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周易》热之初时高亨先生的《周易大传今注》、《周易古经今注》相继出版。
高亨也是一位有名的学者,又是一位有名的易学家。其《周易古经今注》写于1940年,重订于1963年,分通说和注释。注释部分又经过1981年重修,到1982年中华书局出版。
《周易古经今注》旧序里说易》古经是因古人迷信而产生的一部筮书,筮就是算卦。古代算卦,一般是巫史的职务,巫史们在给人算卦的时候。根据某卦爻的象数来断定吉凶,当然有些与事实偶然巧合的地方,这就是他们的经验。他们把一些经验记在某卦某爻的下面,逐渐积累,成为零星的片段了筮书,到了西周初年才有人加以补充编订。《周易》古经至此才告完成。(《周易古经今注》重订本中华书局高亨著1984年版)
这说明高亨先生把《周易》定性为筮卜之书了。但高亨又不像黄寿祺等说的那样《周易》卜筮是表,而哲学是里。而高亨并没有认为《周易》有哲学的思想,可高先生既然认为《周易》是筮卜书,又何必那么兴趣的去研究,还注释那些认为的筮卜辞又有何目的呢?难道是发扬算卦之术吗?
高亨同李镜池那样是坚定认为《周易》是卜筮之书。《周易古经今注》旧序里又说周易》固然不能抹煞象数,然而总是讲不圆满,反而使人迷乱。
既然认为《周易》离不开象数,就别怕讲不圆满,本身把《周易》说成有象数就是以讹传讹。
高亨的《周易古经今注》里的周易古经通说共分七篇,其中把《周易》用筮来命题与表述的就有两篇,一是《周易筮辞分类表》,一是《周易筮法新考》。
《周易古经今注》里的《周易筮辞分类表》里说易》每卦爻之筮辞,以其性质分之,可分四类,曰记事之辞,曰取象之辞,曰说事之辞,曰断占之辞。
高亨先生凡把《周易》一书里的带有判词的句子,均认为是占断筮辞。并且用表格一一列举,可谓劳心、劳苦而无意义之为。因为在《周易》一书里凡带有判词(如吉、凶、咎、无咎、贞利、悔等)句子的占有一书内容的绝大多数,很少一部分不带判词的。而这些判词正是那个时期语词不丰富所造成。而那些吉、凶、利、贞、等是表述事物发展结果判断语,与占卜筮辞不沾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