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越良曾经下过这样一个决心:成名之后,再娶老婆。具体地说,就是要把手中那近50万字的长篇巨著写出来,再想女人的事。
一张一张地写了近千个日日夜夜,写了近30本稿纸。
书稿写好了,竟没地方给出。你说,这些编辑准是发昏了,收到他的书稿,看都不看,磕个邮资总付,又退给他。
退了寄,寄了退,几年下来,邮资差不多也顶上一半稿费。妈的,不寄了,再写。
“再写?日你妈的,娶了老婆生了娃再写。否则,我把你那堆烂纸卷给烧了!”秦越良老子瞪着眼骂他。一天骂几遭,还能有什么创作情绪?于是,他只好答应老爷子,先结婚。
作家没当成,先当了新郎,秦越良一百个不愿。新婚之夜,睡到一半,灵感来了,骨碌,从新娘怀里抽出暖和和的身子,坐到红烛下,笔走龙蛇。弄得新娘一个人在床上,正一阵反一阵地贴。
蜜月都过去了,作家的灵感还没减。面前的烟灰,一缸儿一缸儿地尖。稿纸一沓儿一沓儿地高。
眼睁睁地望着个大活人坐那儿熬,就是不上床,难过不难过人?新娘在床上磨火了,披着衣,走到秦越良后边,嗲着声说:“睡会儿吧,鸡都开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