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父子商议(2 / 2)

“仲明接下来有何打算啊?”张富贵问道。

“嗯,义父,孩儿是这么想的,这次库房起火,很有可能便是为了掩护这伙倭寇杀人夺船!码头上很可能有倭人的内应,现在还不知道是谁,但咱们必须慎之又慎。

“我的意思,义父在县衙那边不是有些关系吗,能否想办法与典史见上一面?咱们好将倭寇北去一事的消息传递给官府。”

张富贵背着手,在地上踱了两圈,问道:“县衙那边可不可靠,会不会也有内应?”

“目前看来应该不会,”秦阳道,“如果县衙里也有内应的话,那么那些救火的兵丁就不会派过来,或者不会来得这么及时,只要火烧得越大越久,吸引的注意力越多,对倭寇的计划才更有利!”

“说的也是,那明天天一亮,为父便去县里打点关节,也要将程员外一家遇害之事告知。对于程家小姐,你打算怎么处置?”

“她年纪还小,如今遭逢巨变,悲伤过度。若是交由他人照顾,恐为不妥。孩儿想回南京的时候顺便送她回苏州,交给其家人照料吧。”

“也好,阳儿思虑周到。对了,你的伤势,义父这便去城里寻郎中来。”张富贵想起来秦阳还负着伤呢。

“不用了义父,孩儿伤势无碍,你看这不已经好了许多了吗?”说着便将伤口用湿布擦拭干净,果然已经开始结痂了。

“更何况,这是倭刀造成的伤势,明眼人一看就知。若是找郎中的话恐怕泄露,被有心人探知,还是先保密,明日里到了县衙再说。”

“对对对,还是保密重要,保密重要。”

父子俩把之后的打算商量好,便倒头睡觉,一夜无话。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张富贵便动身前往余杭县衙,中午时分,一名捕快来到码头张富贵的院子传话,说是三老爷请秦公子去说话。

秦阳带上程翠儿,跟着捕快到了余杭县衙,进了西衙后,就见张富贵正在陪着一名中年长须男子说话,见秦阳进来,马上让秦阳给中年男子磕头,不用问,这位肯定就是三老爷了。

明代县衙主官是知县,俗称大老爷,知县下设佐贰官,县丞为二老爷,主簿为三老爷,再之下便是典史、巡检、驿丞等不入流的官吏,而典史虽然是连品秩都没有的官员,但与一般的“吏”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因为典史是由吏部铨选、皇帝任命的,属于“朝廷命官”。在没有县丞、主簿的时候,兼领县丞或主簿之职,兼管钱粮、户籍、治安之务。平时一般负责缉捕、监狱的工作。

余杭县在嘉靖时期被称为“险邑”,用当时的余杭文人田汝成的话说:“余,险邑也!俗枭而善讼,豪魁伺持长吏,长短一字为忤,即千方诬诋。故为邑长于斯者,往往以坐法去,即不坐法去,亦必抵狱”(田汝成:《余杭知县东洛蔡侯去思碑》)。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余杭,是一个凶险的地方!其民风彪悍勇猛,当地人又特别擅长于打官司,地方上的豪强势力喜欢同地方官作对,如果有一点细小的地方损害了这些人的利益,他们就千方百计地诋诬和向上告发。所以在余杭当知县的,往往是因为被人告发而被撤职,如果不是被撤职的话,也一定是进了监狱了。

而刚好上一任余杭知县周开就被撤职了,新的知县还没到,所以由县丞代掌知县之职,本来是“四老爷”的典史,也小升一档,成了三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