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五篇(五)(2 / 2)

《周易》一书里共有以上四处涉及到占与筮说法。《蒙》与《比》里说到的筮,而只是借筮来说明文章中所论及的一种道理。《颐》与《革》篇里提到龟与占,这正是一种反对占卜的思想观念。

《蒙》篇里的筮说,确实是筮卜上的一种认识观,不过《蒙》里只是引用来,用在对儿童教育上的比喻。这里引用的初筮告,再三渎,渎再不告,是比喻受教者与执教者之间的教与学的态度问题。这里无疑体现了师道尊严的儒家观念。我们应知道《周易》一书的写作特质是比喻,即诗性思维下的理论表现。

《蒙》篇内容是写关于儿童启蒙教育问题。这里是借筮卜上的说法,而用来做比喻。《周易》一书里有很多是运用比喻来寓说事物的道理。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这句话的意思是童启蒙教育,不是老师求教于蒙童,而是蒙童求教于师长。启蒙教育儿童如同筮术所讲的,初次请教,理应回答,若是不礼貌,不恭敬的再三询问,就不予回答,这是有利于对儿童的启蒙教育。这里是用筮法上所认为的道理,而引用到教育儿童的教育之道上,并不是讲筮卜的。但这句话确实属筮卜上的理论,这一点无可争议。由此反映了《周易》时代占筮上已形成了占筮的一种规则认为。古人相信占筮,是人能与神沟通的。而占筮与占卜不是相同的方法,筮是在卜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传统上的说法,筮与数相结合。最早的筮法,是以蓍草做为通神的工具,《周易》时代是如何的筮法,不得而知。但《周易》之后的东周时期里已将六十四画符号纳入筮法,成为占筮上的一套工具,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殷商甲骨卜辞,多是占卜的记录,并无占筮的记载。《周书》里所记录周公也是占卜,是用乌龟做为通神的工具,卜武王的病情,卜洛邑的建造等事情。《左传》里有大量的记载诸侯国君们无论大小事情,都要先占卜或后再占筮,以为能得到神的启示。那么,在西周是如何来占筮的,地上文献没有记载筮例,地下也没有发现这方面证据说明。但《周书》里已有筮的说法,《周易》里也有引用筮法上的规则来比喻事理。这说明西周已出现了筮法。正是有了长期的占筮实践,而在长期的占筮结果上,并不是占筮就能得到所想要知道的某种事物的吉凶结果。而往往的结果并不准确,就被巫师做出一种说法来,来为占筮做自圆其说。即(初筮告,再三渎,渎再不告)不是神不告诉你,而是问卜者的心不诚。如对一项事情反复的去问卜,求得神的启示,那就被认为是亵渎了神灵。神就不会告诉你什么了。《蒙》里的这句引用占筮上的话,也确实成了后封建社会里筮卜上的一条卜事不准的遁辞。即为算卦先找到为人算不准的一个理由来。不是算卦先的水平低,而是问卜者的心不诚。如何判断心成与不诚,没有标准,也说不清楚。这一句话却反映了《周易》时代在占筮上已有了成规。但很可惜《周易》里没有反映那个时代里的人们是如何占筮的。《周易》只是引用了占筮上的一句话来比喻一个事理,也就无法知道《周易》时代里是如何占筮的。总之,这句属占筮上的术语,出现在《周易》里的《蒙》篇中,我们通过对《蒙》篇全文来看,这只是引用做个比喻而已,并不是讲如何占筮的,这应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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