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一书里记的阳虎用《周易》筮之与周太史用《周易》(即春秋《周易》文本)筮之的方法应是一样的。但周太史筮之是直接引用《观》之否里的一句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来解读问卜者的身后命运。虽然阳虎也是用《周易》筮之,筮出的是《泰》之需,但这《泰》之需曰的话,而是阳虎通过春秋《周易》文本《泰》里以需为繇题里的繇辞,并转换成阳虎的认为而说出的话来。不同于周太史是先直接引述出《观》里的否繇题里的一句繇辞,而进行解读陈完日后的命运。不过阳虎根据《泰》之需曰里的繇辞,同样联想出不能出兵援郑的结论来。
春秋《周易》文本《泰》里以需作繇题里的繇辞内容是帝乙归妹,以祉,无吉。阳虎是通过《泰》之需里的繇辞转换成自己的话说出来。故不能认为,《左传》里记的遇《泰》之需曰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的这些内容是《泰》里需繇辞中的内容。通过《左传》筮例的这种称法,遇《观》之否曰,或遇《泰》之需曰的引用内容来看,这不是后人认为的变卦形式,而是巫史用原创《周易》里名称做每卦中的繇辞名目。总之,这种某之某曰不是所谓的变卦形式,而是把原创《周易》改造成卦繇形式而出现的称法。这是六九爻式前期的一种《周易》结构形式。否则《左传》里筮例所记的如遇《观》之否曰或遇《泰》之需曰里的内容,特别是以及引述《周易》里的某些篇章的句子直接用于说理时也是这种形式,按变卦说,则是解释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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