程前,这是你的车?”

陪着同学一起下楼的唐烨有些不敢相信,其他人也一起围上来,尤其是几个长相不错的女同学,都是一副懊恼的模样,董晓萌也不解释,笑的神秘。

“公司老板的,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家庭环境……。”

这一解释,所有人都信了,但依然羡慕,不能天长地久,曾经拥有也是好的,但程前烦躁的心情,让他不想再客套什么,打了个招呼就走了。

第十九章可以做哥们的董晓萌

“你今天还去不去啊?我等你电话等了一个上午……。”

程前表情呆滞的听着董晓萌的责怪,好一会儿才不好意思的解释:

“哈,不好意思啊,我忘了存你电话号码……。”

“程前,诅咒你这辈子找不到女朋友……。”

董晓萌抓狂了,虽然她没有与程前交往的想法,但不意味着希望对方将自己忽视,怎么说自己也是一美女,怎么能当做酱油妹对待?

“说地方,我去接你,顺便请你吃饭赔罪……。”

程前的情商不是负数,自然知道该怎么说话,哄住了快要抓狂的董晓萌,三两下收拾了一番,临出门的时候,下意识的取了一件东西。

董晓萌穿着一身红色,远远看去就像一团火焰,若是走进,这把火就能烧进男人的心里。

毫无疑问,董晓萌是一个了解男人,并懂得吸引男人的美女,但凡从附近路过的男人,都会有一种上前搭讪的冲动,随后又在下一秒放弃,寻找各种理由来证明,这样的女人不是屌丝能招惹的。直到一辆宾利停在路边,这下所有男人都在心中鄙视,物质女去死。

“哟,又去借车啦?你该不会认了老板当干爹吧?”

得知程前没有记自己的电话,怀疑自己魅力的董晓萌今天发了狠,将自己收拾得漂漂亮亮的。她今天走的平时极少穿着的妖娆路线,可没想到,程前只是扫了她一下,就无比专注的看着挡风玻璃。这让她更加火大。

“老板恋旧,就喜欢他的普桑,宾利扔在公司也是浪费,就让我开出来溜溜……。”

董晓萌接受了程前的解释,随后就自己生闷气,除了指路,再不说其他。左右无事之下,就只能东张西望,宾利这样的豪车她也没怎么坐过。搜索间,突然看到一只小小的首饰盒,随手打开,竟然是一只华贵的钻石别针。

“你快给你老板打电话,他东西掉车上了……。”

董晓萌双眼发光,欣赏着手上的别针,嘴里却在提醒程前,让程前突然发现,董晓萌其实还是挺可爱的。当然,也太过物质了一点,少许物质没什么不好,但物质太多就不好了,谁也不知道她的欲望极限在哪儿。

“不是他的,这是送你的,反正也不是真的,就当赔罪的礼物……。”

反正不是花钱买的,程前自然不小气,再说钻石只是欺骗女人的噱头,真正值钱的都是一克拉以上的宝石级钻石。

“原来是高仿货?不过也不错了,戴在姐身上,谁敢说高仿?”

董晓萌相信了,没有珠宝文件,没有价格标签,不是高仿是什么?很是喜欢的戴在胸口,顿时为她增添了几分颜色。

“看来女人上辈子都是巨龙,不只是钻石,只要亮晶晶的,都喜欢……。”

程前发出感叹,董晓萌小鼻子一哼,细柳眉一挑,一副你管我的小模样。

“为什么穿着一身红?你不知道人家的情况么?”

突然想起什么,程前斜视董晓萌的胸口,然后偷偷的咽下一口唾沫,这个妖精还是很有料的。

“丧礼才穿黑的,她还在治病,自然要穿着红,沾点喜气……。”

董晓萌这么一说,程前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于是专心开车,脑子却在思考着其他。

如今手里现金不多,也就四万左右,这是两个月的工资攒下来的,家里倒是有十公斤黄金,这玩意儿暂时不好出手。此外,倒是可以找光头老板借些钱,问题是,黄金没有稳定的渠道之前,借钱也不是个事儿。

“你准备帮多少?我可要提醒你,那就是个无底洞……。”

也许是没趣儿,董晓萌主动打开话题,程前一声叹息,还没说话,董晓萌就做出停止的手势。

“我知道你的意思,你不就是想到自己辍学的事儿,她和你的情况不一样,你帮得越多,她走的就越不安心,她爸妈都这么大年纪,总不能到死还要打工还债吧?”

宾利猛地一个急停,差点将董晓萌的俏脸甩到挡风玻璃上。

董晓萌顿时怒了,就算看不上老娘,也不能这么作践吧?

“你说该怎么办?”

程前是真的烦躁了,虽然身处现实世界,可丧尸还是给他带来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是精神上的,在末世,他的人类思维压制了丧尸的本能,同样,丧尸的本能也在渗透他的主观思维。

“要么不给,要么一次给清,反正你开的豪车,可以装大老板……。”

董晓萌双手抱胸,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挤压着胸前的雪白峰峦如聚,程前却没看到,抽出黄果树点燃,顿时引得董晓萌又是不满,嘴里嘀嘀咕咕:

“几百万的豪车啊,被劣质香烟熏烤,真是心疼……。”

“我没钱……,要不……。”

程前张嘴说到一半,扭头看着胸前红白相间的位置,停顿了一秒钟,继续开口。

“要不你借我点?”

“程前,你是疯了还是傻了,别告诉我你一直暗恋她?”

董晓萌被这个奇葩给气笑了,借钱给别人治病,也就是眼前的傻小子做得出来。自己穿着廉价工装,抽着民工都嫌弃的黄果树,竟然想替不相干的同学背负债。

“你就说,借不借吧……。”

烦躁的程前挥手,做出坚定的样子,董晓萌也是气急了,难道就以为你是好人,老娘就是恶棍?

“老娘就六万块钱,你爱借不借,我可告诉你,那是老娘的嫁妆钱,买车的头款……。”

“借,你也别买车了,这宾利你拿去开,汽油自己报销……。”

程前也是冲动了,或者说来自丧尸性格的冲动影响了他,一转眼,宾利的使用权就成了董晓萌的,董晓萌顿时眉开眼笑,赶紧下车把程前拉下来,自己坐上了驾驶位。

“哈哈,老娘也能开宾利了,可惜不是红色……。”

坐在副驾驶的程前板着脸看着得意忘形的董晓萌,心中暗自吐槽,‘自己把她的照片在手机上挂了七年,真是日了狗了。’

先去银行,然后再到韩笑的房间,恰好韩笑透析治疗后沉睡,程前也不多说什么,拿出十万块钱放沙发上,甚至没有让对方父母看到,只是随意说了说高中的经历,然后便起身告辞,连电话都没留下。

“我说,你至于么?都多大了,还这么冲动,看吧,一下子回到解放前……。”

董晓萌很是潇洒的靠在宾利上,手中拿着口红补妆,当一个女人当着男人的面补妆,只有两个可能,要么是同性恋的男闺蜜,要么是当做姐妹的蓝颜。

“你不也冲动么?”

程前突然发现,若是不把董晓萌算在交往名单之内,还是挺适合做哥们的,就连男人都没她这么大气,毫不做作。

“我冲动什么?老娘有的是本钱,只要逮到金龟婿,别说几万毛毛雨,就算法拉利都是系列的……。”

“什么系列?”

程前还真不知道法拉利有什么系列,董晓萌看白痴似的蔑视:

“系列就是,只要是新的,我就买,不管未来有多少款,全都要到我的碗里来……。”

“好吧,你牛,不过,我好像只能请你吃兰州拉面了,钱全都送人了……。”

程前不忍心打断对方的yy,但终归还是要面对现实的,说好请客,绝不含糊,至于吃什么,只能根据钱包的厚度来。

“混蛋,你早说啊,为了你的午饭,我都没带钱包……。”

董晓萌也是醉了,作为一个未来的超级富婆,竟然会沦落去吃拉面?连个包厢都没有的拉面馆,卫生么?

两个人就真的去吃了顿拉面。

吃完拉面,董晓萌各种不爽,穿着这么性感的衣服吃拉面,结果就是引起各种视线的火力集中,搞得她鸡皮疙瘩半天了都消不下去。

因为不爽,董晓萌就真的把程前送回家,然后开着宾利跑了,连个交代也没有,也不知道到哪儿去浪了,总归少不了一番炫耀。

“四百万的宾利六万块钱卖掉,到底亏了多少?”

坐在老式沙发上的程前,望着茶几上的黄金首饰思索,他不知道自己出了什么问题,好像每每情绪激动,就会有不属于自己的意志干扰,难道又是潜意识?

第二十章

董晓萌没有想到,程前真的不过问宾利的事儿。

第一天她很爽。

第二天也很爽,开着宾利在熟人面前晃悠,那感觉不要太开心。

可是到了第三天,她开始担心,想要还给程前,可一想到那副气人的模样,顿时咬牙坚持,她一定要让程前来求饶不可。

结果车还在路上跑,时间却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这么长的时间,车已经很顺手了,尤其是豪车的舒适度,比家里磨合好多年的沙发还要舒服,既然男人都不急,白白占便宜的她又有什么好着急的?那六万块就当租车的钱。

这一天,董晓萌的小姐妹要与新男友一起出去嗨,死皮耐脸的要坐宾利,作为小团体中心的董晓萌自然无法拒绝,一车拉上四个美妞儿,一起杀上进舞团酒吧。

打开车门,香车美女,自然又是一番惊艳,四个骄傲的美妞收获了小姐妹新男友的一番注目礼,然后在酒吧里疯狂起舞,等到流出香汗,曲终人散,却在停车场看到一个三角眼的光头胖子。

正要打开车门,就听胖子开了口。

“小美女,小程没来?”

董晓萌一听,心中暗道:“坏了……。”

“您是说程前啊?他今天有些不舒服,把车借给我,您放心,我没喝酒……。”

虽然不知道胖子来路,大概就是老板之类,哪怕只是熟人,这番说辞也没什么毛病。

没想到一看就不是善良之辈的三角眼胖子,依然一副笑眯眯的模样,扭头对身边一位西装男开口道:

“记住她了么?”

“记住了……。”

董晓萌不知道什么意思,顿时紧张无比,只能在心中将程前骂了个狗血淋头。

“以后就给她一号包厢,消费无上限……。”

说完,笑眯眯的冲董晓萌点了点头,离开。董晓萌还搞不清楚状况,摇了摇头,正要点火,就见之前的西装男礼貌的敲车门。

“这是您刚才的消费,老板说了,只要是你,消费一律免单。”

董晓萌还没想到怎么回答,几个小姐妹顿时欢呼,毫不客气的接过人头像,能有免费的自然再好不过,等到西装男离开,董晓萌还懵着。

“董姐,你可算是保密到家了,程前是你男朋友吧?混得太开了吧?”

“是啊是啊,天字一号包厢啊,听说二号包厢至少消费三万起,一号包厢怎么也得五六万吧?”

“免单,重点是免单,而且是无上限的免单,董姐,求收养,自愿为奴为婢,惟愿嫁与英雄为妾……。”

三个小美女撒泼似的闹腾,董晓萌脑仁都是疼的,好不容易将几个人来疯给送回家,一进门就想给程前打电话,可不知为什么,她突然想到,程前是不是给别人做违法的事情?要不然,对方怎么会无缘无故的送好处?想到这里,董晓萌决定明天就还车。

结果第二天程前的电话打不通,敲门也没人理,董晓萌望着掉了漆的老门疑神疑鬼,难道出事儿了?偷偷的看了看左右,发现没人,便抽出一张信用卡,在老式弹簧锁上别了一下,啪嗒一声,大门被打开了。

一进门,就看到室内空无一人,床铺也是干净的,拉开冰箱,里面塞满了食物。还有阳台上晾晒得整整齐齐的黑色西装,似乎没什么问题。

做贼心虚的董晓萌正要转身离开,却在转身的一瞬间看到床头柜上的老式苹果,然后毫不犹豫的拨打电话。

结果,那个老式苹果响了,而那屏幕上的美女像,可不就是七年前的她?

董晓萌找不到的程前,此时正在另一个时空。而重新成为丧尸的程前,也想不到,董晓萌竟然懂得信用卡别锁的技能,最终将他保存了七年的秘密解开。

这一次穿越,不像上一次没准备,程前同样背着满满一冷鲜箱的生牛肉。

当他睁开眼看到短发萝莉正在呆萌的啃肉干,顿时松了一口气,貌似只要有吃的,短发萝莉还是很乖的。

揭开箱子,看着满满的一箱生牛肉,程前郁闷了,五十斤的生牛肉一点没少,为什么黄金却少了那么多?难道是单向收费?

放下箱子,程前走到办公桌前,拿起猎枪与斩马..刀,那是他即将上路的安全保证。

“咔擦……。”

沙哑的响声让程前转移视线到脚下,看到一地的黄金首饰,还有几根本以为已经失去的小黄鱼。

“艹,原来不是收费,而是限重……。”

上个月就已经做好准备的程前,自然不会再磨蹭下去,小镇已经变得十分危险,当务之急,还是要离开,前往最近的城市。

虽然他不知道方向,也没有地图,但顺着国道前进,一般是不会出错的。

末世前,出行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末世后就更不用说。程前虽然会开车,可丧尸不会开车,至于三轮蹦子就更不用说,步行是丧尸唯一的出路。

然而大量的物资也需要携带,更别说还有一只呆萌小丧尸。

程前对没脑子的野外丧尸是鄙视的,但这不影响他对这些丧尸加以改装,他对行尸走肉的骡子丧尸很有印象,自然学着照猫画虎,背包,背篓,网兜,只要能绑在丧尸身上的,都给绑上,七八只丧尸就成了程前的骡子。

程前唯一要做的,就是在前面牵着绳子,同时把小萝莉捆在背包上,乍一看,小萝莉就像坐在程前的头上。

这是以防万一,万一遇到危险,他能丢弃骡子丧尸们,带着小萝莉迅速逃走。

作为行动派的丧尸,不需要磨蹭,作为一只特立独行的丧尸,程前带着他的骡子与萝莉走出了小镇,向着未知的城市进发。

最开始的路途并未遇到风险,因为选择大晴天出发,炙热的太阳就是最好的保护..伞。至少一些皮毛厚实的野兽不会出现。

此外,此时也不是人类活动的时机,只有清晨或者下午才比较适合寻找食物,因为中午是丧尸最活跃的时候。至于晚上,那是恐怖的猎食者们的天下。

丧尸是追寻本能的生物,让一群丧尸被动的离开领地,不是一点半点的困难,虽然不会暴躁的攻击程前,却会反抗,下意识的往回走,程前必须狠狠用力才能拉住。

好在程前比野生丧尸聪明得多,在背包上挂了一根竹子,然后在竹子上挂了一片牛肉。

结果丧尸的反应有些过度,七八只丧尸一起追赶程前,那副张牙舞爪的样子,似乎要将程前撕碎才罢休,不只是骡子丧尸,背包上的短发萝莉也不安分,同样挥舞小爪子,想要抓到牛肉。

本来准备做一名安静的驴友,结果成了亡命的奔跑,好在程前的恢复程度不错,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超过普通丧尸一大截,这才没有被抢走牛肉。

一般来说,县城与县城之间的距离,需要中巴车开上三到四个小时,所以最近也需要一百公里以上,作为丧尸,连续奔跑一百公里不现实,毕竟丧尸也需要体力,所以在奔跑了一个多小时后,第一只骡子丧尸光荣地摔倒了。

看着哪怕摔倒,也依然与同类抢夺牛肉的丧尸,程前无语的摇摇头,转身爬上周围的土坡,向四周眺望,一直看向路的远方。

公路上的车辆不多,这附近应该有高速公路分流,一般远行的情况下,都会选择高速,而老式国道多是近程,反倒是摩托车比较多。

大多数摩托车要么掉下路基,要么撞在防滑坡上,完整的几乎没有,丧尸就更不用说,落单的野外丧尸,等同于摆上餐盘的美食,无论是幸存者还是野兽,都不会放过。

一只丧尸喂食半斤牛肉,七只丧尸就需要三斤半,这是一大笔肉食支出,若不是为了赶路,程前是绝对不会支付的,这些新鲜的牛肉找个安全营,说不定能换到一个美女了。

如果程前是人类身份,在末世,绝对不会压制欲望,无论是做生意也好,组织势力也好,肯定会给自己弄上一大票美女,每个少男心中,都有一个水晶宫。可惜他不是,他只是一只可怜的丧尸。

至于现实世界,貌似他还保留着正常人的羞耻,又没有遭受过感情的伤害,找一个温柔善良的美女过日子才是正常的。

等休息得差不多,又挂上新的牛肉,又上演一场公路狂飙。

程前领跑冲在前面,七只丧尸紧跟其后,有实在追不上的,也会被腰间的绳子拴着跑,无论前路有着怎样的风景与危险,此时此刻,这些丧尸是充满激情的,生命在于运动嘛。

看了看手腕上有些晃动的天梭,程前决定停下来休息,四十五分钟左右,丧尸就到了极限了,这也意味着他们随时会摔倒,然后成为一具路倒尸。这一路上的累累白骨,就是丧尸们留下的痕迹。

再次休息,自然需要喂食,不是程前大方,而是丧尸的消耗需要,要不然丧尸岂不是成了能源永动机?每天挂块肥猪油,就成了二十四小时磨面机?

也许经过两次喂食,七只丧尸已经习惯了程前,即使程前没有拽着它们,它们也愿意跟在身后,所以当程前站在小土坡上,会当凌绝顶时,七大丧尸纷纷拱卫,也有了几分威武霸气的赶脚。

不远处是一片同质化的小洋楼,差不多的楼房下,看到不到丧尸的痕迹。显然,这座小村中的丧尸已经被不知名的生物差不多吃光了。

对此,程前再次体会到丧尸生存不易。僵化的身体,笨拙的反应,还有浑浊的眼神,不成为食物链底层,真是没天理,幸好人类不吃丧尸,若不然,大中华背景下,再多的丧尸也会成为濒危物种。

少许休息,程前决定再次上路,就在这时,他听到了猪叫,然后,一大十二小,十三只可怕的生物出现了,当这些生物出现时,程前就在脑中自动为其命名‘狂暴铁皮猪’。

当头一员大将,身高八尺,腰围一丈,让程前很是自卑,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比猪矮,剩下的黑皮十二猪,每一只都超过认知中的野猪大小,也许应该亲切的称呼为;‘野猪王’。

“我艹,跑啊……。”

程前在心中发出一声怒吼,然后转身就跑,没看到超级野猪身上,还挂着一柄三尺钉耙?

第二十一章

钉耙锋利的金属刺竟然刺不穿猪皮,若不是被卷曲的猪..毛给缠住,谁能想到,这是与人类幸存者交过手的野猪高手?

不去想人类与猪的关系发生了怎样的改变,一头母猪能够庇护十二头猪崽活到现在,肯定不能等闲视之,若是遇到小猪仔,程前还有可能试探一番,可遇到超级野猪,不跑就真的智商欠费了。

野猪是从小村那儿出现的,虽然看上去很近,实际上隔着不大不小的沟壑,若是人类,怎么着也要十几分钟绕路。但程前不会去将生存希望寄托在野猪的跳跃能力上,所以能跑多远是多远。

“嗷嗷嗷……。”

野猪发出欢快的叫声,显然不是热烈欢迎,而是即将得到食物的兴奋。

此时,程前绝不会放弃生存的希望,更不会放弃背包上的萝莉,至于几位野生丧尸同胞,对不起了……。

记录:离开小城两个小时二十分钟,七只丧尸全军覆灭,携带物资损失殆尽,唯二幸存者,程前,短发萝莉。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再看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相信早已出了野猪的领地,程前在心里松了一口气,立刻检查自己的装备物资。

首先丢掉的是黄金珠宝,这些东西在一号丧尸身上,其次是各种野营装备,包括烧烤架以及酒精炉,这是二号丧尸。其次是各种看似有用,又不知道怎么用的物资装备,这些在三号以及四号丧尸身上,至于五六七号,则是备用丧尸。

如今尚存的物资有,斩马..刀,猎枪,百多发猎枪子弹,牛肉冷藏箱,以及很多性感小裤裤,两套运动服,以及短发萝莉丧尸一枚,不包括,短发萝莉脖子上的五斤肉干。

事实证明,携带骡子丧尸是个英明的决定,若不是这些骡子,野猪不会这么轻易放弃。

虽然损失的黄金虽然可惜,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至于物资,只要平安到下一作城市,什么物资没有?

“可惜了酒精炉,烤肉架,现在我也要学特种兵了……。”

程前不习惯吃生的,即使是生牛肉,但为了补充消耗的体力,他又必须进食,反倒是短发萝莉更加大气,有了生牛肉,就不再理会肉干,显然知道,什么更有营养。

生牛肉的味道并不差,更何况程前是在海鲜市场弄到的牛里脊,吃在嘴里香甜可口,远比熟牛肉更加有味,可程前就是不喜欢。

若是小萝莉恢复人类思想,肯定会说上一句‘贱人就是矫情’。

三斤牛肉下肚,程前就像被充了电的暖宝宝,整个人都热乎乎的,二百克生牛肉能让特种兵高强度训练一天,一千五百克可以让七个特种兵相爱相杀到天黑,程前就更不用说了,迈着双腿,又开始风一般的浪。

食物暂时充足,程前不会去节外生枝,此时已是下午,过不了多久,夜色就要降临,若是找不到城市,他就必须去寻找一处坚固的房屋,为过夜做准备。

等程前开始准备物色房屋时,远处的路口,百十辆汽车相互撞击塞堵的车祸现场让他欢喜。这么密集的车辆,说明城市终于要到了,这么多车一起出逃,那个小镇能有这份家当?

被撞毁的车辆只是少数,大多数车辆都是被遗弃的,其中还有两辆警车,也不知道当时坐在里面的警察是维持秩序,还是同样出逃。

在这个车辆中间,还能看到被撕碎的白骨,倒是一辆远程大巴士,让程前觉得,今天的落脚点有着落了。

让程前做出这个决定,除了城市还有不远的距离,就算及时赶到,也未必能安置下来外,那些被困在车里的丧尸,也让他更加安心,既然野兽没有吃掉车里的丧尸,说明野兽还没进化到打开车门的程度。

怀着轻松愉悦的心情,程前很无聊的调戏这车内被困住的同类,一只看上去打扮时髦,长腿丝袜的丧尸,让他用牛肉斗的快要发疯,可他就是不给。

有着暗红色长发的美女丧尸旁边,是一具被撕咬过的骸骨。

但凡能吃掉的都被吃掉了,程前喜欢美女,也不歧视丧尸,但他讨厌吃过人的丧尸,虽然短发萝莉也有可能吃人,可谁让他愿意呢?

仔细观察这只没有经过风催雨打的美女丧尸,程前发现,这只丧尸的拟人化也很高,高高的颧骨还没有蜕变成人形木乃伊,皮肤虽然不怎么好,但绝对不黑,唯有两只浑浊的眼睛,一看就不对劲儿。

丧尸的眼睛是没有眼白的,同样也不黑,浑浊的就像烧过头的玻璃球,这一点从自己还有短发萝莉身上,最是直观,所以程前没有与人类接触的打算,就算帆布手套能包住爪子也不会。就是因为自己一目了然的眼睛。

吃过人的丧尸,表情更凶狠,牙齿更锋利,爪子更能轻松的刨开车内装饰,在她面前的塑料椅子,已经被抓透了。

当然,程前注意的不只是这些,他还在仔细观察丧尸的bra,淡蓝色的bra,曾经挤出的事业线已消失不见,这让程前怀疑,短发萝莉的小蓓蕾也是同样消失掉的,男丧尸消耗肌肉,女丧尸可不就消耗脂肪么?

大致检查了大型巴士,程前没发现血迹与碎尸片等恶心的东西出现,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将短发萝莉解放出来。程前便开始准备今天的新房。

“嗷嗷嗷……。”(别跑太远,小心被怪物吃掉……。)

心里说的与嘴上说的永远无法形成一致,这也是丧尸的悲哀,好在程前已经习惯,只是习惯性的交代了几句,就开始寻宝了,首先是各种行李,若是能在里面找到酒精炉与酒精就好了。

人类的东西,程前都用不上,而只能花钱坐长途巴士的人,一般不会有黄金。倒是不少情趣用品被翻找出来,应该都是在外地打工,解决生理问题时用的,对此程前深感厌恶,全都是男用,难道就没女生携带么?

终于,程前惊喜的看着一桶高级花生油,这是哪个奇葩?竟然带花生油上车?难道不知道,这玩意儿属于违禁品?万一着火,可就是一车人的小命。

“小乖,过来,吃烤肉啦……。”

程前嗷嗷的大叫,一扭头,差点被吓死,短发萝莉正在与一只半人高的野兽对峙,这只野兽怎么看,都像一只比熊,但程前绝不认为对方可爱。

那张开的大嘴里,牙齿排列的锋利程度都比得上鲨鱼了。

不能使用猎枪,因为猎枪一开火就是一大片,说不定比熊没被干掉,小萝莉就成了筛子,所以程前抽出斩马..刀冲了上去。

程前突然发动,让比熊感受到了威胁,他弓身炸毛,也立刻发动了攻击。

眼看短发萝莉就要被咬碎脑袋,程前心中隐藏的暴烈顿时引发,发出一声响雷般的怒吼。

“嗷……。”

这愤怒的吼声,属于高等丧尸的怒吼,比熊还没什么反应,同为丧尸的小萝莉却被吓到了。啪嗒一声摔倒在地上,两只小爪子抱住脑袋发抖。

而扑空的比熊突然犹豫起来,是继续吃短发萝莉,还是吃冲向它的程前?因为对它来说,都一样。在它看来只要数量不超过十只,丧尸就只是笨拙的食物。

可惜比熊不知道,丧尸里也有变态。

程前猛冲上前,斩马便挥出有史以来,威力最为强大的竖劈,从上往下劈砍,是基础刀法中威力最大的一招,应对这一招,很难格挡。但也是很不容易运用的一招,因为劈砍成线,很容易就会被躲开。

比熊只来得避开脑袋,锋利的刀锋便狠狠地斩进比熊的肩头,比熊立刻疼得猛地跳起,连带卡在肩头的斩马..刀也被带走。

就在这时,猎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比熊裂开的大嘴,然后就是“轰……”。

比熊被无数钢珠蹦飞,并随着钢珠的力度带的向后跌落。

就在这时,程前甚至来不及开第二枪,抽出黑鞘唐刀,猛地扑到比熊身前,抱着它的脖子一起摔在地上。

比熊还想挣扎着用满口血沫的大嘴撕咬,可随着程前用力扭动刀柄,比熊便再次喷出血沫,伸长舌头不动了……。

丧尸也会呼吸,只是丧尸气息悠长,即使剧烈运动,也不会急促喘息,程前打破了常理。这一刻,他不停地吸气呼气,眼珠子死死的瞪着心脏被唐刀绞碎的比熊,又看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短发萝莉,

今天,比熊狠狠地给程前上了一课,什么叫做意外,什么叫做突发事件。

一开始他就不该让短发萝莉离开,应该放到车内才对,既然在小镇内,他都能将短发萝莉锁在房子里,为什么到了外面,反而忽略?

显然,这是程前对自己太过自信,他认为就算有什么危险,自己也能照顾到,可他忘了,自己同样也只是一只丧尸,除了会用武器,力量更大,其他根本无法与兽类猎食者相比。

若是这只比熊再强大一些,说不定今天被干掉的,就是他了。

将短发萝莉从地上拉起来,也不管她是否理解,紧紧将她拥入怀中,不停地抚摸她的后背。直到短发萝莉不再颤抖,程前才将她送上大巴,然后将她拴在行李架上。

地面上死去的比熊,散发着异常刺鼻的血腥。

当然,相对于程前来说,刺鼻的血腥就成了花蜜般的甜美,让他有扑上去撕开毛发,咬碎血肉吞噬的冲动。好在,肠胃很久没有饥饿了,这种本能的冲动,还无法让他丧失理智。

说实话,程前不是没有吃过狗肉,牛头喜欢吃花江狗肉,尤其是贵州人开的狗肉馆,只要到了冬天,总会去补补元气,程前不反感狗肉,相比花江狗肉,他更喜欢吃黄焖。

眼前这只比熊体积不小,看得出,这是一只小比熊,应该是大巴车上某位女生的宠物,守在这里,应该是将这里当做领地,难怪没办法吃掉汽车类的丧尸,这只比熊还没进化到撕开汽车的地步。

不管怎么样,作为一只丧尸,都有权利吃掉食物,尤其是一只血肉能量充沛到极致的变异生物,问题是,怎么吃?黄焖狗肉不错,可他不会啊?

事实证明,短发萝莉更喜欢生吃,为了避免比熊的血气被其他生物嗅到,从而引发新的危险,程前将比熊弄上大巴,然后将门窗紧闭,再喷上花露水和能找到的各种香水,接着就开始分解猎物。

每次程前都先切下一大块放在塑料袋,然后再切下一小块塞进萝莉嘴里,然后再切下一大块……如此反复,只有这样,短发萝莉才不会把自己弄的血糊糊的,虽然喂食很有成就感,可程前更希望,小乖乖学会吃熟食。

比熊的肉并不多,二十斤不到,其他的都是皮毛内脏,还有头爪,这些被程前放在包里远远扔掉,也许其他丧尸会认为程前浪费食物,但程前不在乎,谁让他是一只有思想,有品位的丧尸?

第二十二章

丧尸不需要睡眠,程前自然也不需要,平日里,为了节省体力,他都会发呆或者无所事事胡思乱想,可当他有事情可做,不用睡眠就是优点。

暖暖的篝火照耀着程前干枯的脸颊,比起两个月前,程前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若说之前他是木乃伊,那么现在他就是营养不良的厌食症患者。

相比之下,短发萝莉反而更加丰满,因为她喜欢吃生食。

只有新鲜的血肉,才是丧尸最佳的补品,也是恢复身体并强化的快递通道,可惜程前抗拒,他认为只有吃熟的,才不会迷失在丧尸的错觉里。

两个不怎么齐整的铝合金架子上,排列着整整齐齐的肉条,肉条离火焰并不近,程前需要的不是烤熟,而是脱水,只有这样,才能保存更长时间,等待烤肉的过程,程前又开始思索。

他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继续走私黄金到现实,在现实世界,他不缺钱,副总岗位每月收入三万八,此外还有各种补贴与年节奖。

又不缺房子,甚至老房子也可以租出去,自己住三室两厅精装修的新房。也不缺车,虽然宾利给董晓萌开,等他还了钱,自然能收回来。

貌似人生没追求了,就差一个水准之上的老婆。

对于女人,程前不着急,三十岁前结婚都不算晚,再说,不靠父母,又有多少男人能在三十岁之前置办新车大宅?

他完全可以慢慢找,等他要结婚,差不多也有一两百万存款,到时候也算得上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

正是这份疑虑,让程前有些不思进取,甚至连黄金都懒得兑换,毫无由头的送给董晓萌一只钻石别针,不为别的,只因为任性。

不知不觉,记忆开始回到刚刚得到父亲病重的一刻,主治医师一次次肯定,有很大希望愈合,这给了他无尽的希望,然后想办法弄钱。

为了卖房子,甚至与老头子吵了无数次,虽然最终妥协,可他还是将房子抵押给姨夫,用年息百分之十点多的利息借款,虽然最后还是没能救回来,可他更愿意相信,只是钱不够,若是有钱,去大城市,去国外,去最好的私人医院,未必不能救回来。

程前忘了什么时候看过的一个统计,有钱人得绝症,重病之前治疗机会是普通人的十倍,就算重病了,生存时间也是普通人的二十倍,康复率也有普通人的五倍,这就是疾病与金钱的关系。

“如果自己有钱……。”

锋利的爪子不由地拳握在一起,此时此刻,程前又开始陷入无尽的懊悔之中,这种状态,父亲刚走的半年中时有发生,后来就出现的少了,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可现在又出现了,而且情绪波动从未有过的激烈。

“嗷……。”

怒吼声中,程前失控了,一拳砸在不远处的蓝鸟车上,发出“碰”的一声巨响。

但这不能阻止他继续挥拳,他甚至用爪子抓挠车门的铁皮,最后一头撞到挡风玻璃上,竟然将挡风玻璃撞成了蛛网。

第二天的清晨,天空有些阴郁,云层挡住了太阳,眼看就是又要下雨的趋势。

很快,一滴滴雨就落了下来,浇打在程前的脸上,还没清醒的程前,按照丧尸的本能,张开嘴去接雨水,可随后。

“呸呸呸……。我怎么睡着了?难道我开始恢复了?”

程前很是惊喜?不等他臭美,大叫一声,赶紧收拾起三脚架上的烤肉,要是被雨淋了就糟了。

等他回到大巴车上,看着偷偷摸摸,吃着老鼠肉干的短发萝莉,终于露出欣慰的表情。

“今天小乖乖很安静,没有抓坏椅背啊,值得表扬。”

程前没有注意,就在自己抚摸短发萝莉瞬间,她就像雕像般一动不动,等他离开,才在颤抖中,慢慢的啃噬肉干。

“靠,这谁干的?太凶残了……,我竟然不知道……。”

站在窗内看雨是程前最喜欢的享受之一,因为没有比这更廉价的享受,可当他看到一辆被捶瘪的小轿车后,惊讶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貌似只有超级野猪才能做到这种程度吧?

“难道与我睡觉有关系?一只怪兽散发着能让丧尸睡眠的味道,然后无聊的将小轿车给捶瘪?可它为什么不吃肉?就算不吃掉我,也应该吃掉烤肉吧?”

思维发散的程前有些坐立不安,身边隐藏着如此巨大的危险,这让他如何是好?

突然,程前想到另一个可能。

“难道那只怪兽是吃素的?好像有可能,并不是所有异兽都是肉食动物变的,有些食草动物也有可能,这么说起来,貌似不用太担心,只要不去故意招惹就行了?”

打定主意的程前开始发呆,外面在下雨,可他没心思来个雨中漫步,换衣服麻烦死了。

可闲着也是闲着,总得找点事儿做吧?要不……。

程前将视线对准背对自己的短发萝莉,视线从上往下,一直停在她不怎么圆润的小屁屁上,随后摇头:

“不行,还未成年,再说丧尸也没那功能?就算要过手瘾,也可以等给她洗澡……。

我到底再想什么?要找女人等回到现实再说……。”

经历复杂心理斗争的程前,终于找到可做的事情,他发现一条藏在某个行李箱的黄鹤楼。

当他点燃第一根,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随后郁闷的发现,这根烟就被吸到头了,丧尸的肺活量太大了。

又是一口气喷出来,然后程前的脑袋就像着了火一般,被烟雾给包裹了,久久不散。而且香烟的气味并不受丧尸喜欢,虽然不呛人,可就像闻到头发烧焦的味道一般。

程前并未因丧尸本能的不喜欢而放弃,他觉得自己找到一个伪装人类的好办法,你有见过会抽烟的丧尸么?

点上一根,吸上一口,然后吐出烟,再吸一口,然后没了,控制不住肺活量,连抽烟都困难……。

程前发了狠,一根接一根的抽,总能学会控制节奏,因此,他所在的位置,窗口处始终烟雾不散,就像车里着了火。

好在下雨天,烟雾很快就消失了,就在他学会将一根烟控制在十口以上时,一声隐隐约约的枪声传来,让他吓得立马扔掉香烟,整个人变得严肃而安静,开始仔细地倾听着周围的动静。

“什么味儿?”

一股比香烟恶劣十倍的焦臭味让他警醒,找了半天,在裤裆上找到了,顿时跳起来啪嗒裤裆。

“艹,丧尸身体太啃爹了,烟头点燃裤裆都不知道,真他么的……。”

就连枪声响起都顾不得了,首先检查小弟弟的完整度,发现尚未出现炭烧的痕迹,这才松了一口气,然后换裤子,总不能露着蛋吧?

就在程前忙碌的时候,一道飞驰的影子突然从窗外掠过,十秒钟之后,又有一道影子掠过,这时做好准备的程前才看清,跑过去的竟然是一名拿着乌黑手枪的男人。

“怎么回事儿?有人追杀丧尸?”

想到这里,程前坐不住了,他认为自己有必要了解,人类对丧尸的态度,是视而不见,还是死磕到底。

抓起猎枪,检查弹药,然后背起斩马..刀,想了想,又把短发萝莉给背上,这才放心出发,向之前男人跑过的方向而去。

程前在小镇内计算过,三百斤以上的重物,自己背负起来毫不费力,若是极限,就算五百斤也能背负几十秒,但之后就有可能成为被自己玩死的丧尸般的命运。

所以背负体重不到五十斤的短发萝莉,还真不是累赘,更别说,他早就准备好,要活一起,要死也一起。留下她,上路都不安心。

雨中的各种气味都很淡,可程前还是敏锐的捕捉到两种不同的气味,这两种味道相同,又不相同,但都能引起他唾沫的分泌与捕食的冲动。

接着,他又嗅到一股淡淡的血腥,顺着血腥飘来的方向,程前很快就找到一处隐蔽的灌木丛,血腥味道正是从灌木中传来。

这时他已经看到,拿枪的男人,正在另一个被杀死的男人身上翻找,显然,这不是人类追杀丧尸,而是人类自相残杀。

也许末世的人类都很擅长觉察危险,就在程前犹豫是否转身离开时,那个正在翻找东西的男人,突然转身,手中的枪口瞄向程前,就在这个瞬间,远比面对巨兽更加紧迫的恐惧感降临。

程前从未想过,被人用枪口指着的感觉竟然是这样?生死都掌控在别人手中,自己就是一只可以随时被捏死的虫子。

“碰……。”

枪口闪现的火花与白雾在雨中并不起眼,而枪口对面的男人,就像折翼的鸟人,抬头望天的同时,双腿向下弯曲,双手一边向上卷曲,一边向外延伸。

一幕很有艺术性的摔落,然后整个人躺在之前被他打死的尸体上,一道道红色从他身上的弹孔中弥漫,混着雨水向外扩张。

若是男人还活着,程前一定会对他说,这是一个误会,因为对枪口的恐惧,他下意识地扣动了扳机,而事先瞄准的猎枪,根本不需要准头,喷发的钢珠,会将一切能触及的东西命中,所以说,随身带着猎枪是好习惯。

走到两具尸体面前,程前打量着曾经的幸存者,这时才发现,在尸体边的血液中,还有一个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塑料袋。

好奇地捡起袋子,程前不由地脑补。

“一定是很珍贵的东西吧?也许是新研制的基因药,也许是某个武器库的位置,又或者某个隐藏大量物资的补给点?”

显然,程前已经被各种末世小说的情节给带偏了,所以当他撕开包装,看到一块脏兮兮的肉干时,愣了。

他首先怀疑是人肉,然后否认,毕竟这么大具尸体都在,没必要翻找,脱了衣服割肉就是。

“艹,不就是老鼠肉么?为了一块老鼠肉,至于么?我家小乖都不怎么喜欢吃……。”

气愤至极的程前将老鼠肉狠狠的摔在尸体上,郁闷的同时,也在悲哀,难道人类已经轮到这种地步?竟然为了一块老鼠肉自相残杀?

“不对……,末世还不到一年,食物应该不难找,更何况,子弹的贵重程度要超过食物,难道,老鼠肉有什么秘密?”

想到这里,程前又将老鼠肉拿起来,可等他将其撕碎,也没找到秘密。

无奈之下,他捡走了尸体上的手枪,又掏空了尸体的口袋,这才离开。心中却开始着急,貌似在大巴车里还有老鼠肉,万一被偷了怎么办?

好吧,程前也被老鼠肉给带沟里了,等程前回到车里,看到完好的老鼠肉,立刻决定将其珍藏,万一哪天被人类给逮住,说不得要用老鼠肉吸引视线,掩护他逃走。

将短发萝莉的湿衣服脱掉,又用行李箱里找到的粉色浴巾将其包裹。程前自己则穿着短裤,抱着萝莉坐在靠椅上,研究起今天的收获。

黑色的手枪,是77式手枪,也是最普通的警用手枪,枪身小巧,丧尸是无法使用的,也许童年丧尸可以,但程前不行,倒是可以带到现实世界,毕竟没有男人不喜欢枪支。

子弹只有一个半弹夹,总数十发,有心给自己来一枪,测试自己对子弹的抗性。

苦苦思索了半天,然后他下车了,只听啪的一声,坐在车里的女丧尸中枪了……。

“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程前用不知道哪个行李箱的玩具收纳袋将手枪包好,脑子又开始乱想。

“今天,干掉了第二个人类,第一只丧尸。好吧,我真不是故意的……。”

想起女丧尸头上的窟窿,还有无神的双眼,程前终于确定,丧尸的要害确实在脑袋上,虽然不知道原理,但并不意味实践不重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丧尸界同样站得住。

人类的出现,

让程前紧迫起来,因为担心,这一夜他就是抱着短发萝莉一起过的,当然,他并未做过什么,因为他想做也做不了,更何况短发萝莉也没有手感。

第二天,雨终于停了,早已做好准备的程前,背着短发萝莉继续上路。

这一次,他来了一个大换装,头上戴着棒球帽,鼻子上挂着飞行墨镜,鼻子下是粉红小猪的少女口罩。没办法,口罩只找到这个。

综合上述装备,照了半天镜子,他认为,自己已经很像个人类了。

至于短发萝莉,同样带着儿童墨镜,两只小爪,被他找了双女式短袜给包住,所以乍一看,就像带着女儿出行的强壮汉子,这是预防被人当丧尸给远程狙击了。

程前的目的就是进入城市,不管是地级城市还是县城,只要有大量丧尸就好,身为一只有理想,有品位的丧尸,怎么能不去欺负欺负野生丧尸呢?

顺着公路,车辆开始多了起来。不只是公路,两边的田地也有很多抛锚的车辆,显然,这些底盘低的日式车辆以为自己是越野?

不只是车辆,也有游荡的丧尸,看到这些丧尸,程前热泪盈眶。

终于找到组织了……。

“不对,怎么就这么一只丧尸?难道不该被捕猎者吃掉么?难道是陷阱?”

就在他准备上前收获一只骡子时,突然想到了什么。昨天已经见过活人,还是两个,今天又遇到这么怪异的事情,万一被人发现自己和丧尸是亲戚,那岂不是……糟糕了?

想到这里,程前顿时做了所有人类都会做的事情,抽出修长的斩马..刀,左顾右盼,寻找可能隐藏在周围的丧尸,然后,远远的避开,绕过落单丧尸,继续向前……。

“我真他么聪明,丧尸都习惯固定地盘,落单的早就成了野兽的猎物,想让我上当?没门……。”

怀着这份心思,程前愉快的离开,就在他身后,一个小小的土丘动了一下,两个脑袋钻了出来。

“搞什么,难道不该是上去一刀砍死,然后被大铁夹子逮住么?”

“我都说了,谁都会怀疑,单单一个丧尸杵在哪儿,怎么看都有问题……。”

“可惜了。那么大一个背包,还有那只小萝莉,若是能得手,玩儿上一把再换粮食……。”

“要不,我们换个地方试试……。”

两个准备抢劫的坏家伙离开了,消失的还有落单丧尸,显然,两人将其当做了重要财产。

越过荒废的收费站,走过杂乱无章的城郊结合部,当大量枯廋的丧尸出现在眼前,强烈的安全感顿时袭上心头,若不是丧尸没有泪腺,程前一定会热泪盈眶。

这是一座陌生的城市,也就是程前在网上查不到的盘石县,在这座所谓的县城,程前发现,这座小县城的城市化进度很高,高楼大厦也有不少,居民小区也是聚集成片,乍一看,还以为来到某个地级市。

城市越大,程前越喜欢。只要待在市中心,四面八方都是丧尸,想想就感觉安全。

还有整个市中心繁华地带的物资,又该有多少?就是不知道老鼠洞在哪儿?不要就得从现实世界带口粮了。

城市周边的商铺,程前不做理会,因为这里都是供应低收入人群,也许比小镇高,但比起市中心,差距就太大了。

更何况,他还指望自己能完成一把蒙着丝袜抢金铺的少年梦想,丝袜已经准备好了,金铺又在哪里?

坐在背包上的短发萝莉,比起刚开始找到时的麻木,如今多了些鲜活。

但这些变化,只有在程前看不到时才会出现,一旦程前的视线转移到她身上,少女就会乖乖的,像一只正常的丧尸。

“混开。混蛋……。”

被几只丧尸挡住,程前的情绪有些暴躁,一声怒吼,随着他发出丧尸特有的嘶吼,挡路的丧尸见了鬼似的,转身就跑,喊都喊不回来。

“咦?奇了怪了,竟然这么听话?”

程前很是疑惑的用爪子扣下巴,然后扭头对一只背着山寨香奈儿包包,穿着渔网丝袜的女丧尸命令到:

“你,把裙子脱了……。”

女丧尸甩都不甩程前,自顾向前移动,一颠一颠的,就像个瘸子。

原来是高跟鞋断了跟。

“显然,是那几只丧尸有问题……。”

程前为之前的怪异做了总结,也不再去想,继续向市中心进发,就在这时,一只装着黄色液体的塑料瓶突然砸到程前面前,吓了他一跳。当他发现瓶子里的不明液体散发着生物排泄物的气味儿后,差点气的发疯。

“谁他么的把尿给扔下来……。”

一抬头,就看见小楼五层窗口那,一个干尸一样的男人正在挥手,然后又拿出一个瓶子准备扔。

“靠,还来……。”

程前毛了,从路边小店的冰柜里拿起一瓶青花啤酒,便狠狠地砸了回去。

就见绿色的啤酒瓶正好命中男人的眉心,然后男人倒下了。

“完美……。”

程前在心里给了自己一个满分,继续向前走,一边走还在一边吐槽:

“向丧尸扔尿瓶,这是什么梗?”

显然,程前没有想到,自己此刻的样子,就是一人类,至于人类为什么能在丧尸中进出,都快饿死了,谁还会去想这些?

正是之前那句话,都快饿死了,哪怕看到外星人都不奇怪,一团散发着女性荷尔蒙味道的布团突然砸到了程前的脸上。

他再次愤怒了,可等他看清手中的布团是由数条丁字裤纠缠在一起做成的后,立刻眉开眼笑。

果不其然,另一栋大楼的楼顶上,一个长发飘飘的骷髅,正在向他挥舞着胸罩,上身什么都没穿,胸前的两只兔子都快饿没了,看的让人心酸不已。

这时,程前必须做一个艰难的决定,是视而不见,还是视而不见?

他并未做好与人类接触的准备,再说了,他身边还有一个小乖,万一小乖吃醋,把对方吃了怎么办?

陈丽娜用最后一丝力气挥舞着右手,因为太过饥饿,双手似乎连胸罩的分量都快承受不住了。而自己也像个不要脸的婊砸,期望能用身体激起那个怪人的同情心。

不知道多少天,陈丽娜一直渴望救援。为了活下去,她几乎做了能做的一切,拔掉花草种土豆,种菜,种苹果,种橙子,只要能找到的种子,她都会种下去。

皮鞋,皮带,皮包,皮大衣,只要能吃的,她都吃了。

最饿的时候,她甚至连自己的肉都想割下来吃,曾经被称之为女神的她,现在连镜子都砸碎了,因为她不敢面对自己,她甚至不敢自杀,因为她不想在自己最丑陋的时候死。

不知道那个怪人为什么能在丧尸中行走,但那与丧尸决然不同的步伐与悠闲,还有他打开冰柜掷啤酒瓶子时的洒脱,都让她认为,哪怕对方是一只丧尸,也是一只有性格的丧尸。哪怕选择死,也情愿被这样的丧尸吃掉,可万一,对方不是丧尸,而是特异功能,那她就能活下来。

胸罩轻飘飘的落到楼下,右手也无力的垂下,她心若死灰地慢慢蹲下,然后毫无形象的坐到水泥板上。

那个男人竟然离开了,离开了,带着她最后一点希望离开了。

陈丽娜想要笑,对自己的嘲笑,曾经对男人不假颜色的她,活该被男人给遗弃,难道这是报应?是自己假清高?还是想要待价而沽?

陈丽娜想要哭,可她哭不出来,末世以来。她每天都会哭,哭着哭着,也就习惯了。甚至到最后都不敢再哭,因为缺水,因为耗费体力,还因为,白费力气。

“当……”

金属撞击声让陈丽娜微微发愣,她怀疑自己又幻听了,最近一个月,她总是会出现幻听,有时是枪声,有时是广播声,还有汽车轰鸣声,男人女人的叫喊声,甚至还有飞机的嗡嗡声。

“当……。”

有是一声撞击,陈丽娜原本惨白的脸色更加惨白,难道是楼下的丧尸?

可随后,她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曾经骄傲的c,缩水得就像放了气的气球,连男人都不愿多看一眼。

既然这样,还有什么怕的?干脆被吃了算了……。

程前看着面前蟒蛇般缠绕的大锁很是郁闷,他又没办法说话,不可能叫人下来开门,撞击似乎也没什么用,万一女人以为是丧尸?

“真是麻烦,早知道就不去帮她找食物了,自作多情,连胸都没有的女人,还是女人么?”

心中的吐槽让情绪也变得烦躁,觉得自己身为一只丧尸,能做到这种程度绝对比得上国际主义战士,可这丑女人竟然还不领情。

早知道就不来了,真是耽误时间。

“等……,等……。”

沙哑的女声在身后艰难的响起,也许是因为缺水,也许是因为饥饿,总之很难听清与理解,不过程前不介意,转过身,就准备将手中的大包扔下,他对丑女人真的没爱。

“开……,开……。”

女人还光着上身,正趴在铁门上,尽力伸出手中的钥匙,期望程前开门,显然,她连开门的力气都没了。

“太矫情了,是不是还要我把食物喂到你嘴里啊……。”

程前虽然在心里发牢骚,爪子还是很老实的接过钥匙,经过小镇无数房门的历练,开锁已经成了他的本能。

铁锁落地的闷响,铁链拉开的金属摩擦,还有铁门拉开的吱呀都在挑动女人的神经,然后,丧尸的嘶吼出现了,一只隐藏在楼层间与女人做迷藏的丧尸,终于找到吃人的机会。

“滚……。”

被野生丧尸挑战,让程前本来就没剩下多少的耐心彻底消失,然后愤怒爆发,冲野生丧尸发出一声怒吼。

结果,他的怒吼,在女人耳中,也是“嗷……。”

野生丧尸很干脆的滚了,程前已经有了高等丧尸的威吓,这是来自基因的印记,低等病毒无法挑战高等。所以,每每在程前愤怒咆哮时,低等丧尸都会恐惧。

程前随即发现自己干了蠢事,哪怕他伪装成人,可丧尸的嘶吼,怎么也不是人能学会的,更别说连丧尸都惧怕他,又是多么可怕的大丧尸啊?

心中一声长叹,准备扔下食物走人,结果发现,原本快要饿死的女人,竟然走到自己身前,闭着眼睛抱着他,梦呓般说道:

“请你吃了我吧,再也不想这么痛苦了……。”

“呸,我才不会不讲卫生,你这么脏,我怎么能下口?”

好吧,内心默默吐槽已经成了程前的习惯了,谁让他的声带无法形成复杂的音节,只能嗷嗷嗷?

程前将这只半光人肉单手一搂,然后上楼。可随后,他又马上下来了。

任何人在一栋房子里长时间生存,缺少水源,缺少食物,甚至缺少冲水马桶,无论是色彩还是味道,都不会好到哪儿去,难怪这女人想死,这种情况下,活着也是痛不欲生。

陈丽娜作为丧尸程前捕获的第一只人肉,彻底放弃了抵抗,无论程前是在楼上吃她,在楼下吃她,还是洗干净,铺在盘子里刷上番茄酱吃,都不会有任何问题。

当然,若是能在被吃掉前先洗个澡,就算让她被吃掉两次都心甘情愿。

显然,程前没有按照陈丽娜所想的那样做,第一时间吃掉她,而是将她给打包了,用程前在大巴车上找到的家纺收纳袋将她装了进去。

能够收纳被子床单,也同样能够收纳比熊的烤肉,还有浑身散发着别样气味儿的陈丽娜。

相信程前是第一个,带着活人走在丧尸中间的大丧尸。

即使有收纳袋,也依然引起了丧尸群的骚动,可对自己逐渐了解的程前,显然更懂得利用大丧尸的气场。

“吼……。”(都给老子滚)

路见不平一声吼,野生丧尸齐调头,扛着人形收纳袋的程前得意洋洋,好像直到现在,他才感觉做丧尸真正有了点滋味儿。

不由地,程前心中涌起一个念头,要不要成为丧尸王一样的男人?

然后立马觉得不妥,万一遇到女性丧尸王,那不是就成了丧尸王的男人?算了,还是叫做丧尸皇吧!

一时的得意洋洋并未持久,因为程前并非是单纯的丧尸,他还有人类的理性,很快就想到,若是他有机会进化成大丧尸,那么肯定会有其他丧尸也会得到进化的机会。

比如说,肉制品加工厂的工人,几千上万吨肉吃下去,别说大丧尸,就算山村老尸都能进化出来。

若不是丧尸不会流汗,说不得程前立马激出一身冷汗,他觉得自己还是应该低调一些,所以找到一个七天连锁酒店,第一时间住了进去,找了一个房间,就将陈丽娜放了出来,塞给她一包食物与饮水,出了门就开始清理酒店内部的丧尸。

连锁酒店一般都有水箱,即使市内停水,也不会耽误客人洗澡。

陈丽娜被扔到浴室,还以为是被吃掉前的洗刷,可等到方便面,火腿肠,巧克力,好吃点饼干,以及两瓶雪碧出现在面前,她的眼泪唰地一下流了下来。

酒店不大,虽然丧尸不多,但却有不少没有经历风吹日晒的丧尸妹纸。对此,程前觉得养一只丧尸萝莉就已经很吃力了,再养一只怕只能吃掉那个女人了。更何况,这些丧尸妹子不符合审美啊,连黑丝都没有,能叫妹子么?

清理了丧尸,然后找到大床房,与萝莉一起洗了个双人浴,也不穿衣服,就穿着浴袍,程前开始巡视自己的新领地。

从上到下仔仔细细地全范围检查,若是找到漏网的丧尸,就从窗户口扔出去,如今整个城市都是丧尸,程前也不再像小镇那样扣扣索索,大方得很。

陈丽娜的选择与程前相同,她洗干净了自己,同样没穿衣服,就穿着浴袍,然后坐在沙发上等待命运的安排。

她当然不是学程前骚包,而是程前压根就没想过给她衣服,要知道,陈丽娜是只穿着一条直筒裤被他弄来的,裤子是衣服么?

坐在阳台看夕阳,再点上一根香烟,然后开上一瓶啤酒,身边还有一个短发萝莉,下面是一马路的同类,一时间,程前感觉自己醉了。

这样的美景,也只有丧尸能欣赏,想到这里,他看了看,乖乖坐在对面的小萝莉。

小萝莉似乎永远都在进食,手中抓着一块比熊肉,像仓鼠那样窃窃的慢慢吃着,只有一丁点小白牙若隐若现。

丧尸的时间观是漫长的,程前无所事事的坐了一下午,然后是一晚上,等到了早上,程前认为,自己不能再颓废下去,于是带着装备来到顶楼的天台。

天台除了大水箱与中央空调外,还有一片小小的花圃,阳台的四周都被铁丝网围住。

也许是为了打羽毛球,也许是害怕客人从这儿跳下去,程前也懒得想,开始挥舞起长刀,为成为丧尸皇一样的男人而开始努力。

至于小萝莉,显然已经习惯待在程前身边,拿着肉干,一点点的吃着。

饥饿再一次到来,躺在沙发上的陈丽娜早已习惯这种滋味儿,对抗饥饿早就成了她的本能。她不会为满足饥饿而去浪费力气,因为反正也找不到。

这时,一股淡淡的香味出现在鼻端,对于臭味她早就习惯,可对于香味,她却异常敏感,这是食物的香味?是什么食物?好吃点饼干?那淡淡的香甜,绵绵的酥脆,还有诱人的油脂香,为什么我会记得这么清楚?因为我昨天吃过……。

猛地睁开双眼,入眼的不再是安全屋被烟雾熏黑的天花板,而是雪白的石膏顶。再一扭头,茶几上整整齐齐的食品包装袋,全被撕开,然后被自己舔过,最后摆放整齐。

努力坐起身,但长期低血糖导致的眩晕,让她好一会儿才清醒。

“我被丧尸带到这儿的,他给了我食物,难道,想要养胖了再吃肉?”

首先是极度的恐惧,恐惧很快就变成了淡然,拿起茶几上舍不得扔掉,舔过不少次的包装,再一次用舌尖清理。即使这样,她依然能敏感的发现一些食物颗粒,也许小到微不足道,可依然被她敏锐的捕捉。

“哪怕被养成一头猪,也比饿成一只鬼强……。”

想到这里,身上也有了力气,穿着浴袍的她,走出门,开始寻找程前,在寻找的过程中,竟然发现了不少食物。

不少房间都有小食品,虽然不多,可加起来就多了。然后找到楼层的杂物间,这里也有一些楼层服务员剩下的零食,接着是库房,更多的食物被发现。

看到堆积的食物,陈丽娜不是欣喜,而是哭泣,只有反反复复在饥饿中挣扎的人,才知道吃饱的可贵。

这个时候,她对程前再没一点怨念,就算死,她也能吃饱了再死,同时她也明白了自己最后的坚持,就是为了再次一顿饱饭,所以才会坚持。

若是自杀,所有因为对抗饥饿所受的苦,都白费了。

陈丽娜来到了顶楼,看到光着两条腿,穿着浴衣练习刀法的程前。也看到了正在吃肉干的短发萝莉,心中不由地害怕,不知道多少个日日夜夜,她都在丧尸的围困中辗转反侧,现在终于面对面的看了清楚,不怕死假的。

“嗷……”(哟!你来了……)

程前冲陈丽娜热情的打着招呼,之所以这么热情,是因为他发现,看丧尸看得多了,随便一个女人都是眉清目秀的。

“嗷”(食物,想吃)

这是短发萝莉的招呼,只是程前在这儿,她是不敢抢夺大丧尸的猎物,只能发泄一下心中的郁闷。

“过来!”程前冲对方招手。

至少肢体语言能让对方理解,陈丽娜迟疑了几秒,一咬牙就走到程前身前,仔细的看着这个怪丧尸。

丧尸的基本特征,程前一样不缺,而丧尸不具备的特征,程前一样不少,面对这样的怪物,哪怕早有觉悟,车丽娜依然十分害怕,双腿也开始在颤抖。

这让程前很是郁闷,郁闷之下,程前就做了丧尸绝对不会做的事情。

“原来不是自然下垂,都是饿的啊,看来人类与丧尸都是一样凄惨。”

程前用爪子小心的拨弄。

昨天天色将暗,陈丽娜又太脏,所以看不清楚,今天看了个仔细,然后评头论足,至于羞耻什么的,丧尸有羞耻心么?

“难道这是一只色丧尸?忍耐,忍耐,老娘就当被狗啃了……。”

满脸通红的陈丽娜强忍着抽对方几耳光的冲动,双眼迷离,因为感觉太乖了。可怕的丧尸碰触着那里,让她在极度的恐惧中,感受到另类的刺激。

很快,程前放开了陈丽娜,然后蹲在地上,用爪子写字。

“今年是哪一年?病毒是什么时候爆发的?”

看到丧尸写字,陈丽娜先是不屑,然后就是惊恐。虽然早知道这只丧尸有智慧,可没想连写字都会写,这是要上天啊?要不要给你一台虚拟屏,你打字给我看?

“今年是2028年,病毒是2028年春节爆发的。”看着程前浑浊的眼睛,陈丽娜咬着嘴唇,一字一顿的说道。

程前闭上眼,然后又睁开眼,继续写:“我们所在的是那个省,那个市?”

“天南省,南云市。”

这时,程前多了几分激动,天南省?从没听说过,看来是平行地球,终于可以放心了。

“因为26年省区合并,所以形成大天南省,形成西部经济走廊……。”

陈丽娜的补充,就像一记杀手锏,让程前突然头昏脑胀。不过他并未放弃希望,至少在现实世界,并没有听说过有关天南省的提案,这玩意儿要论证,调整,研讨,都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儿。

程前最害怕的是,末世的时间轴连接在现实世界,若真的那样,他所经历的末世,就不是一场寻宝游戏,而是一场预演,一场即将发生于现实中的预演。

“你放心,我不吃人,也从没吃过人……。”

最后一句话,让陈丽娜不敢置信,有不吃人的丧尸么?不吃人,丧尸还能吃什么?

看出陈丽娜不相信,程前摇头,然后从背包里取出一块肉干,递给了陈丽娜、

“这是人……人肉?”

结果肉干的手开始哆嗦,陈丽娜用哭音挤出来,然后,一闭眼,竟然塞到自己嘴里。

“我现在和你是同类啦……。”

程前感觉自己要被这个女人蠢哭了,一块老鼠肉,至于么?要知道,外面人类可是为了老鼠肉,自相残杀。

“难道人肉这么好吃?”

吃下第一口,陈丽娜就不再拒绝第二口,然后第三口,等她吃完才反应过来,这肉竟然这么美味?比她吃过的任何东西都美味。

“说了,不是人肉,是异兽的肉,外面的幸存者为了这么一块肉,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

程前认为有必要解释清楚,他可以被污蔑为色狼,但绝不能污蔑他吃人,这是原则,这是底线,不能动摇。

也许发现面前这只丧尸与众不同且很温柔,除了好色外,似乎并无不妥,于是陈丽娜开始主动与程前聊天。而程前用爪子在沙地上写字的速度也不慢,一时间,奸情似火,两个人开始熟悉了起来。

“嗷……。”

短发萝莉发出嚎叫,用丧尸独有的凶狠表情恐吓陈丽娜,让程前有些发傻。

接着,他高兴地跳了起来,将萝莉抱起来狠狠地亲了一口。没想到,小萝莉竟然吃醋了,讨厌陈丽娜与自己聊得这么开心。

不管怎么样,小萝莉才是第一位,哪怕与陈丽娜聊得再开心,程前也不可能与她有未来,所以程前让陈丽娜去搜索并统计酒店的物资,自己就继续练习刀法,将前两天的散懒给练回来。

也许是吃了鼠肉的原因,陈丽娜感觉自己的身体全身都是力气,不管做什么都精神十足,哪怕爬楼,都能一口气爬到楼顶,要知道她之前可是元气大伤,想要复原,至少应该也要半年的时间修养。

由此,陈丽娜对那块肉不再怀疑,也期盼着能再吃一块,说不定能够让自己的胸围恢复成c?

在快捷酒店安家的好处,除了能洗澡,还能安置小萝莉。这样程前就能专心致志的抢劫,陈丽娜也能帮忙照看小萝莉。

当然,为了防止小萝莉将陈丽娜给吃了,他依旧将小萝莉拴在柜脚上。

拦路抢劫只发生在新闻上,但程前今天亲自验证,但凡出现在他面前的丧尸,都被抢劫了,不管是金项链还是钱包钥匙,统统不放过,抢劫钥匙钱包,自然是为了入室抢劫。

只是扫了半条街,背包就放不下了,程前只能返回酒店,扔给陈丽娜整理,自己继续出门,就这样,连续扫荡了附近三天街,至少洗劫了上千丧尸,程前重新拥有了十公斤的黄金,且都是经过陈丽娜验证,没有假货的黄金。

此外还有不少玉坠,可惜没有一个能像羊脂玉扣那样能给程前提供凉意。

为了表彰陈丽娜,程前还奖励了她一块比熊肉,结果她说比上一块还好吃,这让程前偷偷闷笑,让女生吃狗,这是多么伟大的成就啊?

将附近的街道扫荡的差不多了,程前就向新的街道搜索。

有了陈丽娜这个本地人,很多地形都能了解,哪儿有金铺也都知道,左近就有一个中国黄金,所以程前掏出了一双还带着陈丽娜含羞带怯的原味儿的丝袜。

一手持猎枪,一手拿榔头,背上挎着大背包,头上戴着肉色丝袜,程前一往无前地冲进金店,大声嘶吼:

“嗷……”(抢劫,男的趴下,女的倒立,不男不女滚粗去……。)

一只丧尸都没有的店子里,满地的玻璃渣,空荡荡的柜台中只有天鹅绒的底盘与标签,至于黄色的?对不起,没看到。

“这他么谁干的?老子的东西也敢抢?”

好吧,对程前来说,只要有丧尸的地方,物资就算是他的,敢抢丧尸的东西?谁这么大胆子?

仔细地找了找,真的什么都没漏下。

等到他看到柜台后死了一地的丧尸干尸,更加生气,连丧尸的首饰都拔走,这是多么重的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