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垂珠前前世养过一只德牧。皮毛是油光水滑的黑,身躯线条流畅而结实,眼睛永远流露着安静的忠诚。
在她独居奋斗的那几年里,它给予了极大的安全感。
有时候谢垂珠太累太疲倦,工作又受够委屈,便抱着它的脖子闷声掉眼泪。
厌厌,厌厌。我好想过得轻松点啊。
她为它取名厌,是因为当年在街边捡到它的时候,它还是只没断奶的小狗。坐在破破烂烂的快递盒子里,渴望而畏惧地等待着某个人的到来。
被厌弃的小奶狗,遇见了同样被家人厌弃的谢垂珠。所以她收养它,和它度过了许多快乐热闹的日子。直至后来,谢垂珠过劳死,丧失记忆投胎成晋朝。
谢垂珠已经不太记得清前前世的经历了。
但看着桓宴,她莫名其妙想起了厌厌。说来也巧,这人的名字竟然和厌厌同音。只不过,厌弃与热闹的宴,终究大相径庭。
被桓宴知道,自己拿他和一只狗作比较,估计会很生气吧。
谢垂珠稍微有点心虚,眨了眨眼睛,慢吞吞道珠玉在侧的珠。
她只是随便拿了个成语举例。
然而桓宴愣了愣,耳根渐渐发烫。
珠玉在侧这个词他自然是懂的。阿珠姑娘莫不是在夸他俊秀美好?
桓宴喉咙干燥,仿佛烧着一团火。
阿珠。
他唤她,眼眸摇散了一池冷光,阿珠。
低沉浑厚的嗓音落在谢垂珠耳朵里,牵连起细细麻麻的痒意。
她揉捏着手里的小肉丸子,思考自己该说些什么。桓宴规规矩矩坐在对面,专注地望着她鸦羽般的眼睫,琼鼻与菱唇。一绺松散的鬓发落了下来,搔弄着白皙的脸颊,教人很想抬手帮忙。
他的确是喜欢她的。
年少心动自不必说,昭远寺惊鸿一面,她的模样又落进了心里。
如今面对面坐着,他的欣喜越发增多,像温水一样满溢了心脏。
也许他该邀她出去玩。
建康城没什么意思,不如骑马去远郊,现在梅花开得正好,一片殷红覆白雪。天气还冷,能捉到冬眠的蛇,他烤蛇肉很有一手,身边的将领每次都抢着吃。
他们可以在雪地里走很久很久,如果她觉得冷,就能趁机牵手。他体热,向来不惧寒冷,假如能够抱一抱,恐怕她还会热得鼻尖泛红冒汗。
然后啊,然后。
走累了,就共乘一匹马回来。他的披风能把人遮得严严实实,管保谁也瞧不清他怀里的姑娘。
桓宴想来想去,胸腔里怦怦直跳,哪知谢垂珠开口就把他打懵了。
你能不能不要再来找我了呀?她满怀期待地看向他,我不喜欢你,你如今住在隔壁,还时常登门拜访,让外面的人知道了,会招来许多闲言碎语。而且可能有麻烦。
毕竟建康城内,尚有桓氏政敌。
我只想平平安安的过日子。
谢垂珠说,你太招摇了。
她思忖良久,最终还是决定直截了当拒绝他。阐明理由,绝不委婉。
这种说话方式显然是很伤人的。但长痛不如短痛嘛。
反正谢垂珠不觉得桓宴有多么喜欢自己。男女私情是最不牢靠的东西,除了极个别的疯子和偏执狂,世上绝大多数人的爱,都是很普通也很容易变质的感情。桓宴双手逐渐攥紧。
他听得懂她的意思,也明白她所说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