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二篇(七)(1 / 2)

我们还可以由西周文(即《尚书》里的《周书》)与《周易》两者的思想风格对比,发现两者不是同一时代的产物。西周文里表现着浓重的天命神学思想,而《周易》一书已突破了天命神学观,是理性思辨的哲学。

我们且看西周文里所表现浓重的天命巫术观,如r>

《大诰》天降威,用宁王遗我大宝龟,绍天明。朕卜并吉肆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曰吉卜,王害不违卜?

《金滕》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为王穆卜。周公曰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为功,为三坛同墠。为坛于南方,北面,周公立焉。植璧秉圭,乃告太王、王季、文王。史乃册,祝曰元孙某,遘厉虐疾。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尔子孙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呜呼!无坠天之降宝命,我先王亦永有依归。今我即命于元龟,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圭归俟尔命;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圭。乃卜三龟,一习吉。启龠见书,乃并是吉。公曰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兹攸俟,能念予一人。公归,乃纳册于金滕之匮中。王翼日乃瘳。

《泰誓》商罪贯盈,天命诛之。予弗顺天,厥罪惟钧予小子夙夜祗惧,受命文考,类于上帝,宜于冢土,以尔有众,砥天之罚。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尔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时哉弗可失天乃佑命成汤,降黜夏命。惟受罪浮于桀。剥丧元良,贼虐谏辅。谓己有天命,谓敬不足行,谓祭无益,谓暴无伤。厥监惟不远,在彼夏王。天其以予乂民,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

王曰!我西土君子。天有显道,厥类惟彰。上帝弗顺,祝降时丧。尔其孜孜,奉予一人,恭行天罚。

《召诰》太保乃以庶邦冢君出取币,乃复入锡周公。曰稽首,旅王若公诰告庶殷越自乃御事!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惟王受命,无疆惟休,亦无疆惟恤。呜呼!曷其奈何弗敬?

拜手稽首,曰臣敢以王之仇民百君子越友民,保受王威命明德。王末有成命,王亦显。我非敢勤,惟恭奉币,用供王能祈天永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