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阿花要去的店就在附近,所以没有坐车,司机不喜欢阿花那副阴阳怪气的模样,但是迹部吩咐他开车跟在后面就行了,别做多余的事。
“也不知道大少爷你是怎么想的,来找小草我,居然开了这么昂贵的车,真是招摇啊。”阿花在前面走着,余光扫了眼后面徐徐跟着的车。
古宫有些难耐地挠了挠假发下的皮肤,凑近迹部小心地问自己什么时候能摘掉。
“回去的时候你才能摘掉。”
古宫难过地扁扁嘴,揪着桦地的衣服跟在阿花后面。也不知道身上的这套衣服是谁的,古宫穿得尺寸刚好,但总感觉是别人的衣服有点不舒服。
那家店确实不远,跟着阿花绕了几个弯,沿着长屋的小巷子走到了一处空旷,阿花直接带人进了一家店,熟门熟路地跟店老板打招呼。这家店没有名字,门口的匾额就用白色的油漆画了一碗面的模样,外面的门帘也画着同样的面。
店是一派和式的风格,有点像电视里放的居酒屋,拉开格子门最醒目的就是对面围成一圈四四方方的接待台,收银机旁边放着一只金色的招财猫,接待台周围有一圈木板撘成的桌子摆着几瓶深绿色瓶子的清酒,桌旁放着一排高脚木凳子,木凳子上面的天花板垂下一圈用竹子和纸做成的灯笼,里面有暖黄色的光照出来,带着朦胧;靠近墙边还有一排三张桌子,四人座的卡座。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还早没到饭点还是因为这家店的位置太过偏僻,里头就老板娘和伙计两人,老板娘是个长得十分和式的女人,跟这家店的风格很像,穿着一身墨绿的便装和服,说话与不说话时嘴角总噙着笑,给人很温和亲切的感觉。她跟阿花打过招呼后,惊奇地看向了阿花身后的三个孩子。
“啊啦,这三个孩子是小草你的弟弟妹妹吗?不过看起来真是富贵呢。”伙计询问阿花是不是要往常的面,阿花点了同样的四份。
“不是小草我的弟妹,只是路上捡到的小鸟,小草我是个孤家寡人,没有什么弟弟妹妹的,老板娘可不要胡乱猜测了。”
“这么名贵的小鸟儿,可得赶紧还回去呢。”老板娘掩嘴调笑道。“万一主人家找上门来,可就出大麻烦了。”
“是的是的,可得早点还回去。”阿花领着三人坐在了最里面的卡座,古宫好奇地环顾着店里墙面贴着的奇异的画。“这画怪模怪样的,有什么名目吗?”
“这只橘黄色的小鸟儿真会说话。”老板娘从接待台出来,坐在了四人面前的高脚木凳上。“这是我那在京都读书的儿子画的,说是根据什么《今昔物语集》画的,小鸟儿知道这本书吗?”
“小鸟儿不知道,可能花椰菜知道。”四人分了两排座,迹部与古宫坐在一个卡座里,对面是桦地和阿花,此刻古宫坐在最里面将围巾压在下巴下,露出一双小巧嫣红的唇,询问迹部。“花椰菜知道《今昔物语集》吗?”
“谁知道呢。”迹部冷淡地应了声。古宫点了点头,遗憾地对老板娘说。“花椰菜也不知道,那我们三个人都不知道了。小草知道吗?”
“小草顶不喜欢的就是书了,什么书都不爱看。”阿花支肘拖着下巴颏苦恼地笑道。“就算是美女图也不爱看。”
“那可惜了,书可十分有趣,小草还是该多看看书。美女图也好、风景画也罢,光是看看也很有趣的。”古宫有意学着阿花的语气说话,学习能力也很强,所以说的话似模似样的,把阿花逗得眼睛都笑弯了。
迹部坐在卡座里默不作声地听他们聊天,对面的桦地盯着自己面前的水杯不说话。
四碗面很快就上了,是荞麦面,古宫那一碗料特别多,放了很多的材料,料比面还多。阿花举着筷子抗议道。“为什么小鸟儿的料比我的多!阿火你真是见色忘义!”
伙计阿火从厨房里探头出来。“你怎么好意思跟那小鸟抢吃的,他这么瘦小,一看就是平时没吃饱,多吃点才好。”
“多吃点才好。”古宫呲溜溜地吸着面,吃得满嘴油光。“阿火,面超好吃哦!”
“哦!小鸟儿喜欢就好,还要吃的话就告诉我啊!”
古宫就着面喝了一口汤,瞥见迹部没动筷子,舔了下嘴唇问道。“菜头,你怎么不吃啊?嫌配料太少了吗?那我给你一点好了。”
古宫匀了一点食料放在迹部的碗里。阿花也抬起头看向迹部。“菜头少爷要是不吃的话,给我吃好了,小鸟的料也一起给我。”
“啊恩?”迹部看了眼阿花手里的筷子蠢蠢欲动,拿起旁边的筷子就夹了古宫放进他碗里的虾片。别想抢本大爷的东西,他看着阿花这么想道。
一碗面的时间很短,古宫连汤都喝完了。桌上四人换上了和式点心,是制作简单的米糕,阿花扬手冲老板娘喊道。“烫壶清酒,老板娘!”
老板娘皱着眉说道。“平常喝酒就算了,带了仨小鸟儿还喝酒,也不怕带坏他们。”
“老板娘,你真是啰嗦,要喝酒的时候就是需要酒嘛。”
老板娘严厉却又和蔼的目光看着还没喝酒就已经有点微醺的阿花。其实他已经喝了几杯酒,不知是在店内坐久了还是因为刚吃碗面,古宫觉得有些热了,解下围巾叠成小方块放在膝头。
就像阿花说的,他的人生‘平凡到近乎乏味’,浅草智和的人生却狗血到让人惊讶,世间竟然有这样巧合的事情。
浅草智和从一出生起就是个孤儿,他是在福利院长大的,他不记得自己的爸妈、自己的家人。小的时候因为长得太过好看,福利院的叔叔阿姨都很喜欢他,总喜欢捏捏他抱抱他,对他总是很优待,什么吃的穿的总是第一个给阿花。因此院内的小孩子都不喜欢阿花,认为阿花抢了他们的吃穿,总是欺负他。阿花也厌倦了那些喜欢他的护工叔叔阿姨,总开一些很恶劣的玩笑,最后那些叔叔阿姨疲于为他解决,他又总是让来福利院想收养他的人家失望,所以直到12岁,阿花仍旧没有被人领养,叔叔阿姨也终于不再给阿花优待了,甚至会忘记给他吃饭或者忘记冬天的御寒衣。
终于有一天阿花出走了。
那家福利院阿花没有说出名字,只是用‘那家福利院’来代替。
后来出走的阿花在玉之井附近遇到了一个艺伎,叫芳子。她收留了他,给他吃给他穿供他上学。芳子如同一个母亲一样对待阿花,给了他姓氏,那之后他就叫浅草智和了。阿花也十分敬爱这位领着他回家的‘母亲’。
在迹部看来,那不过是在世间伶仃的两个人相互取暖罢了。可是面对已经迷蒙了视线的古宫,他说不出这样的话,他知道阿花在福利院的过往也不会只是像他话里说的单纯被小孩子排挤罢了。也许阿花也不想让古宫见到太多负面的东西,而省略了很多灰暗的历史。
艺伎的青春很短,生命更短。芳子的离开猝不及防,听说是一位没有得到芳子而心生怨恨的客人开车撞死的,但警察把这起事件定为意外事故,嫌疑人只是在看守所住了一夜便被放出来了。年仅14岁的阿花除了抱着芳子的照片夙夜落泪以外,什么都做不了。他连那个客人是谁都不知道。
外面天色渐暗,店里慢慢开始有客人进来,大多都是些上班族,扯掉束缚的领带坐在高脚木凳上,一边喝着酒一边等着阿火的面,店里伙计就阿火一个人,有点忙不过来,不过客人就算等急了也不催促,只是嚷嚷着让老板娘再烫壶酒,店内的温度慢慢变高,古宫觉得自己的双手开始有些发热了。他们四人坐在店的最里面,不是很引人瞩目。说话间阿花已经喝得面色酡红,桃花眼带了些水光,像是撒娇似得看向了古宫。“小鸟儿,你真的不陪小草我喝一杯吗?这酒,喝过就会忘记一些事。”
15岁的阿花遵从芳子的志愿,读完了国中,就不再读书了。他不爱读书,若非是为了已经过世的芳子,他是不愿意在学校再待一天的。从国中毕业后的阿花披上了芳子的工作服——那套艺伎的和服,化着女性的妆,靠着芳子生前的关系在六本木的一家高级会所挂名,又因为他妆后极其美艳妩媚,即便是个男儿身也总是得到大量客人的点名。
也因此阿花结识了古宫婶婶的妹夫——隆夫。隆夫的长相不算差,甚至算得上眉清目秀,像个知识分子,阿花也算不上讨厌他,又因为他平常脾气温和出手阔绰,阿花与他便交好时常来往。或许那时候阿花是真心想与隆夫交朋友的,隆夫也感受到了阿花的真心,时常带他出入高档场所。有一次隆夫不知遇见了何人那晚带着阿花去酒吧喝得烂醉,吐露了埋藏自己心底的秘密,便是他两年前找人撞死了一个叫芳子的艺伎。
——[谁让那个女人不知好歹,大爷说要包养她的,她死都不肯,说什么自己有个儿子。哈!那种儿子不要也罢,有个她这样的老妈说出去都丢死人了。]