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篇《益》文今译与解说 (原文)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 王用享于帝,吉。 益之用凶事,无咎。 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有孚,惠心勿问,元吉。 有孚,惠我德。 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译文) 四十二、增益,有利于社会向前发展,并顺利地实现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