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想,叶铭立刻能加入告白失恋者联盟了。
试问,什么样的情况下,被告白时连对方的脸都不愿意看见?
更何况是那样模棱两可的回答?
答案不言而喻。
除了对方涵养好,没有不客气的拒绝,叶铭想不出第二种解释了。
他这样想着,只觉得周身的水膜都烫手起来,倒还不如离了这层保护,到雨里清凉一番,冷静冷静。
哦,是了,另一个当事人还站在他旁边。
叶铭不自在的哆嗦一下。
今天黄历上一定写着,忌出行,忌告白,诸事不宜。
一次告白失利没什么,重在实践,重在积攒经验。
当务之急,还是捋一捋事件经过。
他记得很清楚,昨天下午的喜宴,那个年轻的女人忿忿的说起公鸡时的神情。
当时,新婚主人家里没有看见公鸡,叶铭多问了一句,他旁边的女人立刻就变了脸色。
想来,那只丢失的公鸡便是突破口。
此时李水生已经哭干了眼泪,索性放开嗓子干嚎起来,锯子磨木头一样嘎吱作响。看書喇
在此之前,叶铭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会有一天沦落到这个地步:站在乡村空旷的荒草丛中,下着暴雨,身边是认识不久就表白失败的漂亮男人,脚边是一只公鸡,背景音乐是某个疯子的嚎叫。ia
荒唐。
更荒唐的是他甚至不敢看术非之一眼。
这样僵持着也不是办法,身边人不好开口,叶铭索性专注于地上那位。
“嗳,别哭了。”
没有反应。
李水生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无暇理会外界。
叶铭等了一分钟,得不到回答,毫不客气的一脚踩在李水生脚踝上,再一用力分筋,李水生当即抽筋起来,一时疼痛,呆呆的望着叶铭,忘了哀嚎。
他看见眼前人面沉如水,与方才弯眼笑的模样很不同,吓得打了个响亮的嗝。
说也奇怪,这李水生别的不好说,对情绪的体味倒是很敏锐,大概是受人欺负久了,察言观色也成了一项生存技能了吧。
叶铭脚上再用力,将筋错回来,他发现这小疯子尽管神神叨叨,话也总说的不利落,但描述的事件却是有迹可循。
“鸡是什么时候丢的?”
李水生没反应过来:“啊?”
叶铭换了种问法:“那个女的是谁?”
这回李水生听懂了,他不知想到什么,竟然羞答答的低了头。
村长说这人前段时间摔了一跤,伤了脑子,果然不可尽信——这不,涉及到某些关键词的时候,李水生头脑清醒,思维敏捷,一点儿都不像个疯子。
叶铭半跪蹲下来,视线与李水生齐平——他右膝跪地的时候,便有一圆璧状冰块,不偏不倚,出现在他右膝下——恰隔开了地上软烂的淤泥。
不用回头,叶铭也知道是谁的手笔。
冰块森森寒气上涌,他却觉得那冰块在发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