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满教的教义中充斥着“万物皆有灵的观点。”
他们认为,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甚至我们周围一切“东西”,都像男人和女人一样,拥有生命,拥有灵魂,因而我们完全可以与它们沟通、交流。
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只有那些拥有特异能力的人才能做到。
这种特异能力在各地有不同的称呼,如南太平洋的美拉尼西亚部落称之为“玛纳”——超自然的能力;美洲印第安人中的苏族部落称之为“瓦坎灵力”——来自大自然的灵力。
那些拥有这种神奇力量的人可以通过类似佛教中“入定”的方式进入到神灵的世界。
在那里,他不仅可以与万物神明进行心灵相通的交流,而且还可以与神沟通。
萨满教巫师、巫医都有一种可以和死者灵魂沟通的本领,即人们常说的“通灵”。
迷信的人认为人死后有“魂”,称之为“鬼魂”。
墨家尊天明鬼,将鬼神与政教混为一体,成为政教之有力工具,非仅仅是纯粹的信仰而已。以墨子的观点看来,“鬼”的能力(力量、智慧)是大于众生的,且公正无私的,对于“鬼”只能恭敬事奉,而不能加以触犯。六朝以后所见鬼魂落魄相,在墨子的著作中是看不到的。
中国在商殷时代统治者就特别重视拜神信鬼,周代出现天人感应的迷信,逐步形成中国的天神、地仙、人鬼的神仙体系。
对鬼魂这个问题,中外思想家都曾从常识、逻辑的角度加以驳斥。
比如晋朝阮宣子不相信人死后会变鬼,他的反驳角度很独特见过鬼的人说鬼魂穿着生前的衣服,难道衣服也有鬼吗?
东汉王充也曾反驳:如果死后灵魂不灭,死去的人要比活着的人多得多,那么现在应该到处都是鬼了。
鬼魂崇拜和祖先崇拜,是对自然崇拜和动植物崇拜的进一步发展,是自然宗教极为普遍的重要形式之一。在鬼魂崇拜产生之后,人们的丧葬方式逐步演化成为土葬、火葬、水葬、风葬等各种不同的葬法。鬼魂崇拜与逐步形成起来的血缘观念联系在一起,就发展成为祖先崇拜。
云南少数民族相信鬼灵存在,并从最初的畏惧鬼灵,转而崇拜鬼灵。
景颇族把鬼灵分为“天鬼”、“地鬼”、“人鬼”三大类。“天鬼”包括太阳鬼、月亮鬼、星辰鬼、刮风鬼、降雨鬼、闪电鬼、打雷鬼之类。“地鬼”包括山鬼、水鬼、火鬼以及众多的动、植物鬼,其中“咪南”鬼最大,统辖地上众鬼。“人鬼”主要包括人死后其灵魂转变为能保护人的家鬼、家堂鬼、寨鬼。
在村寨中,除各氏族、各家庭各自供奉的家鬼外,作为统治者的“山官”要供“木代鬼”。据说此鬼统管这一切家鬼或人鬼。
此外,还相信自然界中有能使人头、脚、眼、耳疼痛的“纳干”鬼,有使人死于刀、枪、水、火、惊吓的砍头鬼“昆鬼”,有使人皮肤溃烂、让牲畜生病的“布坎”鬼和“述刚”鬼等等。围绕这些鬼的存在,有很多祭仪。
如对天癸、家鬼之类,每年或数年要定期祭祀;对其他杂鬼、野鬼、恶鬼,则依人类疾病或遭不幸而随时祭祀。
佤族认为有水鬼“阿容”,风鬼“达务”,树鬼“达瓦”,使人手、脚、筋骨疼痛得鬼“吉轴”,使人耳痛耳痒得鬼“阿入格”,等等。
对这些神、鬼、灵每年都要举行相应的祭祀。其中,关系人们共同生活的,则全村共同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