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僖公二十五年》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于晋候曰候,莫如勤王。诸候信之,且大义也。继文之业而信宣于诸候,今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公曰堪也。对曰未改今之王,占之帝也。公曰。筮之,遇《大有》之睽。曰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享,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复,亦其所也。晋候辞秦师而下。三月甲辰,次于阳樊。左师围温,左师逆王。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取大板于温,杀之于隰城。
本卦例是筮出的《大有》,并得出的是《大有》中的以睽为繇题的繇辞,公用享于天子。此例中的睽是《大有》中的第三繇题。而今本《周易》大有卦里的第三爻辞不过是以九三为爻题。无论称繇辞或爻辞,其辞都是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而这一筮里只引用公用亨于天子以及结合取象来解筮。此筮例中解筮出现的战克而王亨,吉孰大焉,是从繇辞公用享于天子分析出的说法。而且是卦也,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是取象《大有》卦画中内卦乾卦为天,及《睽》卦画内卦兑为泽来解出的认为。即从《大有》卦中的一繇辞及《大有》卦画取象和繇题《睽》卦画取象等字义来联想、比附所认为是神示之意,以劝晋候勤王,而在诸候中树立威信,建立大业的计谋。
此筮例是在秦伯率军驻扎在黄河岸上,目的是为了护驾周襄王回周京的背景下。狐偃进言晋文公,讲了一凡勤王的道理,意在不能让秦伯护驾周天子,而让晋文公去勤王,树立威信,建立霸业。晋文公听了进言,就让龟卜与占筮来先知此事的吉凶,才筮出此卦的。先是龟卜,卜偃卜出黄帝战于阪泉的吉兆,而晋文公还要看看卜筮是吉是凶,又筮出《大有》卦里的睽繇辞公用享于天子,这不都兆示着文公所想事情的吉兆吗?卜偃又只取象《大有》与《睽》卦画里的八卦《乾》天与《兑》泽,认为水泽授受着天日的照耀,岂不都预示着晋文公心想事成么?最后也真的是迎接周襄王进入王城。
从这则卦例来看,算卦是假托,而狐偃的谋略进言才是真。岂能相信卜偃筮出的刚好是六十四卦繇辞中唯一的公用享于天子这句繇辞么?岂不相信那是卜偃顺口讲出的《大有》卦里睽繇题里的繇辞么?这只是给晋文公一个借口。即龟卜、筮卦都有神显示兆示,还不去干这事呢?文公也就有了信心。这种筮法,到像引用春秋《周易》文本里的文句直接说理的那样。不过八卦筮卜与直接引用《周易》里的文句阐明事理是不同的功用与性质。筮卜是神道设教之功用,更能迷惑人,更能使人迷信,因为那时的人们认为龟卜与揲蓍都是通天的工具,即与神沟通的工具,能先知得神灵兆示的吉凶天机。自然卜筮是非理性的巫术迷信活动,而直接引用《周易》里的文辞阐明事理则是理性的人文智慧。
(6)《襄公九年》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是于《周易》曰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今我妇人而与于乱。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这一筮例虽是以春秋《周易》文本占筮的例子,但与《左传》中记载的以春秋《周易》文本占筮的十一筮例中其它的筮例的筮法则不相同。其它十个筮例都是变繇筮法,而唯此例中所说的是谓《艮》之《随》则不是变繇筮法,因为这《艮》之《随》之说,在春秋《周易》文本里的《艮》中是没有以随做繇题的。
此筮例先说的是艮之八,而太史解卦时说是艮之随。这筮例上的八说,在易学上虽有定论,是谓占出的一个不变卦,即没有变爻的卦,才称八。首先把《左传》里的筮例以今本《周易》释之,本身就是错误的,因春秋《周易》文本并不是爻式结构,焉能说变爻呢?除非这一筮例是其它卦书筮之的筮例。
而此卦是穆姜薨于东宫之前,即要搬入东宫时而进行的卜筮,所得的卦是艮之八。而让太史解释这一卦的吉凶时,太史在解卦时却说的是艮之随。那么,这里的八说是何意呢?又如何将艮之八变成是艮之随的说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