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意外地,王兴平喝醉了。
他人生仅有的高光时刻,一共三次。第一次是抓周,那时候太小,他不记得了。
第二次是成亲。当时他对李氏不满意,心里想着若他娘还在,绝不会是现在这样子。当时他心里苦,面上还得带出笑来。婚后日子过得不顺,他便越发的不愿意想起成亲时候的事。
第三次,便是如今,上梁。
这次的酒席,完全不同于前两次。这次,完全是王兴平一个人的舞台——他修的宅子,他办的席面,他请的人。他们称呼他,也跟婚礼那天戏谑般地称呼他“新郎官”不一样,他们热情地称呼他:“兴平叔兴平兄弟,恭喜啊!”
所以,王兴平很高兴,对于所有的敬酒,他来者不拒,根本没考虑过自己的酒量。
在这三十年里,王兴平很少有喝酒的机会,在酒量上,他天赋也有限,很快,他就醉倒了。
第一个发现王兴平喝醉的人,是秋藜。王兴平的酒品很好,喝醉了,也还是坐得直直的,在笑,有人过来敬酒,也照喝不误。
上一世,秋藜从事的工作,没少出入酒场,见识过各式各样的醉酒,否则,还真发现不了王兴平这种“醉酒”——明明喝醉了,自己却不知道,还继续和人喝。
秋藜知道,喝醉的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也绝不会承认自己醉了。所以,她干脆直接倒了一碗开水,往里兑了两勺醋,一勺糖,端过去,替换了王兴平的酒杯。
宴席过半,王家的院子里满是醉酒的人。并不是每个人都像王兴平一样,酒品好。这会儿只见,哭的,笑的,闹的,趴桌子上的,滑到地上的,抱着旁人的,还有个搂着里正的大儿子喊爹的!
不过这会儿也没人笑他了,毕竟大家都差不多。
女人们见自家男人喝醉了,竟起身一个接一个地走了——王兴平家的宴席,一碗红烧肉足有两斤肉,男人席上还好,男人饭量大,剩下的不多,女人孩子席上,几乎剩下一半。没人嫌肉多的,端着碗回家还能给男人孩子再加个餐。
抢不着红烧肉的,还有红烧鱼,腊肉,最不济还有炒鸡蛋,炸豆腐呢,要是手不快,最后可就只剩下个空碗了,黄金白玉那个碗,可是连碗底都让孩子舔干净了。
最后只剩下厨房里帮忙的妇人们了。
李氏将办宴席多准备的红烧肉、红烧鱼、腊肉、豆腐与她们分了,感谢她们的帮忙。
送走帮忙的人,李氏把院门一关,这宅院便只有王兴平一家人了。
有了新宅子,秋藜再不用跟她爹娘挤一张床了。所以,当晚上她娘收拾完,秋藜便提出要一个人住东屋——西边卧室给她爹娘住。
“不行,”李氏不同意,“你还小呢。”
秋藜伸直双手比出六:“我不小了,都六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