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人气非常高,尤其是绝食乐队,还公开在校园里搞了义演,我和花花姐还有懂德也去观看了。
看了之后,懂德说难怪人气那么高,美女不少啊。
而我却只有一个感慨,那就是绝食的人可真是多啊。
花花姐却不屑,说这还没你那个天堂正统呢,这也叫乐队?用错了名字吧,一群女生在上面扭腰甩屁股来回的走猫步,这干脆叫模特队还好了。
听了花花姐的话,懂德觉得很受鼓舞,但是苦想不出对策。
花花姐说,乐队要是想立足,那就得凭真本事,什么叫真本事?唱别人的歌再好不叫本事,唱自己的原创让别人说好,才算真本事。
懂德说他弹琴弹得麻木了,还没花花姐这个没弹过琴的人开窍。
被花花姐一席话开了窍的懂德,不再前往各大女生宿舍楼赶场子了,而是埋头搞原创,搞创作。这不搞还好,原本想加入绝食乐队一起绝食的仅剩的几个家伙,见懂德队长有这般勇气,有这般实力,都备受鼓舞,认为跟着他虽然饱不了眼福,至少能混出个原创乐队的名号,那可是实力的象征。
很快懂德的天堂社团,再次改名为天堂乐队,留下来的几个人也各学所好,乐队总算像模像样组建了。
我不会敲锣打鼓,也分不清吉它和贝司的区别在哪里,所以我就只能旁观。
花花姐说我什么都不会瞎凑个热闹没有意义,叫我及早退出以学业为重。
其实我喜欢那种感觉,喜欢那种看着自己喜欢的类型的男孩子忙碌着他喜欢的事情时的感觉。这种感觉是花花姐这样的人不懂的,只有我懂。
其实静静的观赏是幸福的一种,这种幸福很淡然,却能响彻心底,最能引起最深处的共鸣。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那个爵士鼓,肥肥的,壮壮的,却从不和别的乐器抢风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好像那贝司,可以用一种低沉语言把美丽的画面变得浑厚。有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最好化身为一根琴弦,可以用我独特的震颤频率诠释每个华丽的绚烂。有时候我更希望自己能化身一枚琴键可以任由一个帅哥按来摸去。
花花姐说我傻,说我脑残,说我不管化身为乐队的任何物体,都将不能幸免成为糟蹋的对象。
想想也对,也不对。
算不算糟蹋不取决于化身为何物,关键是取决于你是不是甘愿被糟蹋,当然也取决于糟蹋你的人是不是够帅,如果是个帅气的帅哥如懂德那么帅气的男孩,那么不管他如何疯狂或者是如何轻描淡写的都是一种享受。
花花姐说我看人弹琴,把自己正常的思维看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