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卷 《周易》六十四文译解(四十二)(1 / 2)

第四十二篇《益》文今译与解说

(原文)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

王用享于帝,吉。

益之用凶事,无咎。

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有孚,惠心勿问,元吉。

有孚,惠我德。

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译文)

四十二、增益,有利于社会向前发展,并顺利地实现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